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澄审〔2019〕13号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关于
澄海区2018年度本级预算执行
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结果报告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八十九条的规定和我局2019年上半年的审计工作计划,区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19年1月至6月,对区2018年度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和原区农业局、区水务局2个单位2018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进行审计。同时,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对2018年省级财政安排给区用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医疗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教育事业发展方面的专项资金、地方政府债券资金的管理使用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以及区财政资金统筹盘活情况、区级统筹的社保基金预算执行情况等6项专题内容开展审计。区财政局、原区农业局和区水务局及其他延伸审计单位对所提供的会计资料及其他相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书面承诺。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审计结果表明,2018年区财政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执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坚持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规范收入征管,优化支出结构,推进财税改革,强化财政监督,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财政收支管理、财经秩序总体上较为规范,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2018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原区农业局等2个单位2018年度的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资金使用、管理比较规范。
一是规范征管,多方采取措施,努力增强财政保障能力
依法加强收入征管,加大税费清缴力度,完善税收征管协作机制,确保应收尽收。2018年全区税收收入139006万元,增长8.25%;向上争取资金创历史新高,全年向上争取转移支付21.11亿元,比去年同期增加2.11亿元;加强资金统筹,增强政府综合财力,全年全区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0.28亿元,统筹盘活存量资金4.33亿元;全力争取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018年度共争取新增专项债券45000万元和一般债券(再融资债券)5022万元;为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提供有力的财政保障,有效缓解财政收支平衡压力。
二是优化支出结构,坚持以民生为重,强力推动重点领域攻坚
保障民生支出,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和社会基础服务建设,2018年区财政预算支出坚持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集中财力向农村基层倾斜,向民生社会覆盖,向社会事业延伸,加大对脱贫攻坚、教育、环保、医疗卫生及社会保障救助等民生方向投入。2018年全区“三公”经费及会议费较上年下降15.38%;全区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农林水和住房保障支出等民生项目支出307961万元,占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80.70%,较去年同期占比77.06%增加3.64个百分点;支持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年共拨付精准扶贫资金3410万元,主要用于扶贫开发帮扶对象增收、教育系统扶贫领域学生资助和医疗保障等;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年共筹措并拨付乡村振兴战略专项资金35180万元;支持创文巩卫全面推进,多方筹措资金约5亿元,支持推进市政及乡村道路改造、环境美化、农贸市场改造等工作,进一步巩固扩大创文巩卫成果。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不断规范。
三是继续深化财政管理改革,财政资金管理不断规范
一是深化财政“放管服”改革。对国库集中支付流程进行简化,加快财政资金支付效率,提升服务效能。二是深入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坚持公开单位与批复部门单位统一、公开内容格式统一、公开时间集中统一、公开信息平台统一的“四统一”方式。三是开展深化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前期工作,初步建立财政资金运行的监控机制。四是推进政府综合财务报告编制。通过试编政府财务报告工作,推动预算单位严格按照相关会计准则和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细化核算内容,督促预算单位及时清理往来事项,全面清查资产负债,确保账实相符,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五是加强政府采购管理和财政投资评审力度。
但本次审计仍存在2018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少列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未对社会保险基金存款科学管理等问题,应予进一步纠正、规范和改进。
一、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
(一)基本情况
1.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67575万元,转移性收入20830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一般置换债券)5022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364万元;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4875万元;调入资金447万元,调入基金29900万元,合计财政总收入43948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81594万元,转移性支出12422万元,债务还本支出5323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1151万元,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8996万元,合计财政总支出439486万元;财政收支平衡。
