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少惠等147户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经各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及在申请家庭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张榜公示无异议,符合我区住房保障对象标准。为确保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现将陈少惠等147户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至2016年1月4日下午四时前)向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投诉。
投诉地址:区国土大楼7楼
投诉电话:85631369
汕头市澄海区房产管理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陈少惠等147户申请住房保障家庭,经各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及在申请家庭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张榜公示无异议,符合我区住房保障对象标准。为确保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现将陈少惠等147户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至2016年1月4日下午四时前)向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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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房产管理局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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