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审计报告
澄海区审计局
审计报告
汕澄审报[2017]11号
被 审 计 单 位:澄海区人民政府
审 计 项 目:汕头市澄海区2017年落实国家和省市重
大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48号)的规定,澄海区审计局按照省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和汕头市审计局的工作要求,组织区审计机关有关审计人员,对全区2017年落实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2017年我局派出审计组3人,工作量达到105人•日,重点关注了澄海区2017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和汕头市澄海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抽查了澄海区农业局、民政局、经信局等单位。审计工作得到了澄海区政府及相关单位的支持和配合,进展顺利。澄海区农业局等相关部门单位对其提供的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并对此作出了书面承诺。澄海区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审计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澄海区有关部门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各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但还存在部分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款未到账、省定贫困村的整治规划优化方案尚未通过审批等问题。
二、有关部门推进国家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一)澄海区2017年度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
澄海区成立由区委书记任组长的扶贫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扶贫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建立区级脱贫攻坚议事协调机制,每月召开相关部门扶贫议事会议,协调推进资金计划分配、项目管理、民生保障政策落实等重要事项。
2.严格执行政策,确保“六个精准”
2016年10月下旬市审计局对澄海区精准扶贫审计提出问题整改意见后,澄海区进一步组织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强化落实“六个精准”工作。
确保扶贫对象精准。针对省市审计、考核、督查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户申报、村核实、镇审查、区核查程序,结合大数据比对,做好相对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确保不错报、漏报。组织精准识别“回头看”,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民政低保、五保衔接,保证应纳尽纳。建立常态化核查制度,对不适合的贫困户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严格按照确认程序及时纳入。至2017年11月30日,全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5328户、12111人,其中一般贫困户379户、1390人,低保贫困户4560户、10327人,五保贫困户389户、394人。
确保项目安排精准。根据贫困户意愿,摸查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全区三年脱贫项目计划总投入资金10989万元,其中申请扶贫开发资金10097万元。近期,再次组织帮扶干部深入到贫困户中,认真对帮扶项目进行评议立项,对项目不成熟、推进缓慢以及缺乏投资的予以调整。至2017年11月30日,澄海区已投入1938.99万元对2017年37770个贫困村、贫困户帮扶发展项目启动建设。
确保资金使用精准。澄海区先后制订《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和《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编印《澄海区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资金和项目管理工作指引》小册子,指导基层做好扶贫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除将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区级配套资金全部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外,每年还对16个区级相对贫困村安排专项资金160万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至目前,共筹集2016、2017年省市区三级精准扶贫资金4321.8万元以及2016、2017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1万元,合计4442.8万元,已拨付到各镇(街道)资金共4151.8万元。
确保措施到户精准。澄海区直25个部门结合区实际,细化帮扶措施,制订帮扶工作方案。各镇(街道)、村(社区)和帮扶责任人以致贫原因为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引导贫困户选准发展项目。对无劳动能力户以政策兜底、保障措施帮扶为重点,对2018户有劳动能力户,以发展产业、就业和资产收益帮扶为重点。至2017年11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为5349.698元。
