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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方案的通知
  • 2019-07-18 09:07
  • 来源: 澄海区信息中心
  • 发布机构: 澄海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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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10日                


汕头市澄海区消防安全隐患 大排查大整治专项工作行动方案

2019年3月9日上午7时30分许,我区凤翔街道莱南路南侧领乐帆玩具厂宿舍楼发生火灾事故,教训极为深刻,给我们敲响了安全生产工作的警钟。事故发生后,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紧急会议,通报火灾情况,要求立即开展全区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专项行动,坚决防范安全生产消防事故的发生。为深入贯彻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全面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现制订如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和区委、区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决策部署,以全区消防工作存在问题为导向,以落实各级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为抓手,按照尊重历史、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思路,紧盯影响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消防安全突出问题,集中整治消防安全突出问题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努力预防和减少较大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切实维护全区消防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二、工作时间

2019年3月9日至2019年3月31日。

三、工作职责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莱芜管委会:领导统筹辖区专项整治行动,加大消防经费投入,重点做好镇街消防网格化管理实体运作、“三小”场所和“三合一”违法行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重点清理整顿小档口违规住人、防盗窗网未开设逃生口、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等问题,积极开展“消防安全社区”创建活动,推动村(社区)微型消防站建设、消防安全宣传、违建拆除等工作。

各职能部门 :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落实依法监管责任,摸清行业单位场所底数,准确分析掌握突出火灾隐患,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各类场所逐一建立档案,形成隐患单位一场所一对策,全面消除火灾隐患,并针对性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工作。

消防部门:为专项整治行动提供技术指导服务,推动开展社会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同时,负责全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

四、重点任务

(一)火灾隐患重点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莱芜管委会、各工业园区管理办公室)

整治对象:省、市政府挂牌的火灾隐患重点区域、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镇、街道、村级工业园区。

整治重点:按照《关于印发<广东省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粤消安〔2017〕30 号)和《汕头市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挂牌督办实施办法(试行)》(汕消安〔2017〕22 号)要求,对符合火灾高风险区域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条件进行挂牌督办,落实整改。对各镇、街道、村级工业园区形成的区域性火灾隐患落实治理措施。

(二)“三合一”、三小场所违规住人、防盗窗网未开设逃生口、电动车违规停放充电、员工宿舍和群租房疏散通道不足、违规用火用电等重大火灾隐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莱芜管委会、区公安分局)

整治对象:小作坊、小档口、小娱乐场所、商业网点、群租房、居民小区、村民自建房等场所。

整治重点:按照《澄海区“七类场所,十一项必查”消防安全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汕头市公安局澄海分局“打通生命通道”消防安全专项行动方案》和《汕头市澄海区2018年电气火灾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持续针对各类场所存在违规住人、防盗窗网未开设逃生口、疏散通道设置不符合要求、疏散通道未保持畅通、疏散辅助消防设施未能保持完好有效、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等问题开展集中整治工作。

(三)劳动密集型企业、公共娱乐场所、易燃易爆场所、宾馆、旅店、中小学校、幼儿园、医院、建筑工地、商场、市场、养老服务机构、文物古建筑等重点场所(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莱芜管委会、区公安分局、安监局、文广新局、旅游局、教育局、卫计局、住建局、商务局、工商局、民政局)

整治对象:上述场所。

整治重点:重点排查上述场所违规住人、消防设施停用、不足、疏散通道不畅、电气线路设置不规范、违规停放电动车、违章搭建、安全疏散宣传培训不到位等火灾隐患。按照澄海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2018年全区今冬明春火灾防控工作方案》(汕澄安委办〔2018〕112号)的要求,确保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在职能划转完成之前,要严格按照现有职责分工,切实抓好机构改革期间消防安全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迅速部署。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政府 1 月 30 日进一步做好全省火灾事故防范工作会议精神、我市“落实发展年”工作要求及3月9日区政府安全生产及消防安全会议精神的重要举措,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把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摆上重要位置,迅速建立起“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主抓、职能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格局,快速推进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开展。

(二)压实责任,各司其职。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现有职责分工,根据属地管理、行业管理的要求,切实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确保机构改革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不缺位、工作不断档、力度不减弱。专项排查整治工作中,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结合本辖区、本行业的重点隐患区域、重点隐患类型、重点隐患场所,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调查摸底,建立健全的基础台账;要做到工作有部署、整治有方案、检查有记录、隐患有登记、整改有措施、落实有结果。对整治中发现的消防安全重大事故隐患应及时报告当地政府,落实挂牌督办。区委、区政府将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巡查、督查活动,对于工作不力的单位,将进行严肃处理。

(三)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广播、电视、网络等各类渠道,大力宣传消防安全常识、火场逃生自救知识,以及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严格依法整治火灾隐患的决心和成效,形成浓厚的专项整治氛围,进一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各镇(街道)、莱芜管委会以及各责任部门按照附件2开展排查整治工作,按时上报信息。其中责任人和联络员名单(附件1)请于3月10日下午5:00前上报,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统计表(附件3)于3 月10 日起至3月31日每天下午5:00前上报,并于3月31前报送相关工作总结。(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潘大鹏,联系电话: 13829488987,传真:85720633,电子邮箱:chenghaixiaofang@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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