2.2018年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政府性基金收入11289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310万元,补助收入2779万元,专项债券转贷收入45000万元,合计基金总收入161984万元。全年基金支出127445万元,调出资金29900万元,结转结余资金4639万元,合计基金总支出161984万元。
3.其他财政性资金收支情况
2018年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户”、“城乡养老社保基金户”、“机关养老社保基金户”和“粮食风险基金专户”等其他财政性资金合计收入76253.49万元,支出71838.52万元,上年结余40634.22万元,年末结余45049.19万元。
4.澄海区2018年地方政府性债务情况
(1)2018年末政府性债务余额情况
截止2018年末,区政府性债务余额136593万元,其中一般债务49593万元,专项债务87000万元。
(2)2018年新增举借债务情况
2018年区政府性债务新增举借50022万元,其中:转贷上级新增专项债券45000万元,转贷上级借新还旧债券5022万元。
(3)2018年债务还本情况
2018年区政府性债务还本5912万元,其中上级转贷政府性债务还本5023万元,其他存量债务还本889万元。
(4)债务限额情况
2018年汕头市财政局下达区政府性债务限额为146820万元。截止2018年末,区各类政府性债务均控制在上级下达债务限额以内。
(5)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项目安排情况
2018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45000万元,安排投向教育创现补短板学校建设项目4000万元、妇幼保健院改扩建工程项目1500万元、村村通自来水工程5000万、区导流渠及南排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4000万元、凤翔路(外环东路—金鸿公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项目22500万元、 “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宜家乡村建设(水利渠系大整治)项目3000万元、东里金樟工业区、广益华富经联社等土地储备项目5000万元。
5.区本级财政存量资金情况
截止2018年12月末,区财政存量资金110247.14万元。(详见附表11)
2018年区财政局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指标43258.64 万元;截止2018年12月底,已经安排支出43258.64 万元。
6.区2018年三公经费及会议费预算和预算执行情况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164.28万元,预算执行数为1111.50万元。与预算数相比,“三公经费”支出减少52.78万元,降比4.53%。2018年执行数比2017年决算数1250.98万元减少139.47万元,降比11.15%。
2018年会议费预算数为320.84万元,预算执行数为220.05万元。与预算数相比,会议费支出减少100.79万元,降比31.41%。2018年执行数比2017年决算数322.60万元减少102.55万元,降比31.79%。
7.区2016年—2018年扶贫资金使用情况
据区财政局提供的区精准扶贫资金使用情况统计表反映,区扶贫资金2016—2018年到位金额为24108.24万元;2016—2018年已支出金额为19974.82万元,其中:2016年支出3551.11万元,2017年支出6632.72万元,2018年支出9790.99万元;未支出结存金额为4133.42万元。
8.区2018年政府采购情况
区2018年纳入部门预算编制的区级政府采购预算金额为17550.72万元,预算调整金额为25661.03万元。
2018年度在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依法备案的政府采购有399宗,采购预算资金17984.96万元。
9.落实上级审计部门关于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整改情况
审计署《2018年第二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结果》和省审计厅粤审经责[2018]184号文指出我区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支的问题,区财政局将2018年已入库医疗药品、教育收费、经营性收入等列其他收入科目共32345万元作退库处理;已形成的相关支出区分不同类型,调列存量资金和财政专户支出并作相应账务处理,从而解决了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虚增收入和支出的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审计处理意见
1.预算编制、预算管理方面
(1)2018年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
(2)未按照规定实行土地储备资金收支预决算管理。
(3)年初基金预算代编占比偏大
区财政局编报的2018年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中基金预算支出68085.69万元,其中有25532.61万元为代编预算,占比37.50%。
(4)无预算下达用款计划
区财政局2018年12月下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事业单位养老并轨缺口补助”5000万元,但是在区财政局编报的2018年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中均未见该项资金安排。
(5)基金预算编制不规范
区财政局编报的2018年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调整方案中的“区2018年基金预算支出调整明细表”,在“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2121399)”科目中安排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业务费支出150万元。
(6)审核、批复的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
区财政局2018年审核、批复各部门预算未纳入各部门上年度结余结转资金48930.10万元。
2.财政支出方面
(1)国库资金“以拨代支”
2018年从国库转入区义教中央专户11933.26万元。
(2)少列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区财政局2018年2月拨付区工业园区办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建设费724.44万元,其中:在“政府性基金-其他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安排的支出”科目中拨付324.44万元,在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暂存款-各单位上缴款”科目中抵扣工业园区办借款400万元,该项造成少列2018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400万元。
3.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执行情况方面
(1)未对社会保险基金存款科学管理,不利于社会保险基金的保值增值
区财政局一直没有制订区级统筹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和机关单位养老保险基金的财政专户资金购买国债和转存定期存款的计划、操作方案和按规定的程序实施。
