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本级预算执行和
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2020年12月29日在汕头市澄海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4次会议上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局长 蔡懿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汕头市澄海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2020年10月16日,区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42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以下简称《审计工作报告》),要求区政府将审计工作报告中指出问题的纠正情况和处理结果年底前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区政府对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高度重视,要求各有关整改责任单位认真组织整改工作,落实区审计局组织力量跟踪检查整改结果。审计工作报告反映问题73项,截至2020年11月末,已完成整改66项,正在整改7项。已落实整改金额15265.69万元,计已上交财政5369.41万元,已调账处理1926.09万元,促进拨付资金使用7764.47万元,其他整改金额205.72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区政府和有关部门能充分认识审计整改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严格落实审计整改要求,认真研究采纳意见,扎实做好整改工作。一是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多次对审计整改工作作出指示,有关部门、单位从讲政治的高度扎实抓好审计整改,针对存在问题建立整改台账,逐条研究整改措施,逐条明确责任主体,明确整改时限,层层压实整改责任。针对审计查出的问题,深入剖析问题原因,认真研究采纳审计建议,着力破除体制机制性障碍,建立健全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制度,堵塞管理漏洞,加强内部管理,避免再次发生同类问题。二是全面加强督促检查。区审计局全面加强审计整改跟踪检查,强化督查督办,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谁跟踪”的原则,对照问题按项逐条跟踪检查整改情况,提升审计整改效果。强化跟踪监督,压实审计整改“一把手”责任,倒逼问题得到及时有效整改,切实维护审计监督的严肃性、权威性。三是加强审计成果运用,保障实现审计工作目标。每年定期将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向社会公开,进一步强化社会各界对审计整改的监督力度,有效督促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主动整改问题、主动报告情况、主动公开结果。 各相关部门能够以整改审计发现问题为契机,加强整改督促,把审计结果及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和奖惩的重要依据,推动加强管理、完善制度、深化改革。但目前还有个别单位对审计查出问题尚未整改到位,对此,有关单位将认真对待,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⒈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区财政局2020年已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按要求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全部纳入年初预算草案。
⒉关于资金滞留闲置5081.55万元问题。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207.94万元和新增债券资金419.50万元已全部支出完毕;截止2020年9月底,区财政非税财政专户挂存资金4454.11万元已全部清理上缴国库。
⒊关于个别国库资金列支后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账户问题。区财政局通过逐步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进一步提高国库集中支付比例。
⒋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绩效目标未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⑴关于区财政局未及时下达省级工业企业资金489.95万元问题。区财政局加强和改善同上级部门的信息交流工作,确保在上级专项资金指标下达后,按要求及时转下达到实施单位。
⑵关于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方面存在问题。区教育局切实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力度,严格按有关规定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工作,关注、督促项目进度,及时上报有关资料,全面做好专项资金公开工作。
⑶关于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方面存在问题。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财政局目前已提前储备具备实施条件的项目,精简涉农统筹整合资金下达流程,确保在收到上级下达指标30日内将资金与任务清单下达到具体项目;按照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实施方案的要求推进行业内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已将涉农资金项目建设情况在区政府信息公开网信息公开平台上进行信息公开。东里镇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加快施工进度,至2020年11月13日,南粤古驿道·汕头樟林古港示范段线路2019年巩固提升工程总资金支付进度达到71.2%,东里镇继续统筹协调各相关部门、单位,不断加快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支付工程建设款项,组织做好竣工验收和结算工作,预计2021年2月前可交付使用。绿美古树乡村项目已于2020年6月2日完成建设,通过竣工验收。截止2020年9月末土地整治项目基本完成建设,正在积极组织竣工验收。区水务局加强与施工单位沟通协调,力争尽快完成粤东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和中小河流治理项目的建设任务。
⑷关于政府债券方面存在问题。区财政局进一步严格债券项目申报、资金管理、使用和调整手续,按照上级有关政策文件规定,及时向区人民政府、本级人大和上级财政报告,并在债务系统填录反馈有关信息,确保债券资金的使用、调整和系统数据一致。
