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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0月行政处罚双公示(东英午膳29、新文发29)
  • 2017-10-16 14:54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字体: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澄海)食药监食罚〔2017〕29号

处罚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东英午膳服务中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案

处罚类别1: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汕头市澄海区东英午膳服务中心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七条、《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七十九条和《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和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相对人姓名:

汕头市澄海区东英午膳服务中心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92440515MA4WXRYH2Q

 

 

负责人姓名:

黄培玉

处罚决定日期:

2017年9月26日

处罚机关: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440515

处罚状态:

正常

备注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澄海)食药监化罚〔2017〕29号

处罚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新文发百货化妆品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及销售假冒化妆品案

处罚类别1: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新文发百货化妆品商行销售不符合国家《化妆品卫生标准》的化妆品及销售假冒化妆品“汇宝堂无痕消痘王”、“汇宝堂无痕祛痘霜”

处罚依据: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第二十七条、《广东省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条例》第五十五条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相对人姓名:

汕头市澄海区澄华新文发百货化妆品商行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583600058372

 

 

负责人姓名:

陈汉文

处罚决定日期:

2017年9月26日

处罚机关: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440515

处罚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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