(2)未执行银行存款优惠利率,涉及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少计利息收入79.73万元
审计发现,开设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支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财政专户自开户(2016年12月)以来没有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计息,造成少计利息收入76.75万元(自开户以来截止2019年3月20日利息差)。开设在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汕头市澄海支行的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收入户、支出户,自开户(2016年11月)至2018年1月24日没有对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活期存款实行优惠利率计息,造成少计利息收入2.98万元(自开户以来截止2018年1月24日利息差)。
4.财政存量资金统筹盘活情况方面
(1)部分上级专项资金预算执行进度较慢,资金沉淀未发挥效益
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支出进度慢,2018年底结转资金规模较大,达35689.19万元,其中包括财政转移支付资金10924.80万元,部门预算中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4764.39万元,资金承载的政策目标未能及时完成,其中172万元连续结转2年以上。
(2)区国库存款余额低于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规模,部分上级转移支付资金被占用
2018年底,区财政剔除财政专户资金以外的存量资金规模为83794.74万元,其中转移支付结转结余(含列支挂暂存类科目)为35689.19万元(其中:财政转移支付结转结余10924.80万元,部门预算单位转移支付结转结余24764.39万元),但国库资金余额仅为43383.24万元,其中市财政局提前调度款20000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垫付资金已经挤占了转移支付结转结余资金。
(3)收入类专户资金未及时清理上缴国库
收入类专户—非税收入专户资金4875.46万元未及时上缴国库(该资金为2018年12月上缴的收入,2019年1月已全额上缴国库)。
5.地方政府债券资金方面
(1)2017年新增债券资金尚有部分沉淀在预算单位(项目单位),使用效益不高
区财政局2017年7月27日收到汕头市财政局拨入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地方债券转贷资金17000万元,截止2019年3月底,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地方债券转贷资金尚存资金6958.17万元;尚存2017年土地储备专项债券资金额占总金额的40.93%。
(2)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尚有部分沉淀在预算单位(项目单位),使用效益不高
审计抽查发现,截至2018年底,区共有涉及“凤翔路(外环东路-金鸿公路)改造及周边配套工程”、“区导流渠及南排渠黑臭水体综合治理工程”和“东里金樟工业区、广益华富经联社等土地储备”等3个项目15450.93万元的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通过提前列支后转入预算(项目)单位的方式沉淀在预算单位(项目单位),未形成实际工作量和未实际使用,占2018年新增债券总额45000万元的34.34%。截止2019年3月底,上述项目仍有10815.07万元的2018年新增债券资金沉淀,影响到2018年新增债券项目支出计划和确保2018年形成实际支出政策的贯彻落实。
6.区教育发展专项资金及相关政策落实情况方面
(1)向58名教育组人员发放边远补贴
区2015—2018年发放东里教育组等8个镇教育组计58名教育组人员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计1791610元,其中2015年456030元,2016年461040元,2017年452800元,2018年421740元。
该项向教育组人员发放边远补贴不符合《广东省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岗位津贴实施方案》(粤财教〔2014〕283号)和《关于2016年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学校教师生活补助政策调整及资金清算的通知》(粤财教〔2016〕31号)中规定的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的发放范围对象。
(2)没有按月发放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
2018年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
分两次发放。
(3)区山区和农村边远地区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生活补助(岗位津贴)没有随工资纳入财政统一发放。
(4)区财政局将边补资金支付到区教育局实有资金银行账户,再由区教育局委托银行申请批量发放,没有直接通过国库集中支付。
7.其他财政管理方面的问题
(1)国库集中支付执行不到位
区尚未将所有预算单位的所有财政性资金纳入国库集中支付范围。经查,2018年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剔除掉统发工资和镇级支出是40.30亿元,其中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的资金只有26.16亿元,占2018年财政支出的64.91%。
(2)将部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审计发现,区财政局将部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经抽查,2018年有9笔财政资金计17609.21万元通国库直接支付方式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有3笔财政资金计29000万元通过拨款方式将财政资金支付到预算单位实有资金银行账户。
(3)区财政局2018年没有对预算支出情况开展绩效评价。
8.上年《审计报告》整改未到位
区审计局2018年《审计报告》(汕澄审报〔2018〕4号)对区2017年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中提出的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区财政局能认真对待,大部分已经整改落实,但仍有下列事项整改未到位:
(1)年初基金预算代编占比偏大。
(2)没有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
(3)国库资金“以拨代支”,造成年度预算支出不实。
(4)没有对预算支出开展绩效评价。
(5)暂存、暂付款项长期挂账。
(三)其他应关注事项
1.隐性债务
据区财政局提供资料,截止2018年12月末,区隐性债务总计136.4亿元,其中:
(1)农发专项建设基金项目2个,总额共0.83亿元,分别是区中心社区饮用水安全改造工程涉及未来政府支出责任0.24亿元,区村村通自来水工程建设项目涉及未来政府支出责任0.59亿元。
(2)政府购买服务项目2个,总额共5.12亿元,分别是区岭海工业园区海围片二期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承接主体融资服务工作采购项目涉及未来政府支出责任3.6亿元,区登峰路东延及华兴路拓通工程等3个项目承接主体融资服务工作采购项目涉及未来政府支出责任1.52亿元。
