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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 2020-12-02 16:59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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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9年度区级预算

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


2020年10月16日在汕头市澄海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42次会议上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局长   蔡懿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审议。

  一年来,区审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工作、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围绕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及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和上级审计机关工作部署,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组织实施2019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着力发挥了审计“治已病、防未病”的功能作用。

  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良好,财政收支管理较前进一步规范。

  ——强化管理,财政平稳运行。多方筹措收入,扩大收入规模和总量。2019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3479万元,完成调整后预算163386万元的100.06%。

  ——统筹兼顾,财政支出得到保障。严格控制支出,加强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打好债务风险防控、污染防治、精准脱贫三大攻坚战,坚持兜牢“三保”底线,落实省“十件民生实事”,大力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推进全域创文提标提质,落实财政八项支出。

  ——深化改革,财政管理成效凸现。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初步建立跨年度预算平衡机制,推进预算信息公开、逐步建立健全债务预警机制,把镇(街道)2019年度支出预算纳入区级一体化系统管理,全面实施国库支付电子化改革,印发实施预算绩效管理文件完善预算绩效目标管理细则及审核标准。

  ——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力度加大。对上一年度审计查出的问题,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成效显著。经统计,截至2020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财政85.52万元,已归还原渠道资金8万元,已调账1501.8万元,促进拨付资金到位168.87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积极推进区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审计全覆盖,运用大数据审计方法,组织对2019年度澄海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区一级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区财政局和各预算单位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计划,以深化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管理改革为抓手,制订出台一系列管理制度,加强预算执行管理,统筹和集中财力,全力做好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2019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据区本级决算草案反映,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83897万元,总支出48389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总收入282038万元,总支出276966万元,年终结转5072万元;2019年区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和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计126724.47万元,支出计133056.87万元,本年收支相抵结余-6332.4万元,年终滚存结余29198.73万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不完整。区财政局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将上级提前下达的转移支付资金23234.45万元编入年初预算草案。

  2.资金滞留闲置5081.55万元。13个项目资金207.94万元未及时支出;新增债券资金419.50万元沉淀在项目单位;区财政非税财政专户挂存资金4454.11万元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

  3.个别国库资金列支后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账户。有15笔财政资金共70000万元通过国库列支后转入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2019年实际支出63078.28万元,未实际支出6921.72万元。

  4.资金管理和使用不规范,绩效目标未完成。(1)区财政局未及时下达省级工业企业资金489.95万元。(2)区教育局未及时分配2019年省级教育发展专项学前教育资金372万元、未完成改扩建公办幼儿园17所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11所的绩效目标、未向社会公示项目建设内容等情况。(3)区涉农资金统筹整合改革领导小组没有推进行业内区级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区财政部门未按规定时间下达涉农资金与任务清单、南粤古驿道•汕头樟林古港示范段线路2019年巩固提升工程等5个项目推进和建设进度慢、各业务主管部门未进行信息公开。(4)2019年已发债项目中债券资金调整使用未履行相关的审批程序、债券使用情况与系统数据不一致,涉及金额10810.75万元。

  5.部分社会保险待遇发放不合规。1名参保人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7499.2元、15名参保人重复领取待遇8186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全覆盖审计

  组织对区级一级预算单位的2019年度部门预算执行进行全覆盖审计,审计46个单位,涉及资金总额39.62亿元。各有关单位2019年度预算收支基本遵守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及有关财会制度规定,部门预算执行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报不完整、预算执行不规范。(1)42个部门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本年预算,涉及金额42163.57万元。(2)因未将上年结转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和财政部门预算调整和人大批准预算调整存在时间差造成19个部门190个项目没有预算安排支出,涉及金额8816.93万元。(3)16个部门52个项目当年度支出预算执行率低于50%。(4)7个部门存在未按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财政资金,涉及金额48.32万元。(5)4个部门8个项目资金超预算支出幅度大于30%,涉及金额69.90万元。(6)39个部门编制预算时未设置单位整体绩效目标、政策及项目绩效目标。(7)1个部门退回项目资金29.17万元未转入项目结余。(8)4个部门621.25万元资金闲置滞留。  

  2.政府采购不规范。(1)有9个部门政府采购执行中预算调整幅度大于30%。(2)2个部门存在应实行政府集中采购的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涉及金额30.76万元。(3)23个部门128项政府采购事项的合同备案时间晚于合同签订时间 7 个工作日以上,涉及金额1695.73万元。

