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澄海)食药监药罚〔2017〕149号 | ||||
处罚名称 | 汕头市澄海区保平药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及从无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案 | ||||
处罚类别1 |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处罚类别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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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事由 | 汕头市澄海区保平药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的行为,依据《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三款的规定,按劣药论处,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的规定;汕头市澄海区保平药店从无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违反了《药品管理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该店销售超过有效期的药品和从无具有药品生产、经营资格的企业购进药品属同一个违法行为。 | ||||
处罚依据 | 《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四条、《药品管理法》第七十九条、《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四条 | ||||
处罚结果 | 没收违法购进的药品、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 ||||
行政相对人姓名 | 汕头市澄海区保平药店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居民身份证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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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40583600380382 |
| 350624197810035*** | |
负责人姓名 | 张保平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17年9月25日 | ||||
处罚机关 |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
地方编码 | 440515 | ||||
处罚状态 | 正常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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