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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22-11-16 16:10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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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关于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年9月22日在汕头市澄海区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11次会议上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局长   蔡懿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规定和区委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审计项目计划安排,区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度全区各单位坚决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严格执行区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和要求,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我区经济社会运行企稳并向好发展。

  ——多措并举,着力财政收支平稳运行。加大非税征收力度,弥补税收收入缺口;新增债券221000万元和再融资债券53722万元,一定程度上解决建设项目的资金需求和债务还本、化解的问题;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消化暂付款历史挂账6000万元,盘活资金用于解决急需项目支出;按照镇级财政结算体制保障镇级支出额度,提高基层基础设施配套水平。

  ——控制支出兜底民生,财政资金提质增效。压缩弹性支出并收回项目推进慢资金闲置时间长的专项支出,同时加大对基层、民生的支出倾斜。确保“三保”等刚性支出,落实疫情防控经费 “三到位”。安排各项扶持企业资金,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奖励补助政策,减轻企业负担,扶持企业健康发展。筹集财政资金投入乡村振兴战略工作,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完善财政管理监督,规范全区财政运行。全口径编制“四本预算”,全面启用“数字财政”系统,推动财政资金支付无纸化管理,扩大授权支付范围和额度。“三保”支出实行专户管理,建立动态管理和监测机制,兜实“三保”底线。以直达资金台账为基础,以监控系统为支撑,细化直达资金预算分解下达、资金支付流程,通过系统预警规则及时发现问题。印发《汕头市澄海区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规范预算绩效管理。

  ——审计整改效果明显提升。截至2022年8月初,2020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问题158项,已完成整改152项,尚未整改到位6项,完成率96.20%。区审计局将持续跟进,督促加快整改。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审计了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决算草案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2021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总量546679万元、支出总量546679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总量559520万元、支出总量559520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9527万元、支出38362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57万元、支出157万元(上述为2021年度区级预算执行数)。审计结果表明,2021年区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基本能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基本能严格执行区人大审查批准的预算和要求,从保持财政收支的连续性、稳定性和可持续性方面考虑,主动采取措施,抓收入控支出,保民生,谋发展,集中有限财力,保财政平稳运行。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资金未及时收回。14个预算单位的存量资金和生育津贴等共446.67万元未及时清理收回。

  2.预算收入上缴不及时、不完整。区财政局非税专户未及时解缴国库3458.21万元;上华自来水厂未及时将垃圾处理费和污水处理费上缴财政,涉及金额168.23万元;24个预算单位利息收入未纳入非税收入管理,涉及金额431.25万元。

  3.预算编制不精准。36个预算单位预算调整数额较大;24个预算单位“三公”经费和会议费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较大。

  4.资金支出进度慢。至2021年12月31日,5个债券资金项目未开工没有形成实物工作量,涉及金额71000万元;1项专项资金支出率仅为6.67%。

  5.个别“保基本民生”资金滞留。至2021年12月31日,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748.8万元滞留在区人社局;经济欠发达地区村卫生站医生补贴168万元和生态公益林补偿资金6.17万元滞留在区财政。

  6.预算资金拨付不合规。区财政局支付债券资金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账户181380.05万元;莲上镇没有将生活困难补助资金直接发放到原民办代课教师个人账户,涉及金额52.48万元。

  7.“三保”管理不规范。没有将实际标准与省定标准差额编入“三保”预算;“三保”专户多归集81.45万元、少归集8.49万元。

  8.个别资金下达不及时,绩效目标下达不精准不同步。区财政局未及时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3135.58万元;下达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文件中直接引用上级的绩效目标表,涉及资金423.32万元;批复各部门2021年预算时没有同步批复项目绩效目标。

