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乐潮科技有限公司:
本局受理曲清伟提出的工伤认定申请后,按规定进行了调查核实并作出了工伤认定决定,因无法通过直接送达或邮寄等方式向你单位送达工伤认定决定,现依法向你单位公告送达汕澄人社工认字〔2025〕173号工伤认定决定。认定决定如下:
对曲清伟于2025年3月15日受到的事故伤害,予以认定为工伤。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对本工伤认定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直接向汕头市金平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逾期不提出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本认定决定生效。
特此公告
2025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