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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 2017-08-01 15:55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 【字体:    

汕头市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汕头市澄海区教育局

文件

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局

 

澄发改〔2017120

关于我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

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有关学校

为进一步完善住宿费收费管理,保障学校正常运作和学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我区教育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原市物价局、教育局、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的通知》(汕价201454)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经报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我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实行统一收费标准,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

二、各公办中小学可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和实际,对经济困难家庭的子女实行收费减免或困难补助措施。

三、各公办中小学要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公用经费的使用效益,节约经费,降低运营成本,确保学校教学和管理各项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7年秋季开学起执行,请认真做好收费公示工作。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澄海区教育     澄海区财政

                    2017年7月18

 

 

 

 

 

 

 



附件:

汕头市澄海区公办中小学住宿费收费标准表

 

单位:元/生·学期

类别

住宿条件

收费标准

一类

6人及6人以下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大于3㎡,有独立卫生间、阳台、风扇等设备。

380

二类

6人以上住一间,人均建筑面积3㎡以下,有公共盥洗间、卫生间等。

320

说明:配备空调设备的,每生每学期收费标准一类480元,二类42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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