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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 2018-11-01 20:25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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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汕头市澄海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2018年8月3日在汕头市澄海区第十五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局长  蔡懿祥

主任、各位副主任和委员:

我受区人民政府委托,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广东省预算执行审计条例》的规定,在区委、区政府和省审计厅、市审计局的领导下,区审计局对本区2017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中,我们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的重要要求,聚焦打好三大攻坚战,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较好地发挥了审计监督和保障作用。报告期内(2017年6月至2018年6月),区审计局实施各类审计和审计调查项目15个,查出管理不规范金额213956万元。现将审计结果报告如下:

2017年,在中共澄海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财政工作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坚持创新发展理念,着力创新机制,加强预算管理,深化财税改革,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从审计情况看,各级各部门认真执行区十五届人大二次会议批准的财政预算,区级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财政保障能力进一步增强。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62812万元,总支出462812万元(其中:增设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1441万元,结转下年支出 10020万元),年终收支平衡;基金预算总收入124274万元,支出124274万元(其中:调出资金26188万元,结转下年支出3316万元),年终收支平衡。

——抓征管,促收入稳步增长。积极应对经济发展新常态,研究解决收入预算执行中出现的新问题,创新征管手段,落实税收政策,完善征管措施,确保应收尽收。2017年全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5.48%,基金预算收入比上年增长41.01%。

——抓投入,促支出结构优化。坚持量力而行、突出重点、保压结合,优化调整支出结构,提高财政保障能力。围绕民生保障,支持精准扶贫攻坚项目,支持教育、卫生、文化事业发展,支持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支持全面推进创文强管和公共事业建设等。2017年全区民生项目支出比上年增长9.83%。

——抓创新,促项目建设提速。拓宽和创新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的PPP模式、银行专项贷款、政府购买服务和地方政府债券转贷资金等投融资渠道和模式,运筹整合资金,支持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抓整改,促体制机制完善。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预算草案和预算调整方案编报不规范、财政存量资金的安排使用未报同级人大批准等问题基本能认真落实整改。通过推进财政管理信息化建设、完善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和强化财政监督检查等措施,多方面深化财政管理改革,不断提高财政财务管理水平。

对上年度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问题,区审计局积极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落实整改。截至今年6月底,按照审计要求已上缴财政资金68万元,拨付滞留和闲置资金18691万元,规范会计账目资金17897万元,促进落实项目资金2万元。

一、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一)区本级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区财政局能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积极落实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努力增收节支;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观念进一步增强,财税体制改革稳步推进,财政收支管理、财经秩序总体上较为规范,2017年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良好。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预算编制和批复尚不完整。区财政未按预算法要求编制“四本预算”,目前只编制一般公共预算和政府性基金预算,未编制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障基金预算;政府采购预算调整未经同级人大审批;年初批复各部门预算不完整,少批复各部门上年度结转资金27042万元。

2、部分收入未列入预算管理。少列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2764万元,少列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408万元。

3、虚列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将属于专户管理的教育收费5905万元缴入国库,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同时,从预算内账拨付各学校(单位)4874万元,虚增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4、以拨代支造成预算支出不实。预算内账2017年列教育支出19863万元,但该资金实际拨付至“农村义务教育中央专户”。

5、国有资本经营收益错按其他收入缴库。2017年度收入国有资本经营收益2820万元,但错按其他收入缴入国库。

6、往来资金未及时清理,涉及金额37070万元。其中:暂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17834万元,暂付款长期挂账未清理19236万元。

7、尚存大笔土地储备专项地方债券转贷资金闲置未使用。截止审计期间,财政新增土地储备专项地方债券转贷资金17000万元(期限5年,发行利率3.80%),近一年时间只支付征地补偿款4857万元,仅占专项债券资金额的28.57%,尚有12143万元闲置未及时使用,资金使用效率低。

(二)镇(街道)财政管理审计

组织对2个镇(街道)的财政收支管理审计以及在同级审中重点延伸审计11个镇(街道)的财政状况。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1、2个镇(街道)财政收支不实,少列财政支出3642万元,多列财政支出603万元。

2、2个镇(街道)预算外户资金12266万元未按规定纳入预算管理。

3、2个镇(街道)未按规定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4、2个镇(街道)部分专项资金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涉及金额1121万元。

