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我区公租房保障资格的审核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共租赁住房有关工作的意见》(建保[2017]111号)、《汕头经济特区城镇公租房保障办法》(汕头市人民政府令第176号)等规定,制定《汕头市澄海区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细则(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自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截至2020年7月8日下午四时前)向我局书面提出。
异议受理电话:89318081
监督电话:85868645
联系地址:区建设大厦1楼
附件:汕头市澄海区公租房保障资格申请审核细则(征求意见稿).doc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