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快解决我区城镇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问题,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将于2016年1月27日在区国土大楼八楼组织安置澄海区登记在册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对象。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安置房源情况
本次安置房源位于澄海区中心城区东港路东侧东益轩保障性住房项目其中的经济适用住房42套。房源套型为“2房1厅”,单套建筑面积约53平方米,每套房源配套一个摩托车位,摩托车位不出售,供配套使用。(详见附件一)。
根据建设部《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广东省城镇经济适用住房和廉租住房价格管理暂行办法》和《汕头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区政府批准确定中心城区东港路东侧东益轩经适房项目配售价格是每平方米3074元。中签的经适房保障户收到安置通知书后须于2016年3月26日前到城区房管所办理有关手续并一次性缴交购房款,超过该日期没有办理手续者视为弃权,我办将收回房源重新安置。
二、安置条件
取得经济适用住房保障资格并登记在册的中心城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合计42户(名单详见附件二)。
三、安置原则
保障家庭成员中有老弱病残者,优先照顾安置楼层较低的房源。
四、安置方式
本次安置采用公开抽签形式,抽签过程由区公证处公证员现场公证。抽签分二轮进行。
第一轮由取得经适房保障资格的保障家庭中有老弱病残家庭成员需要照顾安排低楼层房源的保障家庭进行抽签产生安置低楼层房号。第二轮由未参加第一轮抽签的家庭对第一轮抽签后剩余房源进行抽签产生安置房号。
每一轮抽签顺序按保障家庭代表参加本次抽签分配大会签到的顺序。
每一轮抽签后,抽签人应在公证人员现场公证下签名确认。
五、中签对象公示
对中签的家庭名单、安置房号我办将统一在汕头市澄海区政府信息公开目录系统(网址:http://zwgk.gdchenghai.gov.cn/)进行公布。
希各知照。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