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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符合住房保障对象标准家庭的公示
  • 2014-05-22 17:38
  • 来源: 澄海区住建局-房管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住建局-房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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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晓彬等4户申请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家庭,经各相关部门审查通过及在申请家庭所在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居(村)委张榜公示无异议,符合我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对象标准。为确保保障工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现将朱晓彬等4户申请家庭予以公示,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如有异议,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10日内(即至2014531日下午四时前)向澄海区房产管理局投诉。

投诉地址:区国土大楼7

投诉电话:85631369

附:符合住房保障申请汇总表(4户).xls


汕头市澄海区房产管理局

一四年五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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