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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5-09-30 16:47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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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副局长   林壮坤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4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区各单位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对汕头、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扎实推进高质量发展,认真落实“百千万工程”等各项工作部署,着力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澄海实践迈出坚实步伐。

  ——多线协同,推动收入多元增长。推进多部门协同机制,有针对性细化各项措施,提高收入征管效率,强化非税收入收缴力度,推动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稳步增长。清理盘活国有资源资产,积极组织谋划,采取有效措施推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实现突破性增长,有效充实区级财力。聚焦政策支持方向,主动对接上级部门,争取转移支付资金,谋划项目申报新增债券,组织专项债项目的专项收入,缓解还本付息压力,保障财政平稳运转。

  ——挖潜节支,强化重点支出保障。推进全区各预算单位的财政存量资金摸查和盘活工作,收回项目结余资金和闲置资金用于支持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有关支出和消化部分历史挂账。贯彻“过紧日子”的要求,压减区各预算单位公用经费支出,同时出台有关文件,进一步指导和贯彻厉行节约精神。统筹整合各类财政资金,按轻重缓解做好调度管理,坚持“三保”优先的支出导向,强化重点领域支出保障,解决刚性支出需求,确保行政运行和社会稳定。

  ——深化监督,落实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以“全面监督、专项督办,定期报送、实时跟踪”为抓手,压实整改责任单位整改主体责任,相关单位和部门积极落实整改任务。截至2025年6月底,上一年度审计工作报告指出的141个问题,已完成整改134个,正在持续整改7个,整改完成率95.04%,其中:立行立改类问题113个,已完成整改112个,整改完成率99.12%;整改金额共67309.45万元,其中: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追回或归还各级财政资金3405.26万元,促进资金拨付到位金额14830.82万元,调账处理金额39454.52万元;已挽回(避免)损失浪费162.13万元;制定或完善规章制度10项,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追责问责18人。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根据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2024年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539110万元,总支出501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453931万元,总支出427455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总收入34069万元,总支出4152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总收入3600万元,总支出3600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方面。一是“委托工程(预)结算审核费”年初代编预算未细化至预算单位。二是报送区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2024年预算草案中,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未按功能分类编列到项。三是部分预算单位“日常公用经费”“工资福利支出”等基本支出预算经济分类科目编制不规范。

  2.收入管理方面。一是非税专户中“应纳入预算管理”科目2024年末挂存资金13421.72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审计指出后已于2025年4月完成上缴工作。二是个别预算单位利息收入、应退财政的生育津贴等应缴财政款112.44万元未及时上缴区财政。三是个别执收部门未及时征收罚没款88.37万元。四是污水处理费8.12万元未及时收缴至区财政非税专户。

  3.支出管理方面。一是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区级补助资金1810.06万元拨付不到位,审计指出后已于2025年4月完成拨付工作。二是2024年在政府性基金预算的“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科目中安排人员经费支出8.02万元。三是部分“三保”项目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因资金分配下达慢、库款调度导致支出进度慢。四是个别符合条件的中职学生未享受免学费政策,审计指出后已对多缴学费进行退费。五是省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资金未能完成当年绩效目标。

  4.债券管理方面。一是个别项目未将已运营专项债项目收益128.40万元上缴区财政。二是个别项目因计费基数选取有误导致招标代理服务费计算错误。三是个别专项债项目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

  5.绩效管理方面。一是新增的2个500万元以上的部门预算项目未按照规定进行事前绩效评估。二是2024年向同级人大、政府报告预算绩效管理时,未同步报告财政评价结果。

  6.总会计核算方面。一是未将部分区政府作为出资人形成的资产和股东权益纳入“股权投资”科目进行会计核算,涉及金额9440.20万元。二是2024年区非税专户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均未纳入总会计核算。

  (二)部门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结合部门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重点关注了13个行政事业单位、1个镇的财政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编制与执行方面。一是8个单位预决算编制情况未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讨论,未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二是7个单位部分经济分类科目预算编制不够精准,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预算执行偏差较大。三是1个单位2023年对其管理的篮球场进行出租并收取租金收入,但未报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批准,相关租金收入也未纳入当年度预算收入。四是7个单位部分经济分类科目本年度均有支出,但未列入预算资金安排,涉及金额295.73万元。五是5个单位“办公费”等个别经济分类科目超预算安排支出,涉及金额51.44万元。六是1个镇社会足球场建设专项资金沉淀未拨付使用,涉及金额2.70万元。七是2个单位个别预算项目超范围支出30.79万元。八是2个单位部分支付款项多计税费1.06万元。

  2.资金盘活和上缴方面。一是1个单位和1个镇存量资金长期挂存,未能及时清理盘活,涉及金额63.01万元。二是1个单位和1个镇利息收入未按规定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未及时上缴至非税收入专户,涉及金额24.87万元。

