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澄海区2017年第二季度落实国家
和省市重大政策措施跟踪审计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共计3人,对汕头市澄海区截至2017年第二季度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重大政策措施进行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审计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澄海区有关部门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查督办,推动各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各项相关工作取得积极进展。
二、跟踪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落实情况
1、坚持“六个精准”,推进扶贫工作落实。今年以来,澄海区各镇(街道)、区直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照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围绕“六个精准”,不断强化工作措施,开展真帮实扶,澄海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进展有序。
一是扶贫对象精准。严格按照户申报、村核实、镇审查、区核查程序,并开展大数据比对,做好相对贫困户精准识别工作,确保不错报、漏报。组织精准识别“回头看”,落实省市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与民政、社保、低保衔接,保证应纳尽纳,应保尽保。建立常态化核查制度,对不适合的贫困户予以清退,对符合条件的贫困户严格按确认程序及时纳入帮扶。至2017年6月中旬,全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户5442户,12356人。
二是项目安排精准。根据贫困户意愿,组织扶贫项目摸查,建立扶贫开发项目库,全区三年脱贫项目计划总投入资金10989万元,其中申请扶贫开发资金10097万元。从2017年5月中旬开始,各镇(街道)根据各自建立精准扶贫项目库的项目计划,再次组织帮扶干部深入到贫困户中,认真对帮扶项目进行评议立项。争取至2017年6月底,全区各镇(街道)贫困户2017年帮扶项目全面落地。
三是资金使用精准。出台了《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汕市澄财〔2017〕2号)。除将新时期精准扶贫开发区级配套资金全部列入各年度财政预算外,每年还对16个区级相对贫困村安排专项资金160万元,为脱贫攻坚工作提供资金保障。截止2017年6月中旬,收到2016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85万元和省市区三级2016、2017年精准扶贫资金4321.8万元,合计共收到各级专项扶贫资金4363.8万元。澄海区已拨付专项扶贫资金共4081.8万元。
四是措施到户精准。澄海区直21个部门结合区实际情况,细化帮扶措施,制订帮扶工作方案。落实农村危房改造,投入财政资金346万元,完成171户农村危房改造,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45户。落实教育政策扶贫,对符合条件贫困户子女及时纳入扶持对象,向1008名贫困对象发放入学补助资金336.1万元。落实政策兜底,共发放低保金4517万元,五保供养金451万元。
五是因村派人精准。建立贫困户帮扶制度。安排区领导挂钩省级相对贫困村、17个区直单位挂钩16个区级相对贫困村、232名区直副科级以上干部挂钩帮扶一般贫困户、3个街道挂钩帮扶边远老区3个镇。全区共建立11个镇(街道)帮扶工作组,区直63个单位派出精干力量加入工作组,成员1459人。各镇(街道)帮扶工作组派驻172支驻村工作队共2493人挂钩联系贫困户,确保每个贫困户都有党员、干部挂钩帮扶,有力推动各级帮扶政策进村入户到人。
六是脱贫成效精准。2016年我区各级各单位落实帮扶资金2413.4万元,8645名贫困人口顺利脱贫,超额完成年度脱贫任务。2017年市下达全区脱贫人口计划数3000人,区分解到各镇(街道),严格按照“两不愁三保障一相当”的标准和“八有”指标,落实三级书记责任制,制订任务清单,层层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圆满完成2017年脱贫任务。
2、建立议事机制,加强部门联动以形成合力。鉴于新时期脱贫攻坚相比以往的扶贫工作,任务重,要求严,且随着各部门帮扶措施的陆续推进,日常需要协调的事项越来越多。经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建立澄海区新时期精准脱贫攻坚日常工作组织协调会议制度,会议按月或根据工作需要召开,承担区扶贫工作领导小组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加强部门沟通协作,形成扶贫强大合力,有力地推进了精准扶贫工作开展。至2017年6月中旬,区扶贫议事协调会议已讨论研究解决包括资金计划分配、项目管理制度制订、考核核查等20多项重要事项,有力推动扶贫工作顺利开展。
3、落实督查制度。按照省、市文件精神和汕头市澄海区《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意见》,制订出台《汕头市澄海区新时期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办法》(汕澄扶〔2017〕9号)、《汕头市澄海区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办法》(汕澄扶〔2017〕10号)和《汕头市澄海区2016年度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方案》(汕澄扶〔2017〕11号),进一步加强落实督查巡查制度,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将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同时,澄海区于2月23日至2月24日开展新时期脱贫攻坚区级考核核查及扶贫政策落实督查工作,由区扶贫办、区委组织部牵头,从区直16个单位及11个镇(街道)抽调100多名干部成立6个核查督查组,对全区各镇(街道)进行核查督查。通过召开座谈会、查阅资料、实地核查、群众满意度测评等方式,进村入户核查1510户脱贫户,确保帮扶政策真落实、贫困户真脱贫。
4、强化项目落实,确保精准扶贫取得成效。为强化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帮扶项目的落实,澄海区印发了《汕头市澄海区关于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的实施方案》、《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开发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并结合澄海区实际,制定了《汕头市澄海区精准扶贫开发项目管理办法》以及一套操作程序,细化落实责任,按“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定资金,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的要求,进一步强化扶贫专项资金项目规范管理,确保项目的计划和实施能真正落到实处,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经审计抽查个别镇存在如下问题:扶贫工作队伍力量薄弱,扶贫工作领导机构及其工作部门设置不完善,未有设立专人负责扶贫工作,驻镇帮扶工作组未全面落实“六有”要求,个别扶贫对象资助政策未能真正落实,扶贫开发项目进度较慢,分散建档立卡贫困户落实帮扶项目上进度偏慢,效果不明显。如莲下镇和溪南镇都存在扶贫工作机构不健全、人员配置不到位,驻镇帮扶工作组未全面落实“六有”要求,个别帮扶对象的资助政策未得到真正落实,扶贫项目进较慢效果不明显等问题,以上问题已引起莲下镇和溪南镇领导和相关部门的重视,认真落实整改,加快扶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审计建议
1、加强督查,扎实抓好脱贫帮扶政策落实。把扶贫工作责任、帮扶措施和民生保障政策的落实作为督查工作重点。对各镇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强化精准施策意识,确保帮扶工作常态化开展。督促各镇(街道)积极推进帮扶项目的实施,加快产业扶贫和就业扶贫的建设,切实帮助帮扶对象发展生产、改善生产生活条件,提高收入。区扶贫办要协同区民政、教育、人社、住建等部门,加快落实低保和教育、医疗、住房“三保障”政策。做到应保尽保,使扶贫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2、查缺补漏,扎实抓好建档立卡规范管理。根据省扶贫信息网监测发现问题,认真细致分析,协同部署,查缺补漏,切实解决责任未落实、信息数据不精准等问题,进一步完善全区精准扶贫信息数据管理。同时,根据《广东省精准扶贫档案管理实施办法》(澄档〔2017〕8号)的文件精神,规范区、镇(街道)、村(社区)建档立卡档案管理,充分发挥档案工作在推进精准扶贫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档案的真实、完整、系统和安全,更好地为精准扶贫工作服务。
3、营造氛围,扎实抓好精准扶贫开发政策宣传。组织帮扶干部进村入户宣传扶贫政策,并通过传统媒体报道、设置宣传标语和宣传插画、开通扶贫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扶贫开发政策,引导贫困群众转变观念,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营造全社会共同参与、互帮互助的良好氛围,形成合力,加快扶贫帮扶项目推进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