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澄劳人仲案字〔2025〕306号
汕头市澄海区唯龙玩具厂:
本委受理张清乾诉你单位的劳动争议案件(汕澄劳人仲案字〔2025〕306号),申请人请求裁决你单位支付赔偿金、高温津贴及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合计19800元。因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注册地址无人办公,根据有关规定,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如下编号的仲裁文书:
汕澄劳人仲案字〔2025〕306号答辩通知书(包括劳动仲裁申请书副本、证据材料、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等)、开庭通知书(开庭时间为2025年12月19日上午9时00分,开庭地点为汕头市澄海区文祠东路307号二楼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庭)。
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无正当理由不到庭的,本委将作缺席裁决。
特此公告。
二〇二五年九月二十九日



 粤公网安备 44051502000361号
粤公网安备 4405150200036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