⒌关于部分社会保险待遇收缴和发放不合规问题。汕头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澄海分局已对重复缴费参保人办结退费手续,对重复领取待遇的参保人已全部退回多领待遇。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整改情况
⒈关于预算编报不完整、预算执行不规范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按《预算法》要求,把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本年度预算;将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按预算使用财政资金,今后编制预算时将设置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科学编制预算加快预算执行,提高预算执行率。区人社局就业创业专项资金退款29.17万元已转入就业补贴专项资金结余,并制定《关于本单位区级综合业务项目资金的管理审批的有关规定》,规范资金管理。区卫生健康局不再在“项目资金——村居计生信息专职人员补贴经费”中列支临工工资经费;已将计划生育项目经费拨付到位139.54万元,但仍有结余资金71.72万元滞留于镇(街道)财政部门,这部分资金将结合施术情况及进度与施术单位结算。区交通运输局将交通建设补助资金37.35万元拨至隆都镇,其余372.64万元划缴入区财政统筹使用。
⒉关于政府采购不规范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将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预算的编制,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加强对政府采购流程的控制和管理。
⒊关于没有实施绩效评价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将按财政部门的要求做好绩效评价,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⒋关于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将进一步加强资产管理,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盘点。区莱芜管委于2020年1月将已投入使用公共基础设施工程1257.85万元转入“公共基础设施”核算管理。区委宣传部、区直工委、区城管局、区民政局已补登记资产;市生态环境局澄海分局5台报废车已调整减少固定资产。区文广旅体局仍在整改中,原因是固定资产账中训练房和食堂两项固定资产已拆迁,待固定资产整合完毕后向相关部门备案要求注销;原体育局所有的澄海区跑道教学训练楼正在履行必要的程序手续,待取得相关产权证后,按程序登记入账。
⒌关于“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在“业务活动费用”科目列支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93万元已进行账务调整;其余6个相关部门、单位将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规范管理,严格执行预算。
⒍关于违规发放生育津贴问题。涉及31个部门、单位已收回多发的生育津贴121人次共117.95万元并上缴区财政。
⒎关于内部控制不完善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进一步完善相关内部控制制度,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规定,加强库存现金管理,严格控制库存现金额度。区交通运输局已终止租赁手续并将10月至12月租金3.68万元上缴区财政局,并加强采购管理,完善相关采购手续。区工商联2020年6月起通过银行转账缴付公积金。区人社局将认真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加强现金管理。
⒏关于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各相关部门、单位将规范支出票据,加强支出管理。区交通运输局加强拨出项目资金的管理监督,规范用款单位的资金使用和项目实施。区委办、区应急管理局将加强财务支出审核,规范支出票据。区莱芜管委已将5.30万元利息收入调整到在建工程待摊费用中核算。区住建局已完善了食堂餐费领用手续,加强对食堂餐费报销单据的审核管理。区文广旅体局已于2020年6月30日偿还工程剩余欠款115.68万元。区人力资源培训中心已于2019年12月付还区人社局借款6万元。市监局整改仍未完成,因为市市监局应负担的2014年10月-12月单位应负责的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仍未拨付到位。
(三)镇(街道)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各镇(街道)累计财政赤字64922.16万元问题。根据《印发汕头市澄海区财政管理体制方案的通知》(汕澄府【2013】23号)文有关规定,区本级和镇(街道)采用财权事权相统一原则,镇级财政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往来结算模式,镇级财力独立核算。区财政局按财政体制对财力薄弱镇进行固定财力补助以弥补财力薄弱镇财政赤字,每年对莲上镇、溪南镇等6个镇固定补助6811万元,其他转移支付根据上级有关文件和本级相关政策执行。2019年,区试行将镇级纳入全区部门预算编制模式,将镇(街道)视同区直部门进行预算管理,统一核算,进一步控制镇级全年预算支出指标,有效减少镇级形成赤字的几率。区财政局将继续督促相关镇(街道)进一步厉行节约,严格财政预算,加大消化存量资金力度,采取更加积极措施,逐步消化财政赤字。
二、绩效审计情况整改情况
㈠关于2017年、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截止2019年10月末尚存4775.37万元沉淀在预算单位问题。截止2020年10月末,该资金尚存1092.25万元沉淀在预算单位。整改未到位的原因:一是玉亭路及周边配套工程项目正在结算送审,待结算后才能付工程尾款;二是由于疫情和总体经济形势等原因影响,目前有部分项目仍未收储出让而且涉及收储项目用地面积大,情况较为复杂。后续计划:一是2017土储债券资金调整用于玉亭路项目尚存资金202.72万元待结算审核后付尾款;二是区土储中心将继续加大力度推进涉及项目进展,剩余资金在全区范围内根据土地收储情况进行调剂使用,力争尽快完成该笔资金的使用。
㈡关于4个工程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问题。区城管局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控,严格按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区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目前已完成消防验收和质监初检,预计2020年11月底完成验收。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增项工程于2018年11月开工,目前已完成了建设任务,区水务局已敦促参建各方加快各分部工程验收进度,尽快办理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结算、财审等工作,确保工程按质按量完工。区水利渠系大整治项目已验收。
