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发改〔2017〕219号
关于调整澄海祥安墓园经营性公墓
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汕头市澄海区祥安企业发展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澄海祥安墓园经营性公墓服务性收费的申
请》收悉。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我省殡葬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价〔2011〕153号)和市人民政府《汕头市贯彻落实广东省政府关于强化殡葬基本公共服务的实施意见》(汕府〔2011〕110号)等有关规定,现就澄海祥安墓园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有关问题复函如下:
一、澄海祥安墓园经营性公墓服务收费项目包括:墓穴费(含安葬费、20年护墓管理费)、墓碑石费(含刻字、安放)、护墓管理费,其收费标准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具体收费项目及标准见附件。
墓穴使用年限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二、你公司今后如有新增墓区,须按有关规定程序及时上报我局审批后才能收费。
三、你公司应严格执行收费公示制度和明码标价管理规定,在收费场所显眼位置公布墓园的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和收费依据。
四、本文自2017年12月15日起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