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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
  • 2019-03-04 20:28
  • 来源: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 发布机构: 财政审计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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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澄审报[2018]13

被 审 计 单 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汕头市澄海区2018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广东省审计厅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落实情况跟踪审计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审经责二〔2017308号)和我局年度工作计划的安排,组织审计机关有关审计人员,对全2018年落实国家和省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8我局派出审计组2人,工作量达到80日,重点关注了2018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审计工作得到了区农业局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审计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区农业局等有关部门(单位)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各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面积极开展工作。

二、 跟踪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2018年区按照上级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部署,认真贯彻落实各项工作。在今年第一季度,重点做好2017年度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第二季度,重点开展精准扶贫整改工作和部署2018年各项工作的开展;第三季度和第四季度,重点抓好扶贫政策落实,目前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扎实有序推进。截止1128日,全区新时期脱贫攻坚建档立卡贫困户5236 户,贫困人口11805人。具体情况如下:

1.加强工作领导,落实脱贫责任

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扶贫工作,区委主要领导、分管领导多次主持召开各镇(街道)和区直有关部门参加的工作会议,全力推进脱贫攻坚政策实施。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印发了《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扶贫工作要点》(汕澄扶〔20187号),明确年度全区脱贫攻坚工作重点。同时,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完善、拟订《汕头市澄海区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意见(代拟稿)》,已呈报区委,计划以区委名义印发,进一步落实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工作责任。

2.落实惠民政策,保障民生福利

一是做好扶贫政策与民政低保政策衔接,清核低保贫困对象,实施分类帮扶,将8870名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纳入低保五保保障。二是对2017-2018学年度区生源在省外就读的贫困学生,给予生活费补助;同时,跟踪了解区生源在区外省内就读的贫困学生生活补助领取情况,按政策规定要求催促就读地落实教育补助政策,并做好为该部分贫困学生垫付生活补助的准备工作。另外,落实全区就读技工院校63名贫困学生2016-20172017-2018学年度生活费补助资金18.51万元。三是实行贫困人口医保、养老保险参保动态管理机制,结合贫困人口动态变化,定期清理贫困人口,及时全额资助新增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或养老保险,确保贫困人口100%参加本年度医保、养老保险。同时,落实符合领取条件的4333名贫困人口足额领取养老金。四是组织摸查新增疑似居住危房的贫困户,并由住建部门组织危房等级鉴定,将危房等级为CD级贫困危房户列入本年度危房改造政策落实对象范围,危房改造工作正按规定程序进行中。

3.各方多措并举,推进扶贫项目

一是制订印发《汕头市澄海区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实施意见》(澄扶办〔201826号),再次组织帮扶干部结合贫困户发展能力实际情况,选准切实可行的帮扶项目。在此基础上,建立完善全区扶贫开发项目库。二是继续实施扶贫资产收益项目,将部分扶贫开发资金6573.75万元投向区自来水公司水电改造资产收益项目,至9月底,获得收益229.06万元已发放到贫困户手中。三是深入开展贫困人口劳动技能培训。区人社局通过进村入户,实时掌握有劳动能力贫困人员就业情况及技能需求,并根据贫困对象的技能需求,组织针对性的劳动技能培训。目前,已组织电工技术、网店美工培训班,为9名贫困对象提供免费劳动技能培训。同时,继续实施开发公益性岗位安置精准扶贫户劳动力的就业计划,已有12名扶贫对象到镇(街道)公益性岗位就业。四同汕头市澄海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农业银行澄海支行等金融机构,继续推进扶贫小额信贷工作,2018年截止1128日新增44获得扶贫小额贷款,共发放贷款资金8.01万元

4.强化资金管理,加快使用进度

一是20162018年省市区扶贫开发资金7324.2万元,全部资金已下拨到各镇(街道),已使用7092.6万元,使用率为96.84%二是已下达的2017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017年省级农业发展和农村工作(扶贫扶持老区发展)专项资金和2018年度市级老区建设专项资金共计划实施12个项目,目前已完成建设10个项目,正组织报账,余下2个项目在加紧实施。三是督促省定贫困村创建社会主义新农村项目补助资金使用进度,目前2个省定贫困村已设立新农村建设项目库,项目46个,已完成建设17个项目,其余项目正加紧实施中。四是扶贫项目按照《汕头市澄海区扶贫开发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实施细则》(澄扶办〔201831号)要求严格执行公告公示制度,使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更公开透明。

