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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军人抚恤优待办法》第二条、第二十七条的规定,我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石明宽家庭符合优先安排条件,安置地址位于澄海区东益轩保障房项目4-402号。
现将以上事项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至2014年10月24日下午四时前)向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投诉。
投诉地址:区国土大楼7楼
投诉电话:85631369
汕头市澄海区房产管理局
二○一四年十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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