  3.没有实施绩效评价。41个部门没有开展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38个部门没有开展部门项目支出绩效评价。

  4.资产管理存在薄弱环节。(1)7个部门125.07万元账实不符。(2)1个部门存在公共基础设施工程1257.85万元已投入使用未及时结转公共基础设施。(3)14个部门未定期对资产进行清查盘点。(4)4个部门未及时处置报废资产,涉及金额49.64万元。

  5.“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1)3个部门超预算列支“三公”经费3.41万元。(2)2个部门在其他科目列支“三公”经费及会议费2.48万元。(3)2个部门存在接待活动无公函或邀请函,涉及金额0.76万元。

  6.违规发放生育津贴。审计发现有29个部门向职工发放生育津贴不符合标准,涉及92人次。审计期间,有9个单位完成整改,退回生育津贴并已上缴区财政18人次,计17.94万元。

  7.内部控制不完善。(1)10个部门未严格执行公务卡强制结算。(2)1个部门存在未及时终止租赁手续,借用下属单位车辆行为。(3)库存现金管理不规范:3个部门大额现金支付;6个部门库存现金超限额。

  8.财务管理不规范。(1)5个部门存在支付依据不充分,涉及金额25.66万元。(2)2个部门存在开票方和收款方不一致,涉及金额2.96万元。(3)1个部门利息收入会计核算不正确,涉及金额5.30万元。(4)1个部门存在食堂餐费领用手续不合规,涉及金额8.73万元。(5)3个部门应收应付款长期挂账605.79万元。

  (三)镇(街道)财政管理审计

  在2019年度同级审中延伸审计11个镇(街道)的财政状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截至2019年12月底,各镇(街道)累计财政赤字64922.16万元。

  二、绩效审计情况

  为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区审计局进一步加大绩效审计力度,过去一年主要实施了汕头市澄海区2017至2018年新增政府债券资金管理使用绩效专项审计调查。审计调查结果表明区财政局及各项目单位能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纳入预算管理,重视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管理使用工作,促进债券资金提质增效及加强风险防控。

  审计抽查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017年、2018年地方政府新增债券资金截止2019年10月末尚存4775.37万元沉淀在预算单位。

  (二)4个工程项目未能按期完成建设任务,其中区凤翔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未按期完成建设任务,项目建设期超过15个月。

  (三)5个工程不符合基本建设程序,存在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开工建设、工程未具备开工条件即开工建设、履约担保期限不符合规定和未按要求缴纳履约保证金等问题。

  (四)1个部门村村通自来水工程管理费297.15万元超过行政事业单位项目建设管理费总额控制标准82.76万元,且没有分年度据实列支。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2019至2020年上半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单位能够积极采取措施,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各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作为,促进相关政策的落实。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扶贫资金管理使用不规范。⒈截止2019年6月末3个项目3505.63万元滞留闲置。⒉4个镇(街道)不符合拨付程序拨付分散贫困人口扶贫开发资金73.37万元。⒊产业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实为借贷。

  (二)贫困、脱贫对象识别不精准。⒈贫困对象识别不精准。将户籍内有劳动能力、有一定收入来源的子女剔除,留下无劳动能力的父母纳入建档立卡,涉及11户22人;将不符合条件的人员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涉及2户3人;建档立卡户户籍内人口(共同生活人)未纳入建档立卡范围,涉及1户1人。⒉脱贫识别不精准。有劳动能力贫困户“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未达到7598元(2018年标准)被确认脱贫,涉及21户38人;建档立卡贫困户没有自有住房仍被认定为2018年预脱贫户,涉及1户。

  (三)扶贫政策落实不到位。如在落实扶贫小额信贷政策方面存在向492名超过规定贷款对象年龄的贫困户发放扶贫小额贷款142.50万元,没有将扶贫小额信贷的贷款对象、用途、额度、期限、利率等情况予以公告等问题。

  四、民生项目审计调查和公共投资审计情况

  组织对澄海区财政局、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其辖属213个村(除莲上镇南徽村、东里镇东陇村和莲华镇隆华村涉及问题村之外)2019年度农村保洁长效机制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专项审计调查。组织对澄海区西华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就地审计。

  (一)区2019年农村保洁长效机制实施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各相关单位能够落实工作责任,健全农村保洁机制,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农村保洁长效机制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不规范。抽查发现:(1)34个村(社区)大额现金支付55.13万元。(2)24个村(社区)未取得发票结算32.6万元。(3)51个村(社区)垃圾袋无签领手续。(4)2个村(社区)实行保洁服务个人承包模式未与承包人签订承包合同且结算票据不规范,涉及金额8.62万元。(5)1个镇镇域保洁服务项目由政府内设机构对外签订合同,合同金额99.67万元。

