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镇人民政府:
根据汕头市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汕市财农〔2015〕289号)和《关于下达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第二批)的通知》(汕市财农〔2016〕115号),下达给我区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总额42万元,专项用于扶持贫困地区发展项目建设。请有关镇按照《澄海区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要求,组织、推荐符合条件的贫困村积极参与申报,并填写《澄海区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项目申报书》(附件2)。
有关镇须将项目申报材料装订成册,连同镇申报请示件一式4份,于2016年12月28日前报区扶贫办(联系电话:0754-858782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