  3.财务管理方面。一是1个单位办公楼大楼未及时转固定资产,账面虚增负债195.47万元。二是1个单位账务调整不规范,未能真实准确反映股权投资实质,涉及金额3万元。三是1个单位存在“坐支”现金情况,涉及金额6.50万元。四是5个单位和1个镇个别支出所附原始凭证存在不完整、不准确等不规范现象。五是1个单位个别业务未及时确认收入和费用,导致会计核算不准确。六是1个单位现金日记账未能逐笔进行记录,登记不规范。

  4.内部控制及监管方面。一是4个单位和1个镇部分重大事项未经领导班子会议集体决策或决策程序执行不规范。二是7个单位和1个镇未能健全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存在内控制度未能及时制定、制度内容不完整和制定标准与上级文件不符等情况。三是1个镇个别项目前期研究论证不到位,部分采购物资闲置未使用,造成项目资金浪费4.20万元。四是1个单位未能对所主管资金进行有效监管,造成资金涉及的部分工程项目存在多计工程造价、多付咨询费、验收通过的项目完工现场与竣工图不一致和标准化建设不符合规范等情况,涉及金额11.41万元。五是1个单位未对其下属单位卫生间改造项目履行监管职责,部分工程量未完成,涉及多计价款2.55万元。六是3个单位部分合同未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或未经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签署。七是4个单位对部分合同未能进行有效监督,造成合同在签订、履约等方面管理较混乱。

  二、重点领域高质量发展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至2024年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专项审计调查。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政策落实和制度保障方面。一是澄海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个别重大项目进度慢。二是澄海区科技创新“十四五”规划部分核心指标推进慢,2025年完成目标的难度较大,不利于澄海区科技创新高质量发展政策的落实。三是澄海区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十四五”规划中期评估工作不到位,中期评估报告内容不完整,也未对个别不用再统计的目标进行调整。四是澄海区尚未正式建立本地党委、政府“一把手”抓制造业当家工作机制。

  (二)相关项目和工作推进方面。一是个别专项债项目推进缓慢,2024年专项债598万元尚未发生支出。二是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在编制年度建设用地计划时未按照规定通过公开渠道发布需求申报公告,收集市场需求。三是个别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条件设置不合理。四是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未对部分租赁合同的履行情况实施有效监控。五是区农业农村局对现代农业产业园投资额监督措施不充分,未制定具体监督措施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跟踪监督,确保数据的真实性。

  (三)财政资金管理方面。一是招商引资业务费4万元未专项用于招商引资活动。二是东里镇个别项目未合理确定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费计费基数及合同结算条款。

  三、重大投资和重点民生项目审计情况

  (一)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供水项目建设管理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东海岸新城塔岗围片区供水项目建设管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项目前期设计阶段方面。一是项目概算部分工程量重复计算或计算错误,多计建安费用41.42万元。二是项目概算多计工程初步勘察费、评估项目建议书费用等前期费用30.13万元。

  2.项目合同管理方面。一是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最高投标限价超过概算约定的数据,导致合同金额多计10.36万元。二是环评报告表编制费和环评验收评估费用的计费标准不规范,导致合同金额多计5.45万元。三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未使用项目申报书反映的数据,导致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费用多计3.81万元。四是在计算现状测量勘测费用时,未按照对应的测量费计算标准进行计算,导致合同金额多计3.32万元。

  3.项目建设管理和结算方面。一是结算定案文件部分工程量与竣工图纸反映不一致,涉及结算造价63.87万元。二是排水安装工程污水检查井工程量与泵房现场实际不符,涉及金额7.34万元。三是部分园林绿化工程量、园建工程量与现场实际不符,涉及金额5.32万元。四是泵站混凝土井工程量与现场实际不符,涉及金额1.44万元。

  4.项目财务管理和决算方面。一是工程竣工后利息费用未费用化,多计工程决算成本90.2万元。二是决算多计待摊投资费用22.42万元。三是水土保持验收费用未纳入工程建设成本进行会计处理,涉及金额3万元。

  (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汕头市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情况跟踪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经相关部门复核变动后的2024年度和2025年度改造任务计划未重新调整上报区政府同意,导致新增、变动部分脱离了同级政府的审核。二是凤翔街道拆违协议包含部分未实施工程量和无依据工程量,涉及金额6.43万元。三是部分2022年改造的小区照明设备未能正常使用。

  2.工程造价控制方面。一是2022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存在竣工图纸多绘制工程量、送审结算文件多计算工程量的情况,多计造价176.05万元。二是2022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部分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多计造价43.11万元。三是2022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交通疏解员增加费未按规定据实结算且无相关可靠佐证资料,多计造价30.56万元。四是2022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部分工程量取消施工时未同步扣除措施费,多计造价6.12万元。五是2022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个别工程变更增加的工程量未参考预算财审综合单价,多计造价5.39万元。

