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核,符合我区公租房保障条件的续租申请家庭共29户,现将相关申请家庭名单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20日内(截至2020年5月5日下午四时前)向我区住房保障中心书面提出,公示无异议或者经核实异议不成立的,予以办理续租手续。
异议受理电话:85631369 (区住房保障中心)
监督电话:85868645(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地址:区建设大厦1楼
附件:关于澄海区公租房保障条件续租申请家庭名单的公示(29户).xlsx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保障中心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