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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达2023年度区级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 2023-11-20 10:06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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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我区今年财政安排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38万元,帮助部分老区村解决生产生活存在问题。在组织老区项目申报、核查的基础上,经区政府审批同意,现将2023年度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下达给你们(详见附件),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按本计划指定的资金项目及时拨付给项目单位,不得随意改变、调整项目内容和资金额度,严禁挤占、截留、抵扣、挪用,保证扶持资金专款专用。

  二、各有关项目单位应把此专项资金全额使用在指定的建设项目上,确保项目按期完成,及早发挥效益。为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指定的资金项目必须在2024年6月30日前完工并完成有关报账工作。

  三、项目资金由区财政局下拨到各有关镇(街道),然后由各有关镇(街道)按照专项资金管理要求,加强指导,规范各项目单位项目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禁以非法手段编制假项目资料骗取项目资金。违者,追究相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

  四、各有关镇在2024年6月30日前要书面报送辖属项目建设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财政局将联合对此项资金的使用及项目建设情况进行督查。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2023年度扶持老区建设专项资金项目计划表.docx

  


中共汕头市澄海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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