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意见》(粤人社发〔2015〕166号)、市人社局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工作的通知》(汕人社〔2016〕172号)、省人社厅《关于做好全省返乡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建设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函〔2019〕734号)、市人社局《关于完善创业孵化基地分级认定机制的通知》(汕人社函〔2020〕102号)、《关于进一步明确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和评价有关事项的通知》(汕人社函〔2022〕325号)等有关规定,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批准,认定“汕头市澄海区樟南青年返乡创业孵化基地”为县(区)级创业孵化基地,现予公告,有关情况如下:
汕头市澄海区创业孵化基地认定公告名单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