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发改〔2018〕117号
关于公布汕头市澄海区区级单位执行的
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
区直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涉企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函〔2018〕3530号)和《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广东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粤发改价格函〔2018〕3817号)精神,同时依据《广东省定价目录(2018年版》,我局在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单位收费项目开展清理规范的基础上,现向社会公布《汕头市澄海区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本目录清单清理规范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15日,本通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可登陆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网站查询。
汕头市澄海区区级单位执行的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xls
2018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