  9.接受有关部门监督方面。财政专户资金情况没有纳入《澄海区2021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2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单独反映、“三保”预算安排方案和上级审核意见落实情况没向本级人大作专项报告、2021年财政挂账情况没有按时报区政府审定。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48个区级一级预算单位,延伸审计6个下属二级单位,抽查财政资金667765.38万元。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支出管理存在薄弱环节。7个预算单位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2个预算单位和2个下属单位报销票据管理不规范,涉及金额11.60万元;1个预算单位没有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4个预算单位和2个下属单位大额现金支付,涉及金额28.85万元。

  2.“三公”经费及会议费管理不到位。有3个预算单位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和会议费,涉及金额9.07万元;有3个预算单位在公车运行维护费中列支非定编车辆运行费,涉及金额7.18万元。

  3.政府采购管理需加强。有2个预算单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超预算采购,涉及金额163.09万元;2个下属单位个别采购项目被询价供应商不符合条件或存在关联关系;1个下属单位个别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报告单上供货单位未盖章。

  4.内部控制不完善。1个下属单位个别内部控制制度内容不完整;1个下属单位未制定关于学生变动的内部控制制度;7个预算单位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涉及金额7.51万元;3个预算单位1个下属单位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条款,涉及金额111.54万元;1个下属单位个别大额投资项目备案的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三)镇(街道)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审计了11个镇(街道),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财政管理不规范。4个镇(街道)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低于50%;9个镇(街道)虚列支出11147.72万元;1个街道违规拨付财政资金12万元。

  2.“三公”及政府采购管理不严格。7个镇(街道)公务接待费未附接待公函,涉及金额48.30万元;4个镇(街道)决算不实;1个镇个别项目未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涉及金额0.4万元;3个镇(街道)个别政府采购合同备案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7个工作日以上。

  3.财务管理不到位。2个镇(街道)报销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1.70万元;6个镇(街道)大额现金支付,涉及金额87.42万元;9个镇(街道)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涉及金额11.93万元; 1个镇累计37.42万元支出使用会计科目有误;1个镇“其他应收款”277.60万元长期挂存。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审计了中央直达资金,促进政令畅通。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直达资金监控系统管理方面。有11项直达资金未纳入监控系统反映,涉及金额5591.72万元;9项未打上直达资金标识,涉及金额1658.01万元;5项标识错误,涉及金额7206.2万元;4项分配情况没有及时录入监控系统,涉及金额1016.09万元;21项在支出后3个工作日内未及时更新支出数据,涉及金额170.19万元;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部分资金支出数大于实际支出数,合计62.26万元。

  (二)直达资金分配下达方面。未及时提出直达资金分配方案,涉及金额1062万元;4项直达资金没有下达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绩效目标。

  (三)直达资金使用方面。部分直达资金未使用,涉及金额1195.96万元;超范围列支23.88万元;统筹列支“五老”人员优抚补助不当共262人次,计24.61万元;部分直达资金没有点对点支付到最终收款方,涉及金额5666.18万元;少发优抚对象补助0.83万元;多发优抚对象补助0.54万元;7个学校购买物资没有验收证明,涉及金额12.24万元;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对优抚信息管理系统管理不到位,未及时更新优抚对象数据库。

  三、重点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审计调查情况

  审计调查了区2021年度涉农统筹整合资金,发现的主要问题:

  1.政策落实方面。区农业农村局未按照上级要求制订“红色侨乡”特色精品线具体实施方案。

  2.资金下达和使用方面。乡村绿化美化项目区财政局未将资金与任务清单同步下达;6个涉农统筹整合资金考核项目未完成;25个涉农统筹整合项目资金支出率低,涉及金额6739.33万元。

  3.项目申报及实施方面。区自然资源局未安排“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项目储备入库;区农业农村局对1个项目入库申报审核把关不严;区财政局未及时公示、报备、组织区域绩效自评。

  (二)广播电视事业费收支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广播电视台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广播电视事业费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会计核算方面。未能于2019年1月1日起执行《政府会计制度》;科目分类核算不准确,涉及金额194.84万元;增值税及生育津贴的账务处理不规范,涉及金额86.19万元;机顶盒成本错误计入“事业支出”科目。