  3.项目合同管理方面。一是未按合同约定的计费基数计算2023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设计费用,多计合同金额12.30万元。二是2022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部分项目合同扩大计费基数,多计合同金额3.14万元。三是2022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个别勘察设计合同约定的内容无需实施,多计合同金额1.97万元。

  4.工程建设管理方面。一是专业监理工程师签名确认2023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中未施工内容的隐蔽验收资料,涉及金额24.91万元。二是2022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部分隐蔽工程验收不规范,尚未实施或材料未进场便进行隐蔽工程验收。三是2023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个别工程设备缺乏材料进场记录,合格证明缺乏进场审批记录和质量证明文件。四是2023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现场部分工程量与施工图不一致,但未发现洽商、变更记录。五是2023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完工但未竣工验收的项目部分工程量出现质量缺陷。

  5.资金管理使用方面。一是2023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项目海绵城市进度款多计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0.22万元。二是2023年澄海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任务施工履约保函在合同履约期间未能保持有效。

  (三)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汕头市澄海区2022年至2023年养老服务体系建设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措施落实方面。一是截至审计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覆盖率未达标。二是2021年至2023年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示范点数量未达方案要求。三是2023年未安排一定比例的福彩资金用于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四是区福利院公开或公示工作做得不到位,没有对外公开信息的互联网渠道、宣传栏,导致相关制度和收费标准未予以公开或在醒目位置公示。

  2.项目推进过程方面。一是区福利院室内改造工程和外墙修缮工程部分工程量未按实结算,多计工程费用14.97万元。二是“长者饭堂”建设配套项目部分工程量因与其他工程重复而未实施,但未按规定进行设计变更,涉及金额2.72万元。三是广益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建设工程部分工程量未按图施工,完工现场与设计图纸不符,涉及金额2.20万元。四是区福利院室内改造工程项目设置最低投标限价。五是个别公益设施修缮项目发包给不具备建设工程所需资质等级的个人。六是区福利院提质升级建设项目未按时完工。七是区福利院向部分老人收取养老机构责任保险保费。八是养老机构责任保险统保项目保险费用未根据上一年度赔付率进行下浮。九是“呼援通”电话主动关怀服务工作不到位,呼出接通率较低。

  3.资金管理方面。一是部分资金已结转2年且无使用需求,未能及时上缴国库,涉及金额8.50万元。二是住宅小区配套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资金分配不合理,造成资金闲置,未能及时发挥资金的使用效益,涉及金额7.20万元。三是个别敬老院未对养老机构疫情防控运营补贴、镇级敬老院运营补贴等经费的收支进行记账,涉及金额17.21万元。四是区福利院个别维修、修缮项目多计税点,造成多计工程费用1.16万元。五是东里镇提前支付劳务派遣服务费0.90万元且未附费用结算清单,未按合同约定进行支付。

  4.资产管理方面。一是部分工程项目的费用未通过“在建工程”科目核算,少记资产,涉及金额108.34万元。二是区民政局和部分敬老院未按规定对符合固定资产定义的资产进行登账管理,涉及金额42.17万元。

  四、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财政审计和经济责任审计等项目,重点审计了13个行政事业单位、1个镇的国有资产使用管理情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资产清查方面。一是4个单位和1个镇未按规定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二是1个单位公务车已完成报废账务处理,但仍登记在单位固定资产台账系统中,固定资产账账不符。三是1个单位对购置的耗材物资的盘点仅针对保管室耗材物资的存量,并未依据物资入库单和物资出库单所登记的数量来核对盘盈、盘亏状况。四是1个单位对第三方事务所出具的资产清查报告未进一步核实,报告中部分盘盈、盘亏等数据与实际不符。

  2.资产登记方面。一是1个镇个别建设项目未纳入镇资产进行核算管理,而是直接费用化支出,涉及金额250.50万元。二是5个单位部分固定资产未能及时登记入账并纳入资产管理当中。三是2个单位购入固定资产时入账不规范,固定资产两次费用化,涉及金额28.52万元。四是1个单位个别资产的债权未及时确认,未能进行有效监督管理。五是1个单位部分耗材物资未按规定进行入库登记,入库登记管理不到位。

  3.资产使用和处置方面。一是5个单位部分待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未及时进行处置程序,涉及金额53.47万元。二是1个单位公务车于2015年按公务车改革规定后一直封存于停车场,未能采取措施对该公车进行有效处理,造成公车资源的浪费。