㈢关于5个工程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问题。汕头市澄海区岭海园区开发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已于2019年7月17日进行实质性开工,2019年12月18日取得施工通知书。区妇幼保健院已补齐相关前期手续。区水务局已通知施工单位就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履约担保期限不符合相关规定问题落实整改;区水务局组织水务系统建设单位深入学习水利工程建设法律法规及2007年版《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等,在以后的工程项目管理中更加严格执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区城管局加强对建设工程的管控,严格按建设工程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施工监理单位已向业主汕头市澄海区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中心提交工程监理履约保证金12万元。
㈣关于1个部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管理费297.15万元超过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标准82.76万元,且没有分年度据实列支问题。区水务局加强对各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费的管控,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项目建设成本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16】504号)规定执行。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整改情况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整改情况
⒈关于3个项目资金滞留闲置3505.63万元问题。截止2019年11月,留存在各镇(街道)的区扶贫开发(增收)资金3080.60万元已全部投入使用;2017年省级扶贫培训专项资金4万元已全部使用;留存区教育局的建档立卡学生免学费和生活费补助资金421.03万元已由区财政局收回。
⒉关于4个镇(街道)不符合拨付程序拨付分散贫困人口扶贫开发资金73.37万元问题。区扶贫办将指导督促各镇(街道)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汕市澄财【2017】2号)要求,非省定贫困村扶贫增收项目资金由镇财政直接拨付,用于支付扶贫项目。
⒊关于产业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实为借贷问题。区自来水公司已对各镇(街道)投入的扶贫开发资金投入额进行量化,明确占有资产份额,让贫困户获取企业稳定收益回报。
(二)贫困、脱贫对象识别不精准整改情况
⒈关于部分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问题已整改完毕。⑴关于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口与户籍人口(或共同生活人口)不一致问题,涉及11户,其中:8户将共同生活人口纳入建档立卡,3户因不符合条件剔除出建档立卡。⑵关于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问题,涉及的2户3人对象,已剔除出建档立卡贫困户序列。⑶对于个别建档立卡户户籍内人口(共同生活人)尚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问题。已及时将涉及对象户的共同生活人纳入建档立卡范围。
⒉关于脱贫识别不精准问题。涉及21户,其中:1户至2019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已达到脱贫标准,其余20户已通过政策兜底脱贫。
(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整改情况
⒈关于区健康扶贫及养老保障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区民政局已将涉及的15名对象户相关资料录入区保“一站式”结算系统;已补贴建档立卡贫困户李某妹少计的医疗救助金0.26万元;由于区级机构改革原因,区民政局按照要求暂停医疗救助审批,因此未能照常逐月审批,4月份审批职能已移交市医疗保障局澄海分局,由该单位履行审批职能。涉及的41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是低保且是残疾人但未领取生活补贴问题,已落实生活补贴。涉及的3名超过60周岁的建档立卡对象已进行资格认证并补发放了养老待遇。已于2019年8月对2018年1—11月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档立卡贫困人员政策兜底进行补发,共1992人次,总金额51.99万元。
⒉关于危房改造政策落实不到位问题。区住建局与相关镇(街道)对自愿放弃改造的36户对象,制定相应应急预案,做好住房安置工作;有1户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自有住房,但居住房屋安全;区住建局组织各镇(街道)对贫困户住房安全进行动态摸查,及时列入房屋安全鉴定范围,落实危房改造。
⒊关于向超过贷款对象年龄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扶贫小额贷款未公告问题。涉及的492名贷款对象中,2名贷款对象户为无劳动力户不符合贷款条件,已追回本金;238人因2019年7月起扶贫小额信贷借款人年龄上限可放宽到65周岁而符合借款年龄条件;252名超过规定年龄但家庭成员有符合年龄条件的,实施户内转换贷款主体。区扶贫办已将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及相关贷款情况通过区政府网站进行公告公示。
四、民生项目审计调查和公共投资审计整改情况
(一)区2019年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整改情况。
⒈关于农村保洁长效机制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各相关镇(街道)责令各村严格按照相关的财务制度执行,加强各村的财务监管。各相关村进一步完善对垃圾袋发放的签领手续。管陇、海后村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并要求其提供发票进行报销。上华镇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
⒉关于各镇(街道)保洁管理不到位问题。相关10个镇(街道)出台《镇(街道)垃圾袋采购及发放计划》等方案;相关4个镇(街道)今后做好资金计划,整合资金,及时考核,及时将资金拨付各村,纠正资金拨付滞后问题;莲上、盐鸿、溪南镇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认真按照逐月考核制度进行考核。
⒊关于村保洁工作不到位问题。相关8个村按照500:1要求配齐保洁人员;相关42个村与未签订保洁协议的保洁员签订保洁协议。
(二)汕头市澄海区西华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整改情况