  2.财务管理方面。个别原始凭证资料不齐全;往来款项9.41万元长期挂账;加班用餐补贴标准不一;库存现金余额超限,最高达10.41万元;向个人多发生育津贴合计2万元。

  3.内部控制执行方面。个别报销审批流程不合规,涉及金额4.94万元。

  (三)基础教育投入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实验学校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基础教育投入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经济方针政策、决策部署方面。2020年度培训费支出占生均公用经费比例达不到规定的5%。

  2.财务管理方面。使用不合规结算票据报销2.79万元;使用现金支付差旅费0.26万元。

  3.物资和合同管理方面。未对物资出入库进行登记;大额投资项目备案时间晚于项目开工时间,涉及金额13.65万元;未能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支付价款;有个别合同条款约定相互矛盾。

  4.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方面。新建学生宿舍楼及配套设施建设工程项目提前开工、未及时修改施工图和未及时续保工程项目履约担保。

  四、重点民生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情况

  (一)重点民生审计情况

  审计了区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环境卫生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管理方面。区财政局未拨付农村公厕管养经费;全区环卫作业经费预算编制不精准,预算执行率为74.46%;部分镇的供水部门生活垃圾处理费缴库不及时,截至2021年6月末应缴未缴生活垃圾处理费202.11万元。

  2.环卫新体制实施方面。3个街道环卫作业中标公司没有城市保洁服务审批许可证并违规转包环卫作业合同;3个街道办事处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莲下镇人民政府环卫作业市场化总包外还另外雇佣保洁工人;区环卫管理新体制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办公室未完成全区各镇行政村保洁员备案工作。

  3.“厕所革命”公厕建设方面。区厕所革命领导小组办公室未核查农村公厕管养等情况;莲下镇南湾农村公厕新建工程招标不合规。

  4.环卫资金使用和管理方面。区环卫局雷打石垃圾处理费支付不合规,涉及金额439.76万元 ;公厕管养费等被挤占,涉及金额16.89万元;隆都镇个别报销结算票据不合规,涉及金额33.93万元;2个镇(街道)部分工程项目多计税费7.83万元;澄华街道办事处环卫节经费1.6万元长期滞留。

  5.环卫工程管理方面。生活垃圾应急填埋场项目未按期完工且履约保函失效;隆都镇未委托造价咨询单位对垃圾分捡场工程结算文件进行审核。

  (二)基础设施投资审计情况

  审计了市公安局澄海分局2019和2020年度基础设施投资(以下简称公安项目)、岭海工业园区2020年至2021年上半年基础设施建设(以下简称岭海项目)、2020至2021年义丰溪海岸线生态修复项目(以下简称义丰溪绩效项目)。发现的主要问题:

  1.公安项目审计情况。(1)项目建设管理不到位。部分项目投资总额超区发改局批复的投资规模,且未进行审批调整;大部分项目未进行施工设计图审查,占比95.8%;1个项目施工设计图绘制与预算编制工作程序倒置;1个项目预算和6个项目造价结算文件未编制或未及时编制;5个项目预算造价未经审核;1个项目设计文件和2个项目预算造价文件欠缺人员签字; 1个项目工程设计的修改没有由原设计单位负责。(2)项目施工管理缺位。个别项目提前施工;未按照图纸施工;施工日志无记录;施工质量有问题;工程延期;未按实编制竣工图纸;建设档案资料不健全。(3)工程监理履职不到位。部分项目未签发开工令;部分项目漏签工程材料进场验收使用清单;部分项目未按规定通知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具体信息;个别项目隐蔽工程验收资料出现差错。(4)采购及合同管理不规范。未达到采购限额的中介服务项目全部未通过网上超市选取中介机构;1个工程设计合同多计勘察费用2.26万元;个别项目重要合同条款未约定或不合规;个别项目未按合同约定收取履约保证金或预留质量保证金,合计24.92万元;部分项目合同约定应付工程款及服务费用延期尚未支付,合计908.59万元。(5)会计核算不准确。工程成本会计核算不符合规定;个别项目支出核算不准确,合计44.25万元。

