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_-
分享到:
转发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
  • 2019-02-14 09:42
  • 来源: 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 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澄发改〔201934

转发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级驻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9340号)转发给你们,按照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全面清理规范涉企收费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6636号)要求,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统一收费目录清单模式。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驻澄有关单位按照附件6-7的目录清单模式,对应梳理出台本部门的收费目录清单。

二、明确收费目录清单公布事项。收费目录清单因收费项目的性质不同,公布的事项也有所不同,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驻澄有关单位要如实按照设定的事项予以公布。

三、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驻澄有关单位要迅速对梳理出台的收费目录清单予以公布。之前已公布的各类收费目录清单,按最新模式于201931日前重新公布。

区直有关部门、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上级驻澄有关单位制定发布收费目录清单(即附件6-7的目录清单)情况(加盖公章),请于222日前报送区发展和改革局(迳送物价管理股),电子版请同时发送至邮箱:chenghaiwj@21cn.com

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督促落实收费目录清单制度的通知

附表1-7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2月14

相关附件: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您访问的链接即将离开“澄海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是否继续?

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