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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汕头市海防与打私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商品走私联合行动的通知
  • 2019-01-24 09:59
  • 来源: 澄海区信息中心
  • 发布机构: 澄海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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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海防与打击走私委员会成员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海防与打击走私办公室《关于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商品走私联合行动的通知》(汕海防打私办〔201823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

元旦春节将至,冻品、烟酒、大米、白糖、干果等应节商品市场销售趋于活跃,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为进一步打击走私违法犯罪活动,维护节假日期间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市场秩序。区海防打私办按照省、市海防打私办的工作部署,决定自20181215日至2019228日在全区范围内开展2019年元旦春节期间打击应节商品走私联合行动。

二、打击重点。

此次行动以打击疫区动物及其产品、成品油、“洋垃圾”、电子产品和烟酒、冻品、大米、白糖、干果等应节商品走私为重点,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针对性实施方案,细化打击措施,依职能加强口岸正面监管、沿海(江)巡防监控、陆路拦查堵截和市场监督管理,切实加强对小型船舶走私、“三无”船舶走私、非设关地走私以及利用高速公路、国道、省道进行走私的打击和防控,严厉打击应节商品走私违法犯罪活动。

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总结行动开展中好的措施做法和经验,认真做好信息报送工作,行动总结报告请于228日前报送区海防打私办(电话/传真:85879744邮箱:chhfydsb@163.com),重大案件、重大舆情以及比较有效的打击策略等随时上报。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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