5、2个镇(街道)财务管理、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部分固定资产未按规定列账管理等问题。

6、2个镇(街道)工程项目管理不到位,存在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的个人承包、工程项目未按规定实行政府采购、部分工程结算造价没有第三方审核、部分工程由内设机构对外签订合同等问题。

7、将全区11个镇(街道)的“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暂付款”年末余额34496万元和“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转暂存款年末余额1447万元进行还原清算,减去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年末余额14119万元,实际上镇(街道)级财政累计赤字 18930万元。除澄华、广益两个街道和莲下镇财政收支平衡外,其余8个镇(街道)累计财政赤字达34022万元。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委办公室、区政府办公室等5个部门的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单位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较好,资金使用、管理比较规范。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2个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涉及金额3282万元。

(二)3个部门存在部分报销票据没有附明细清单,涉及金额32万元。

(三)4个部门经费支出中存在大额现金支付问题,涉及金额67万元。

(四)4个部门存在项目资金没有明细核算,涉及金额12767万元。

(五)2个部门存在部分固定资产未登记入账,涉及金额18万元。

(六)2个部门暂存款长期挂存未清结,涉及金额41万元。

三、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组织开展重大政策措施的跟踪落实审计,重点审计区2017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和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有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国家、省、市有关重大政策措施,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部分扶贫资金滞留于区财政未拨付

审计期间, 截止2017年9月30日区扶贫资金滞留于财政326万元。区相关部门已按审计报告意见建议要求迅速落实整改,2017年11月末已拨付相关单位和个人。

(二)2016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部分捐赠款未到账

经审计区慈善总会发现,2016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区企业认捐782万元,截止2017年5月30日到账捐款282万元,有三户企业认捐款项合计500万元未到账。区慈善总会认真落实整改,至目前已追缴捐款400万元,尚余100万元未到位。

四、重点民生项目和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组织对区2014年10月至2017年6月“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专项审计调查,抽查了一八水利管理处等3个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和盐鸿水利所等5个水利所对区“百河千沟万渠大整治”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和项目建设的合规、合法性。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

(一)1个水利所大额现金支付工程款,涉及16单计197万元。

(二)1个水利所将本单位承担组织实施管理的灌区性工程项目交由不具备相应的水利水电施工资质的建设施工单位实施。

(三)2个水利所的部分工程项目镇级配套资金未及时到位,涉及金额427万元。

对本报告反映的具体审计情况,区审计局已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审计报告;对违反财经法规的问题,已作出处理处罚意见;对制度不完善、管理不规范的问题,建议有关部门单位建章立制,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下一步,区审计局将按照要求督促有关单位认真整改。

五、加强财政管理等的意见建议

(一)完善预算体系,增强预算约束力,维护预算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完善由“四本预算”组成的全口径预算体系;重视预算编制,提高预算的准确性、科学性和透明度;加强财政“精细化”管理,减少预算调整事项,缩小财政预算和预算执行差异,切实减少代编比例,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坚持公共财政、为民理财,严格按批准的预算执行。

(二)着力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绩效评价

加大财政资金统筹力度,资金安排时充分考虑结转结余资金、债券转贷资金等各类资金和政策变化等实际情况,用好用活各类资金,避免资金沉淀。进一步加强对部门预算执行单位的预算收支管理和项目支出的管理,提高部门预算支出执行率和有效性。建立健全财政性资金绩效管理全覆盖机制,开展绩效监控管理,及时掌握各预算单位项目申报情况、预算指标情况和预算执行情况。加大对重点项目绩效监控和重点检查,扎实开展预算支出绩效评价。完善绩效评价结果与预算安排相结合机制。

(三)积极采取措施,消化各镇(街道)财政赤字问题

建议区财政局督促相关镇(街道)进一步厉行节约,积极采取措施消化财政赤字,同时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上加大对财政困难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相关镇(街道)要认真执行《预算法》,积极消化财政赤字问题。

(四)严肃财经纪律,落实审计整改长效机制

财政部门及相关预算执行单位应切实履行审计问题落实整改,及时纠正审计发现问题,规范和加强内部管理,对审计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审计意见建议,应及时组织研究、落实整改及完善相关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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