确保因村派人精准。落实贫困户帮扶制度,区领导挂钩省级相对贫困村、17个区直单位挂钩16个区级相对贫困村、232名区直副科级以上干部挂钩帮扶一般贫困户,3个街道挂钩帮扶3个边远老区镇。全区共建立11支镇(街道)帮扶工作组,成员1459人。各镇(街道)帮扶工作组派驻172支驻村工作队共2493人挂钩联系贫困户,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挂钩帮扶,有力推动各级帮扶政策进村入户到人。
确保脱贫成效精准。2016年澄海区通过各级各单位落实帮扶和政策兜底措施,实现8645名贫困人口预脱贫,超额完成年度脱贫计划。今年我区按照计划,将减贫任务分解下达到各镇(街道)、村(社区),并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标准和“八有”指标,制订工作任务清单,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预脱贫目标。
3.形成多头合力,实施“八项工程”
产业发展方面。结合我区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引导贫困户参加农民专业合作社,向种养大户、农业企业靠扰,因地制宜,发展特色农业生产。盐鸿镇通过与优质企业联合,将500万元精准扶贫资金用于支持企业发展,企业则按不低于8%的年收益率,将收益分配到建档立卡贫困户。隆都镇组织贫困户成立农业特色产业合作社,采取贫困户+合作社+公司的经营模式,聘请有经验、懂经营的团队帮助合作社开展经营管理,贫困户获取固定收益,增加就业机会。
劳动力就业方面。区人社部门主动走进农村,摸查贫困村贫困户就业意向、推荐就业,举办组织专场招聘会6期,提供岗位1795个,达成就业意向522人,和技能培训班,为农村劳动力提供就业服务。区商务局组织电子商务产业协会开展精准扶贫系列公益活动,助推电商精准扶贫。各镇(街道)结合“创文强管”工作,安排一定的临时或固定公益性岗位,为贫困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
社会保障方面。结合贫困户动态管理,进一步加强农村低保与扶贫政策衔接,做到应保尽保,落实政策兜底,至2017年第三季度共发放低保金3532万元,五保供养金319万元。
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保障方面。核查兑现建档立卡贫困户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和养老保险个人出资部门由政府全额资助。落实医疗二次报销49人共21万元,落实享受城乡养老待遇4437人,建设7个村级医疗卫生站。
教育扶贫方面。继续推进教育“创强”、“创现”,贫困家庭子女入学率达到96.64%。落实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就读小学、初中、高中、中职(含技校)、大专生活费用补助,免除普通高中学杂费,落实全区2016-2017学年度1392名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教育资助。
农村危房改造方面。去年投入财政资金346万元,完成171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今年将122户建档立卡贫困户列入危房改造计划,目前110户已完成改造建设,其中70户已领到补助款169.4万元。
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全区投入专项资金337万元,用于开展老区村、贫困村基础设施建设。计划投入27815万元实施村村通自来水工程。
人居环境改善方面。整合村级“一事一议”资金,投入3610万元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百村示范、千村整治”美丽乡村建设工作,全区第一批19个示范村,已完成前期规划编制工作,其中省级相对贫困村溪南镇仙门村、隆都镇下北村按照省定贫困村创建新农村示范村进行提升规划,率先启动路道、文化活动广场、池塘改造、污水排放处理等11个项目建设。至2017年11月底,19个美丽乡村示范村规划建设的210个项目,已完成项目建设招标并签订合同的有202个,已开工建设的有122个。
4.强化督查问责,提高扶贫质量
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汕头市澄海区《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制订出台《汕头市澄海区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汕头市澄海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和《汕头市澄海区2016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进一步加强督查、巡查和问责。今年2月下旬,组织对全区2016年度脱贫攻坚工作进行考核。5月以来,结合作风建设年活动,对各镇(街道)、村(社区)脱贫攻坚工作进行突击抽查。7月以来,开展“百日攻坚”专项行动,深挖问题线索,进一步查摆纠正问题,查处扶贫违纪违法行为。
(二)汕头市澄海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
1.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政策制定及贯彻落实情况
为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创新驱动发展、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以加快建设创新型经济为目标,通过政策扶持,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支持、引导与带动作用,充分发挥科技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引领作用,加快创新型澄海建设步伐,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于2016年7月出台《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奖励扶持措施(2016-2018年)的通知 》(汕澄府[2016]24号)政策,加大对企业创新扶持力度。一是支持企业技术研发机构建设。二是实行对企业实施品牌建设的奖励。三是实施优秀专利项目申请补助制度。
