澄发改〔2016〕14号
关于公布区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
目录清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汕头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公布市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
服务收费目录清单的通知》(汕市发改〔2015〕370号)要求,我局在区级各有关单位开展了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清理工作,对有法律法规依据的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前置服务项目和收费进行整理归类,编制了《澄海区区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清单》),经区编办审核,并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清单》的内容及管理应严格按省、市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清单》在区发展和改革局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我们将根据法律法规和权力清单以及收费政策的变化,及时调整和完善澄海区区级涉企行政审批前置服务收费目录清单内容,并实时更新公布,动态管理。
2016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