  2.各镇(街道)保洁管理不到位。(1)10个镇(街道)尚未制定出台《镇(街道)垃圾袋采购及发放计划》。(2)4个镇(街道)农村保洁长效机制资金拨付出现滞后,其中1个镇无按照方案和资金计划将资金逐月拨付给各村,2019年10月才拨各村区级环卫保洁补助资金1-8月份资金。(3)3个镇(街道)农村保洁长效机制考核工作实际执行落实不到位。

  3.村保洁工作不到位。(1)8个村未按要求配置保洁人员。(2)42个村未签订保洁协议。(3)个别村(社区)垃圾袋装化工作落实严重不到位。4个村(社区)4至11月完全没向各户发放垃圾袋;77个村(社区)垃圾袋发放均出现不同程度中断。

  (二)汕头市澄海区西华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项目

  审计结果表明,西华汽车客运站建设项目的资金资金使用基本能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未按规定对建设项目单独建账、单独核算。2.财政贴息资金383.95万元和存款利息收入5.05万元未冲减工程成本。3.发票开具方与收款方不一致,涉及金额16.66万元。4.项目建设管理不规范,未办理水土保持相关手续。

  五、国有企业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汽车运输总公司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区汽车运输总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基本能真实反映该单位2018年财务收支情况,基本能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财务管理不规范。1.以自制凭证和领款单在工资总额外发放其他补贴3.51万元。2.未按规定范围使用项目资金22.82万元。3.未按规定取得发票12.07万元。4.原材料管理不规范75.01万元。5.库存现金超限额,大额现金支出。6.发票未附明细清单,6单合计2.56万元。

  (二)会计核算不规范。1.政府补助750万元未按规定确认收入。2.住房周转金余额23.29万元未结转未分配利润。3.往来款长期挂账680.84万元。

  (三)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不到位。将办公室修缮工程10.17万元发包给不具备资质的个人承包。

  六、审计发现问题的原因分析及加强财政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以上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一是对于预算编制、预算执行、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没有建立分工责任追究机制,造成预算编制不完整、不细化,资金沉淀闲置、损失浪费等问题仍有发生;二是制度体制机制还不够完善;三是职能部门纵向管理力度有待加强,对安排到基层的资金监管缺位,未按预算指标用途拨付使用资金、无预算支出、资产账实不符、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等现象依然存在;四是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对于预算执行审计中存在的问题屡查屡犯,整改浮于形式、走过场。为此审计建议:

  (一)全面推进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完善政府预算体系。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完善由“四本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完整性,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切实把预算细化到部门,细化到基层单位,细化到具体项目。

  (二)重视部门绩效管理。区财政局及各职能部门要及时分配下达资金,加强督促,杜绝资金沉淀,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开展绩效评价并做好相关信息公开工作。

  (三)强化财政财务管理。区财政局要进一步强化财政财务管理,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加强内控管理、完善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等行为;督促各预算执行单位加强对下属二级预算单位财务收支的检查和监督,确保资金安全。各单位部门要规范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支付结算办法》和《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对报销单据要审核把关,对不合规的票据不予接收,确保各项支出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四)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被审计单位应切实履行审计问题落实整改,及时纠正审计发现问题,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落实整改及完善相关制度。

  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委员: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澄海区审计局快速响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决策部署,在审计署的统一部署下,迅速调集审计力量,派出审计组开展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财政资金和捐赠款物专项审计,坚持边审边改,重在促进规范管理,推动落实政策和解决问题。截至2020年3月底,各级财政投入全省疫情防控资金1629.55万元,捐赠资金333.23万元,捐赠物资70.1万件。审计结果表明,区委区政府坚决落实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关于疫情防控各项决策部署和要求,积极有效开展疫情防控工作。查出疫情防控财政专项资金、捐赠款物2方面的问题共4条,主要涉及防疫资金支出未及时结算、捐赠款物的使用和管理情况未向社会公开等问题。截至6月30日,已督促整改到位问题共4条,整改完成率100%。

  对本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报告反映的问题有的已整改,有的正在整改和纠正中;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区政府的要求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整改,全面整改情况将按规定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委员:

  澄海区审计局将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的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做好常态化“经济体检”工作,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的目标,为澄海的振兴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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