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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海区2018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
  • 2018-03-28 15:11
  • 来源: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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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汕澄府办【2018】11号文件的精神要求,我区确定2018年度城镇住房保障对象准入标准如下:

具有澄海区城镇非农户籍的家庭,其家庭收入标准为1875元/人/月及以下,住房困难标准为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4平方米及以下。



汕头市澄海区房产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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