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汕头市人社局、澄海区人社局就业失业监测工作部署和汕头市人社局《关于转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汕人社〔2021〕98号)要求,由各监测点申请并经我局审核(纸质资料审核并比对监测系统数据),汕头市澄海区新城市政工程公司等110个监测点都完成了我局委托承担的就业失业监测任务。现将相关情况进行公示,在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与我局联系,反映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反映人必须提供真实姓名、联系电话、家庭地址或工作单位,以示负责。
公示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3月7日(共7天)
联系单位及电话:澄海区人社局就业中心85863845
汕头市澄海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