2.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相关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和拨付情况
2015年至2017年6月,汕头市澄海区财政收到上级拨入省级创新驱动财政专项资金18245.73万元,同期已经下达安排使用到项目实施单位省级创新驱动财政专项资金10305.37万元(澄海区财政下达到区经信局项目专项资金6782.02.万元,财政直拨到企业3423.35万元),没有具体下达资金分配计划资金8040.36万元。澄海区财政下达到区经信局项目专项资金6782.02万元,已拨出5632.22万元,未拨出1149.8万元。
截至2017年6月底,澄海区财政未拨付财政专项资金,主要是上级提前下达的财政专项资金,但未同时下达具体的资金分配计划,造成到账财政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拨付用款单位,同时还存在个别项目前期准备工作迟缓,致使财政专项资金滞拨情况。
3.结题项目审计情况
根据上级安排,本次主要对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至2016年期间到期、应结题验收的二个省级科研项目进行检查,其中:一个已经完成结题验收的省级科技项目“中国兰花的分子及种苗高效繁育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另一个为应完成验收而未完成结题验收的省级科技项目“广东省宜华木业农林院士工作站”,本次审计抽查主要检查项目结题验收的规范性、真实性、可靠性。
(1)“中国兰花的分子及种苗高效繁育技术研究与应用”项目。根据广东省省级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签定,项目于2012年6月1日开始实施,2015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合同预算总资金3500万元(财政补助700万元,自筹2800万元);实际支出3500.7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使用费70.92万元,材料费867.22万元,测试化验专用业务费796.09万元,直接其他支出(基建费)1684.33万元,其他82.22万元。
广东远东国兰股份有限公司于2016年3 月,在网上向科技主管部门提出结题验收申请,科技主管部门基本能按验收流程及时组织结题验收,并于2016年5月20日,完成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同时2016年6月23是完成项目结题验收。
“中国兰花的分子及种苗高效繁育技术研究与应用”科研项目专项资金在核算上,基本能按合同要求进行独立核算,自筹资金足额到位,但在部分费用支出上存在超标准、预算不合理情况。
(2)“广东省宜华木业农林院士工作站”科研项目。根据广东省省级科研计划项目合同书,项目于2014年1月1日是开始实施,2015年12月31日完成,项目合同预算总资金650万元(财政补助100万元,自筹550万元);实际支出712.558万元,其中:设备购置及使用费140.7936万元(自筹),材料费520.7166万元。
宜华生活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未能按合同要求于项目完成后1个月内向省科技厅申请结题验收申请,直到2016年6月29日,才对该项目委托广州华穗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进行了财务收支专项审计,同时出具审计报告,并于2016年6月30日,在网上向科技主管部门申请结题验收,但省科技主管部门未能及时组织项目结题验收,截至审计时止,该项目还未完成结题验收手续(2017年8月1号,省科技厅监督审计处审核同意项目以会议验收形式进行验收)。
“广东省宜华木业农林院士工作站”科研项目,专项资金在核算上,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能及时到位,但未能按合同要求对财政补助资金和自筹资金做到真正独立核算,大部分材料费用、专项业务费用支出都采用转账分摊形式结算列支,未能提供材料购进、测试费用支出相关的独立采购合同,在部分费用支出上存在超标准,在材料费支出方面存在超预算支出。
三、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扶贫资金滞留于区财政未拨付
截止2017年9月30日,澄海区扶贫资金滞留于财政未拨付资金326.25万元。
以上行为,不符合广东省扶贫开发办公室、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精准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的通知》(粤扶办〔2016〕166号)“第十条 资金分配……分配给分散贫困人口的资金拨付到镇,给相对贫困村的资金拨付到村”的规定,截止2017年11月末,澄海区财政部门对上述扶贫资金已拨付相关单位和个人。澄海区财政部门以后应严格按照扶贫开发资金筹集使用规定的要求,及时拨付扶贫开发资金。
(二)部分广东扶贫济困日捐赠款未到账
根据汕头市澄海慈善总会(下称澄海慈善总会)提供的资料
反映,2016年度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中,澄海区企业认捐782万元,截止2017年5月30日,到账捐款282万元,有三户企业认捐款项合计500万元未到账。
上述做法,不符合《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管理办法》第十三条“捐赠人应当诚信捐赠,依法履行捐赠协议,按照捐赠协议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将捐赠财产转移给受赠人”的规定,澄海区政府应督促澄海慈善总会落实有关企业严格遵守捐赠法律法规,落实责任,履行承诺,将捐赠资金落实到账。
(三)省定贫困村的整治规划优化方案尚未通过审批
审计抽查汕头市澄海区2个新农村示范村,截至2017年9月30日, 2个省定贫困村的整治规划优化方案还未通过审批。
澄海区政府应采取措施,加快整治规划方案的审批,加快建设项目的进度。
本报告相关内容审计机关将按规定向社会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