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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2016年第一季度落实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等政策措施情况跟踪审计
  • 2016-11-11 15:34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审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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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我局派出审计组共计3人,对汕头市澄海区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措施和宏观调控部署情况进行了跟踪审计。本次重点审计了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政策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的国道324线澄海九溪桥至莲阳桥路段水毁路面修复及配套建设工程进度偏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调查了澄海区政府所属住房城乡建设、财政、房管、公路局4个政府有关部门,延伸调查了5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融资、勘察、设计、施工、监理、质量监督等相关单位和个人、4个街道办(乡镇)、13个居(村)委会、40户家庭,并对4个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的开工情况、1个项目的基本建成情况、6个项目的工程建设和质量管理情况进行了检查,对20户农村危房改造对象进行了入户调查。涉及财政资金3358.06万元。

一、审计评价

从审计情况看,澄海区有关部门能够积极采取措施、明确任务完成时限,强化督查督办,推进各单位积极作为、主动作为,在保障性安居工程的计划、投资、建设、分配、运营等方面积极开展工作。但还存在1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由于危房改造户自身原因截至目前未能及时拨出补助资金2万元和3户危房改造户改造面积超面积标准的问题。

二、跟踪审计的基本情况

(一)保障性安居工程保障情况

2015年,汕头市澄海区通过发放租赁补贴、配租配售保障性住房等方式,保障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26903144人,其中:公共租赁住房(含廉租住房)保障26903144人。通过分散分户改造或农户自建等方式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困难家庭136434人。

(二)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下达完成情况

2015年,汕头市分解下达澄海区保障性安居工程开工任务350套,基本建成任务136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2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6户。澄海区政府上报完成开工任务350套,基本建成任务136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26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6户。经审计核实,实际完成开工任务350套,基本建成任务136套,新增发放住房租赁补贴任务26户,农村危房改造任务136户。

(三)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支持政策落实情况

2015年,汕头市澄海区财政共筹集和安排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5945.8万元,其中:上级补助收入1783.8万元,本级一般公共预算安排500万元,本级地方政府债券收入安排2162万元,土地出让收入安排1500万元;当年支出3358.06万元,其中:保障性住房租赁补贴支出3.62万元,公共租赁住房支出2934.44万元,农村危房改造支出270万元,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财政补助安排)支出150万元;当年结余2587.74万元;年末累计结存8977.33万元。(因澄海区凤新一路商品房配建项目还有部分工程资金未付,溪南原糖厂保障房建设工程款尚未支付,所以帐上反映年末累计结存资金较多。)

(四)2015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的建设、分配及运营情况。

1、澄海区将汕头市海源冷链配送有限公司建设位于澄海区金鸿公路湾头路段西70套员工宿舍,广东宝奥现代物流投资有限公司建设位于澄海区金鸿公路东侧永合排渠南侧96套员工公寓,澄海区飞翔达玩具实业有限公司建设位于澄海区凤翔街道洲畔莲花心工业区52套员工宿舍,纳入我区公租房统一监管范围。通过政府直接投资,在溪南原糖厂建设保障性住房133套,目前该项目已开工建设。

2、埔美房地产开发公司加快凤新一路商品房配建公租房项目136套公租房已基本建成。

3、按时发放租赁补贴,由于廉租住房房源数量有限和地域的极限性,对全区尚存东片26户处在轮候期的廉租住房保障对象发放租赁补贴36180元,确保其能通过市场租赁的方式解决住房困难问题。

4、澄海区房管部门严格落实保障对象动态管理,2015年有1户保障家庭因死亡退出住房保障。

 (五)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

1、税费减免和利率优惠政策落实情况

2015年,汕头市澄海区减免了1个保障性安居工程税费共27万元,其中,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27万元。

2、简政放权政策落实情况

2015年,汕头市澄海区政府出台了《2015年澄海区住房保障工作方案》,建立了保障性安居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快速通道。

澄海区对照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求,制定了《汕头市澄海区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汕头市澄海区2015年农村危房改造验收工作方案》,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周密部署,扎实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通过逐户核查验收,确保了澄海区农村危房改造建设的实施,使困难群众可以告别危房,改善了农村困难群众居住、生活生产问题。