⒈关于未按规定对建设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目前已按规定对西华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⒉关于财政贴息资金383.95万元和存款利息收入5.05万元未冲减工程成本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表示今后将按规定对财政贴息资金和存款利息收入冲减工程成本。
⒊关于发票开具方与收款方不一致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今后将加强对原始凭证管理审核,避免出现类似情况,全面真实反映基本建设财务状况。
⒋关于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已委托广东中灏勘测设计咨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相关手续进行完善,分别出具了《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并于2019年11月29日向各相关单位发出《水行政责令限期整改通知书》。
五、国有企业审计整改情况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⒈关于以自制凭证和领款单在工资总额外发放其他补贴3.51万元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已于2019年12月4日起暂停工资总额除误餐外各项补贴,于2020年3月17日制定《澄海区汽车运输总公司人员工资改革实施方案》规范工资发放。
⒉关于未按规定范围使用项目资金22.82万元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表示今后将严格执行专项资金预算,加强专项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资金的用途使用。
⒊关于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2.07万元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今后加强对原始支出单据的审核管理,确保报支凭证真实有效,确保支出合法合规。
⒋关于原材料管理不规范75.01万元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建立原材料台账登记入账,完善领用审批手续,对库存原材料进行全面清理。
⒌关于库存现金超限额,大额现金支出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争取各家银行支持,吸纳零钞,尽量减少库存现金额,同时大额支出通过银行转账。
⒍关于发票未附明细清单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已严格要求原始凭证的内容必须具备经济业务内容,严格审核原始凭证,确保支出合规合法。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问题整改情况
⒈对于政府补助750万元未按规定确认收入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今后加强会计核算,按相关规定,确认政府补助收入。
⒉对于住房周转金余额23.29万元未结转未分配利润和往来款长期挂账680.84万元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已作调账处理。
(三)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关于将办公室修缮工程10.17万元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承包问题。区汽车运输总公司表示今后将按规定认真执行,确保工程质量达标,施工安全。
六、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整改情况
关于滞留闲置资金192.42万元问题,已完成资金拨付。关于未及时结算资金9.46万元问题,上华镇已取得票据并结算9.46万元。关于捐赠款物的使用、管理情况未向社会公开问题,澄海慈善总会已于今年3月19日将资金全部拨付完毕并于今年3月20日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对捐赠款物的接受和分配情况进行公示。
七、进一步推进审计整改的意见和建议
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加强领导、压实责任,建章立制、堵塞漏洞,加强联动、形成合力,强化督办、从严问责的要求抓好审计整改工作。
(一)提高落实审计整改的政治站位,扎实推动整改
审计是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中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而审计整改是审计工作的重要环节和“最后一公里”,审计的最终效果体现在整改上。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关于审计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按照中央和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对审计工作的部署要求,以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精神,找准存在问题,扎实推动整改,确保取得实效。
(二)加大整改力度,加强制度建设,确保审计整改取得成效
各级各部门的主要领导要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对整改工作的重点环节要亲自抓、亲自管,对尚未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分类梳理,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整改到位。对成因复杂、涉及面广、历史遗留等一时无法整改到位的问题,要加紧研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整改;对需要上级机关及其他部门配合解决的问题,要主动沟通协调,合力推进整改。同时,要从源头上解决屡审屡犯问题,各级各部门在纠正审计发现问题的同时,还要重视对存在问题的分析和研究,深入查找管理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提高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水平。
(三)加大考核和问责力度,推动整改结果公开,促进整改落实到位
要进一步加强审计整改情况的考核和问责力度,在建立审计整改工作责任体系的基础上,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及其他主管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把审计监督与党管干部、纪律检查、追责问责结合起来,要把审计结果和审计整改情况作为考核、奖惩、选拔、任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对不按规定期限和要求进行整改、屡审屡犯的,要对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严肃问责。同时,要强化舆论监督,逐步推进审计整改过程和结果全面公开,督促各部门和单位主动公告审计整改结果,以公众监督倒逼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