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杆(深圳)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我局在查处你单位承建的狮头鹅城-隆都幕墙门窗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工程欠薪案件过程中,经现场公告和网上公告,你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均未到场配合调查处理欠薪,现依照《广东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四十七条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汕澄人社监字〔2026〕第9号)。
特此公告。
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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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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