三、 跟踪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1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由于危房改造户自身原因截至目前未能拨出补助资金2万元

2015年度危房改造户136户中已有135户已拨付各级政府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尚有1户未拨付补助资金2万元。

  经核实,该户系莲下镇窖东村郑练成农户,该户201581申请危房改造补助,86通过村委会评议,810通过莲下镇审核,824通过区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有经过村、镇、区三级公示,群众无异议,该

 

农户为唯一长期居住贫困户,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改造方式是原地修缮,该户1010开工,112竣工,1210通过区农村危改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但改造后由于户主家庭内部意见不统一,部分家庭成员担心领取补助资金被人看不起,造成截至目前尚未拨付补助资金2万元。

二)3户危房改造户面积超面积标准

经过入户调查农村危房改造户20户,发现其中有3户(陈喜全、吴顺发、卢永兴)危房改造面积超过《广东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引(试行)》第二十五条:“改造后住房建筑面积要达到人均13平方米以上,户均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内,可根据家庭人数适当调整,但3人以上农户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超过18平方米。”规定的标准。

经核实,3户(陈喜全、吴顺发、卢永兴)农村危房改造户超面积建设,系通过亲友接济帮助完成改造建设。

四、 审计建议

1、针对1户农村危房改造户由于危房改造户自身原因截至目前未能拨出补助资金2万元问题,建议澄海区住建局要继续督促该危房户所在村、镇两级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人员加大力度对该户做说服工作,争取尽快拨付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在以后的农村危房改造工作中要吸取这一教训,将工作做前、做细,村镇两级危房改造工作人员要对危房改造户的家庭情况,家庭内部人员对危房改造的意见以及可能出现意外作出评估,避免再出现类似的情况。

2、社会投资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在我区所占比例较大,建议你单位应继续加强对社会投资保障性住房的管理,按照保障房的有关政策法规,制订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确保保障性住房落到实处,真正起到保障作用。

3、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应加强与公安、住房公积金管理、税务、工商、车辆、金融机构等部门和单位联系、建立住房保障对象经济状况审查多部门数据信息共享机制,及时了解住房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随时对保障对象经济状况进行跟踪及动态管理。随机抽查有否违反保障性住房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

五、以前阶段跟踪审计反映的国道324线澄海九溪桥至莲阳桥路段水毁路面修复及配套建设工程进度偏慢的问题的整改情况。

    澄海区政府高度重视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截至2016年3月17日,该项目建设进度有关情况整改如下:

针对工程建设进度偏慢的情况,前段时间澄海区国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及业主单位澄海区公路局加强与施工单位的沟通,多次敦促其加快施工进度,并专门发出通知要求施工单位认真履约,增加机械、人力和资金的投入,想方设法加快工程建设进度。在参建各方的共同努力下,工程建设进

展明显加快。但由于春节前天气恶劣,持续低温多雨,影响路面沥青铺设,原计划于2016年春节前完成主体工程建设,最终仍留下长约2.2公里的路面沥青铺设未能在春节前完成。

春节刚过,澄海区抓住民工返城和天气有所好转的契机,敦促施工单位见缝插针、尽快组织复工,完成最后2.2公里路面的沥青铺设任务。至3月14日已全面完成最后2.2公里路面的沥青铺设任务,并开放通车。

    在敦促参建各方认真履约,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的过程中,澄海区针对工程逾期问题,国道改造工程建设指挥部于今年1月26日专门召开协调会议,就收取工程逾期违约金和增加监理服务费的问题进行讨论研究。依据施工合同和监理合同的有关条款,同时综合考虑影响施工进度的其他因素,会议决定:由业主方收取施工单位逾期违约金86.5万元,增加支付监理单位服务费102.898472万元。

    目前,本项目已完成路面工程、路灯工程、交通信号灯工程、中沟改造工程以及大部分绿化工程建设,累计完成建安工程量12883万元,占总工程量的94.2﹪;累计完成工程总投资13983万元,占本项目预算总投的86.6﹪。剩余工程量主要包括部分绿化工程、部分路缘镶边石安设以及个别道口接顺等,工程量约800万元,计划于今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并进行项目交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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