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我区地价体系,加强地价管理,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区房地产市场、城市建设和城市规划变化的情况,现将2018年澄海区城镇基准地价更新成果予以公布。
一、更新范围:澄海区下辖8个镇(东里镇、盐鸿镇、莲华镇、溪南镇、隆都镇、莲上镇、莲下镇和上华镇),3个街道(凤翔街道、澄华街道和广益街道),共137个村民委员会、45个社区居民委员会,区划面积约378平方公里。本次基准地价评估的对象为汕头市澄海区8个镇,3个街道进行全域覆盖的基准地价评估(不包含塔岗围填海片区)。
二、本次基准地价表现形式为级别基准地价、商服路线价和区片价。
三、本次基准地价的价格基准日为2018年7月1日。
四、本次基准地价土地用途划分为商服、住宅、工业、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四类。
(一)商服用地:零售商业用地(以零售功能为主的商铺、商场、超市、市场和加油、加气、充换电站等用地);
(二)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指城镇用于生活居住的各类房屋用地及其附属设施用地,不含配套的商业服务设施等用地);
(三)工业用地:工业用地(指工业生产、产品加工制造机械和设备维修及直接为工业生产等服务的附属设施用地);
(四)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公共服务项目用地包括机关团体用地、新闻出版用地、教育用地、科研用地、文化设施用地、体育用地、医疗卫生用地、公用设施用地(指用于城乡基础设施的用地。包括供水、排水、污水处理、供电、供热、供气、邮政、电信、消防、环卫、公用设施维修等用地)。
(五)其他未列入上述范围的用地,其用途类别的基准地价参照《澄海区土地二级分类用地地价修正系数表》确定。
五、基准地价内涵
(一)商业用地基准地价:在评估区域范围内,在设定五通一平(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2.0的土地利用强度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划分的不同级别的商业用地,以2018年7月1日为估价期日,评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4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地面价)。商业路线价是以临街标准宽度为4.0米及宗地标准深度为12.0米的标准宗地为基础测定的土地使用权的平均价格(地面价),最大影响深度为24米。
(二)住宅用地基准地价:在城镇评估区域范围内,在设定五通一平(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2.0的土地利用强度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划分的不同级别的住宅用地,以2018年7月1日为估价期日,评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7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地面价)。
(三)工业用地基准地价:在城镇评估区域范围内,在设定五通一平(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2.0的土地利用强度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划分的不同级别的工业用地,以2018年7月1日为估价期日,评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地面价)。
(四)公用服务项目用地基准地价:在城镇评估区域范围内,在设定五通一平(供水、排水、通路、通电、通讯和场地平整)的土地开发程度和设定容积率2.0的土地利用强度下,对现状利用条件及现状开发条件下划分的不同级别的公用服务项目用地,以2018年7月1日为估价期日,评估的法定最高出让年期50年的土地使用权的区域平均价格(地面价)。
六、本通告自2019年5月1日起执行,具体由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解释。
附件:1、汕头市澄海区城镇基准地价各用途价格表
2、澄海区土地二级分类用地地价修正系数表
3、基准地价更新图件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19年4月1日
关于公布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城镇土地基准地价更新成果的公告
发布日期:2019-04-02 浏览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