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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8月行政处罚双公示(莲峰源26)
  • 2017-08-04 09:46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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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澄海)食药监食罚〔2017〕26号

处罚名称:

汕头市澄海区莲峰源茶丸厂生产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处罚类别1:

没收非法财物;没收违法所得;罚款

处罚类别2:

 

处罚事由:

汕头市澄海区莲峰源茶丸厂生产的“莲峰源茶丸”(生产日期:2017年1月4日,规格:60g/盒)经抽检,检验项目铅(以Pb计)含量不合格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

处罚结果:

没收违法生产的产品和违法所得;罚款

行政相对人姓名:

汕头市澄海区莲峰源茶丸厂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组织机构代码

工商登记码

税务登记号

居民身份证号码

 

 

440583000053638

 

 

负责人姓名:

余冬生

处罚决定日期:

2017年7月27日

处罚机关:

汕头市澄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地方编码:

440515

处罚状态:

正常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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