  (二)水资源管理专项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汕头市澄海区2022至2023年水资源管理情况专项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水资源开发利用方面。一是部分非农业用水单位应纳入未纳入重点用水单位管理。二是个别取水户在取水许可之外增设取水管道,取水未经取水计量设施。三是个别建设工程项目未取得取水许可证,生产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许可取水。四是个别建设项目施工取水未按水土保持方案执行,对施工取水管理存在盲区。五是个别取水户保留取水许可证未经原审批机关同意。

  2.水土保持管理方面。一是部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未审批就开工建设。二是个别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措施未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存在水土流失风险。三是个别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编制不完善,未对弃土弃渣综合利用方案等方面进行说明。

  3.河长制管理方面。一是部分村(社区)级河长巡河平台记录频次不达标。二是个别河长河湖管护履职不到位,河段存在河段中圈养家禽、河面有垃圾漂浮物等现象。

  4.水资源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征收管理方面。一是区益民水务有限公司向用户收取水表费和临时用水押金共71.52万元。二是取水户已缴纳资源税又被重复征收水资源费,涉及金额5.69万元。三是取水户未经区水务局书面同意便进行缴费延期,水资源费缴费延期程序执行不规范。

  五、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4年7月以来,区审计局向纪检监察等部门移送审计问题线索共4项,主要涉及相关人员在河湖管护、资金管理、项目监理履职不到位等问题。

  六、审计建议

  (一)以科学精准为核心,强化财政管理效能

  财政部门要提升预算编制审核工作的质量与效率,统筹兼顾各项年度重点工作,明确各类预算的编制要求、范围和方法,指导监督各单位按需按实编制预算,确保每一笔财政资金都能落到“刀刃”上,从源头保障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与精准性。要全面落实绩效管理工作要求,对新增预算项目应严格执行事前绩效评估机制,为预算决策提供科学依据,并向同级人大、政府报告财政评价结果,增强财政管理透明度。要加强对财政资金的统筹管理,运用信息化手段加强对非税收入和存量资金的监控,严格规范专项债项目建设、收益上缴等流程,确保应收尽收、应缴尽缴,稳步缓解债券还本付息压力,提升财政资金统筹使用效能。

  (二)以筑牢防线为目标,健全单位内部治理体系

  各单位要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决策机制,明确重大事项的具体范围和决策流程,严格执行决策程序、规范决策行为,切实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水平。要坚决执行财经纪律,优化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增强对财务记账和报销单据的合规性审核,保证资金使用全流程的合规性和安全性。要严格执行岗位分离与分级授权审批制度,落实对合同签订的审核把关和对合同履约的动态监控职责,明确各岗位权责边界,确保内部运作合法合规、高效有序。要加大对工程项目的监督力度,规范项目前期工作,严格把控勘察设计、招投标程序,防止造价虚高;监督施工单位按图施工,严格把关项目验收与结算程序,确保工程质量,避免资金浪费。

  (三)以民生福祉为导向,推动惠民政策落地生根

  各单位要主动学习养老、就业创业、老旧小区改造等民生领域的相关政策法规,准确把握政策的内涵意义、实施目标和具体措施,严格落实区委区政府的工作部署和上级机关的工作要求,明确责任分工,推动政策落实到位。要加大对就业补助和减负稳岗政策宣传力度,主动收集、反映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分配过程中存在的堵点和难点,提升就业创业服务和行政执法水平。要加强日常对“呼援通”“长者饭堂”和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养老项目的管理管护,完善服务流程,保证服务质量,并规范养老资金使用流程,合理分配养老服务设施运营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要统筹法律、工程、造价管理等专业人员参与老旧小区改造的工作中,从项目政府采购、招投标文本、合同签订、工程计量、施工质量和竣工决算等环节严格把关改造工程,并建立长效管护机制,落实改造项目后期管护责任,让民生成果真正惠及民众。

  (四)以提质增效为抓手,强化国有资产资源管理

  各单位要构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体系,建立资产台账,加强对资产的登记和核算工作,定期对资产进行全面清查盘点,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待报废资产处置程序,及时对闲置资产进行盘活处理,确保资产账账、账证、账实三相符,提升国有资产使用效益。在水资源管理方面,要深入贯彻落实“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兴水方针,建立取水用水“全流程规范化管理”体系,严格执行取水许可审批和事中、事后的日常监管,加大对水事巡查力度,坚决制止并查处未经许可取水行为,并形成长效机制,从根本上防范审计问题反弹,促进计划用水、节约用水落实到位,保障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主要问题,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并出具审计报告;对涉嫌违纪问题线索,已按有关规定移交有关部门进一步处理;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已建议有关部门建章立制、举一反三,加强内部控制管理。有关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落实整改工作。下一步,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有关部门单位整改进度,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的收官之年。区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持续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经济监督职能,不断深化和自觉运用党对审计事业的规律性认识,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以高质量审计监督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奋力开创中国式现代化的澄海新篇章贡献审计力量!

  报告完毕。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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