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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准入标准家庭的公示
  • 2016-10-13 15:19
  • 来源: 本网
  • 发布机构: 澄海区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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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黄戊顺等31户申请公租房保障资格家庭,经各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及在申请家庭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张榜公示无异议,符合我区公租房保障资格准入标准。为确保住房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现将黄戊顺等31户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至2016年10月23日下午四时前)向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投诉。


投诉地址:澄海区国土大楼7楼

投诉电话:85631369


附件:符合公租房保障资格准入标准家庭汇总表(31户).xls


汕头市澄海区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六年十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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