  2.岭海项目审计情况。(1)资金闲置。政府购买服务融资资金未能及时使用,至2021年6月末结余10885.64万元。(2)未严格执行合同约定。滞后支付部分项目工程资金合计3264.12万元;3个项目延期且未能按时完工;3个工程项目未及时办理竣工结算。(3)未严格执行基建程序。存在工程程序倒置情况;凤岗路施工单位项目组相关人员多次缺席工程例会。

  3.义丰溪绩效项目。(1)项目绩效管理方面。工程建设费超投资计划3.54万元、超概算93.88万元;购置船舶处于闲置状态,涉及资金4.50万元;工期延长2个月且无书面延期申请报告。(2)项目建设管理方面。环评报告编制严重滞后;部分施工质量存在瑕疵;个别工程量未按图施工,共计1.32万元。(3)合同管理及其他。项目部分合同条款与招标文件不一致;未按规定开立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

  五、区级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

  结合一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等项目进行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账实不符。有15个单位未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部分资产未及时对固定资产核销和登记,涉及金额333.06万元;澄海职教中心已筹建完成资产仍挂存筹建办。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个别在建工程未及时结转固定资产,涉及金额1667.59万元;1个预算单位未按月计提固定资产折旧;2辆公车未建立管理台账独立核算。

  (三)固定资产管理不到位。实验学校出借办学场所未按规定执行国有资产出借程序;澄海职教中心资产产权不清晰,2处土地9处房屋未进行产权登记但已作为自有资产使用,多份资料土地与房屋面积数据不一致。

  六、审计建议

  (一)强化预算管理,提高财政管理水平

  区财政局要及时下达资金,加强财政收支管理监督,及时将非税收入上缴国库,统筹盘活财政资金;要规范归集专户资金,保障“三保”资金等重点支出及时拨付到位;要进一步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各相关单位要做实做细预算并及时进行预算调整,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和精准性;要以经批准的预算为依据加强对预算的管理和监督。各业务主管部门要积极采取措施,推进各项工作及各建设项目的实施,及时申请资金,加快资金支出进度。

  (二)提高重大决策、采购、合同和财务等日常管理工作水平

  要建立健全“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财务管理等内部控制制度。强化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工作,细化“三重一大”具体内容,加强会议记录的管理,杜绝集体决策工作出现漏洞。要强化采购和合同管理,加强落实对合同签订和执行的管理工作,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并对合同履行情况实施动态监控。要加强财务核算管理,规范会计核算工作,严格按照规定设置账簿,加强报销单据审核,确保财务核算真实、准确。

  (三)增强主体责任意识,加强投资项目监管

  各参建单位应增强主体责任意识,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管理法律法规,贯彻落实工程建设领域重大政策措施,落实生态环保等政策措施。建设单位是履行建设程序和项目规划落地的实施主体,应切实承担建设项目法定的管理职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有效监管,重点关注项目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和使用、项目招标采购程序履行、建设工程合同管理和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管理和投资控制等关键节点,积极推进工程进度,争取工程项目按期完成,发挥财政资金目标效益。

  (四)加强国有资产管理,理顺资产权属关系

  各级主管部门应当切实承担好本部门和所属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的组织管理职责。各级行政事业单位承担本单位占有、使用国有资产的具体管理职责,应当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完善内部管理制度,逐步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等各环节管理,严格执行资产定期清查盘点等制度,进一步规范会计核算工作,切实加强对出租、出借、对外投资的专项管理。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作出审计决定;有关部门、镇(街道)正在积极整改,区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区审计局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的决策部署和工作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监督,依法履行审计职责,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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