5.抓住重点问题,专项排查整治

区着重抓好以下方面整改工作:

1)开展扶贫领域形象工程专项整治

按照省市工作部署,转发了《关于开展扶贫领域形象工程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澄扶办201838组织各镇(街道)对精准扶贫项目进行自查自纠。经自查,各镇(街道)对扶贫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严格按照《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扶贫开发项目履行了规定程序,扶贫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尚未发现挤占、截留、挪用情况,也未发现存在扶贫领域形象工程问题的情况。同时,将扶贫领域形象工程专项整治与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结合起来,进一步督促脱贫攻坚各项政策的落实,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

2)落实审计发现有关问题整改

根据省审计组的要求,分别对涉及建档立卡贫困对象小额贷款、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身份识别信息、扶贫政策落实情况和贫困户预脱贫情况等四个方面共32项问题进行调查核实,并落实整改工作。

3抓好中央、省委巡视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

严格按照《关于落实精准扶贫政策不够到位问题专项整改工作方案》(汕澄扶〔20188号)要求,细化问题及整改措施,建立台账、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逐项落实整改并巩固成效。

6.巩固脱贫成效,做好考核准备

按照上级的工作部署,着力抓好2018年度脱贫成效考核准备工作。一是转发《2018年汕头市各区(县)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方案的通知》(汕澄扶〔201810号),提前为本年度脱贫成效考核工作做好铺垫。二是根据市下达区的年度脱贫任务,印发《关于下达澄海区2018年预脱贫计划的通知》(汕澄扶〔201811号),将脱贫任务按全区实际分解到有关镇(街道)。三是依托省扶贫大数据平台,通过对扶贫信息数据进行实时监测,掌握全区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并将扶贫信息录入情况进行通报,推动扶贫政策有效落实。

(二)上次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1.部分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款未到账问题

上次审计报告反映经审计区慈善总会发现,2016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区企业认捐782万元,截止2017530日,到账捐款282万元,有三户企业认捐款项合计500万元未到账。区慈善总会认真落实整改,至2018年6月末已追缴捐款400万元,尚余100万元未到位(未到位的100万元是广东群兴玩具股份有限公司认捐的,目前该公司已更改法人,区慈善总会已没办法联系到该公司相关负责人。)。

2.省定贫困村的整治规划优化方案尚未通过审批问题

上次审计报告反映审计抽查区2个新农村示范村,截止2017930日, 2个省定贫困村的整治规划优化方案还未通过审批。区政府已于2018118日审批同意2个方案,问题得到解决。

三、审计建议
    (
)压实工作责任

强化责任意识,按照工作要点和任务清单,落实各级各部门责任,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落实,确保脱贫攻坚工作责任到人、帮扶到人,顺利完成脱贫目标。

(二)夯实工作基础

把精准识别工作做深做细,坚持动态管理,做到应入尽入,应出尽出。及时将脱贫攻坚动态信息导入扶贫大数据平台数据,充分运用数据平台跟踪监督脱贫攻坚工作质量。
  
(三)落实工作措施

一是统筹协调,推进三保障政策全面落实到实处;二是开展培训,增强贫困人口发展技能;三是创造条件,扩大贫困劳动力的就业渠道;四是分类引导,提高产业发展和资产扶贫项目的收益;五是实施整治,创建美丽乡村示范村,改善贫困村生产生活环境。
  
(四)抓实工作作风

坚决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将2018年作为脱贫攻坚作风建设年的决策部署,认真组织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督查,查摆扶贫领域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对落实扶贫工作责任、民生保障政策、扶贫资金使用、帮扶项目实施等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确保扶贫资金管理使用规范,脱贫成效更加显著。
  (五)做实宣传引导

充分运用新闻媒体、网络、户外宣传等多种载体,多渠道、多角度、全方位在全区开展广泛深入的扶贫开发工作宣传。坚持正面宣传为主,弘扬主旋律,为脱贫攻坚大局服务;坚持典型引导、树立标杆,在广泛宣传国家各项惠民政策的同时多讲精准扶贫砺志故事,进一步提升贫困群众勤劳致富的责任意识;坚持扶贫先扶志的工作理念,在贫困群众中多开展扶志、感恩等教育活动,引导贫困户转变等、靠、要思想,树立自力更生、脱贫光荣的正确导向。

本报告将按规定以适当方式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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