(3)政府担保项目1个,木材公司欠款0.0067亿元。
(4)认定为存量隐性债务的PPP项目1个,区新型城镇化综合开发建设PPP项目涉及未来政府支出责任130.45亿元(预计国家、省和市的补助和使用者付费约36亿元,我区本级政府支出责任约94.45亿元)。
建议区财政局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加强对我区上述隐性债务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监督,确保各工程项目规范管理和工程建设资金规范合理使用。
区财政局作为地方政府性债务归口管理部门,要强化地方性债务管理,进一步采取措施防范债务风险隐患,促进消化债务存量、严格控制债务增量,密切关注保底承诺、固定收益等可能增加政府性债务的隐性债务;严格落实政府性债务管理相关要求,做好债务规模控制、预算管理、统计分析和风险监控等工作,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健康、可持续发展。
2.区各镇(街道)财政赤字情况
(1)区各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暂付款”2018年年初余额为34904.15万元,2018年年末余额为42461.29万元,2018年本年新增额为7557.14万元。
(2)区各镇(街道)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暂存款”2018年年初余额为1810.55万元,2018年年末余额为981.19万元,2018年本年新增额为-829.36万元。
(3)区各镇(街道)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18年年初余额为13646万元,2018年年末余额为10162万元,2018年本年新增额为-3484万元。
上述各镇(街道)“暂付款”“暂存款”还原后,只有澄华、广益街道、莲下镇真正实现财政收支平衡,其他8个镇(街道)出现财政赤字。建议区财政局督促相关镇(街道)进一步厉行节约,积极采取措施消化财政赤字,同时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相关镇(街道)要认真执行《预算法》,积极消化财政赤字问题。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一)基本情况
1.原区农业2018年经费收支余情况
区农业局基本经费2018年初结余-9.67万元,2018年收入844.37万元,2018年末结余 -44.77万元。
2018年项目资金年初结余6780.07万元,2018年收入12816.03万元,2018年支出11945.47万元,2018年末结余7650.63万元。
2.区水务局2018年经费收支余情况
区水务局2018年基本经费年初余额20.21元,本年收入563.75万元,本年支出583.96万元,年末无余额。
2018年项目资金年初结余10660.58万元,本年收入32256.7万元,支出35754.07万元,年末结余7163.21万元。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
原区农业局本级部门预算上年结余资金276.14万元,没有编入2018年度预算。造成年初预算编制不完整。
2.超预算支出
区水务局基本支出年初预算数428.35万元,实际收入数507.19万元,实际执行数583.97万元。执行数超出收入数76.78万元。
3.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
区水务局2014年收入一八围老八孔重建工程补助资金227.48万元,该资金截至2018年12月底结余121.3万元,专项资金未及时安排使用,未能充分发挥资金使用效益。
4.固定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
(1)原区农业局、区水务局2个部门部分固定资产未及时入账,涉及资产140.38万元。
(2)原区农业局占用下属事业单位(区农机化技术推广服务站)公车粤DZ4163。
5.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福利费挤占项目工作经费
原区农业局2018年在项目工作经费中列支办公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各项福利费用,涉及金额76.96万元。
6.暂存款、暂付款长期挂账
原区农业局、区水务局2个部门暂存款、暂付款长期挂账,涉及金额217.89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三、审计建议
(一)进一步完善预算体系,增强预算的约束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财政部门要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完善由“四本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进一步重视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差异,切实减少代编比例,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公共财政、为民理财,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二)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评价
财政部门要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预算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资金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避免资金沉淀。 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和项目支出的管理,提高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率和有效性。建立健全全部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机制,开展绩效监控管理,及时掌握各预算单位项目申报情况、预算指标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大对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和重点检查,扎实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防控财政金融风险
财政部门要健全规范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从制度上进一步规范政府性债务举借、管理、使用和偿还行为。加大政府性债务资金使用的监管,确保债务资金专款专用,发挥效益。完善统计监测和防控机制,防范地方政府性债务风险隐患,强化风险评估、预警和应急处置。
(四)加强对各部门预算的指导、管理和监督
财政部门要加强对各部门预算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切实提高预算单位财政财务收支管理水平,强化财政资金管理,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五)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财政部门及相关预算执行单位应切实履行审计问题落实整改,及时纠正审计发现问题,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落实整改及完善相关制度。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2019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