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索鸟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和汕头市澄海区科创中心产业创业孵化基地分别于2021年12月02日和2022年2月28日经我局认定为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该2个基地因经营模式改变,创业孵化运营团队解散,无法继续发挥孵化基地功能作用等原因,向我局提出取消基地称号申请。根据《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同意取消汕头市澄海区索鸟电商创业孵化基地和汕头市澄海区科创中心产业创业孵化基地区县级“创业孵化基地”称号。
特此公告。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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