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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支持建设下北贡余农副产品物流园的建议(建议第2号)的办理答复
  • 2021-07-29 16:13
  • 来源: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 发布机构: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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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燕等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持建设下北贡余农副产品物流园的建议》已收悉,您提出的规划建设农副产品物流园对推动全镇农业规模化、集聚化、品牌化发展具有实际意义,可以有效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拉动镇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目前,我区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正在推进中,但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上级尚未下达。现结合我局职能及规划编制工作推进情况,答复如下:

  一、经与隆都镇对接,目前下北贡余农副产品物流园的初步选址位于下北大道与潮环高速澄海连接线交界处,其中下北大道北侧土地面积约34.7亩,下北大道南侧土地面积约25.3亩。根据隆都镇前期提供的示意图件,该初步选址位置属于永久基本农田,不是代表阐述的一般农用地。根据国家现行土地政策,建设该农副产品物流园不符合占压永久基本农田的条件。

  二、下北贡余农副产品物流园初步选址位于下北大道两侧,由于下北大道现状道路宽度较窄,加之目前该地块毗邻潮环高速澄海连接线入口,但由于接近村庄,车流及交通集散对村庄的影响较大。

  三、根据区发改局反映,我区正在编制《汕头市澄海区服务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初稿)》,下北贡余农副产品物流园项目已列入“十四五”时期隆都镇服务业发展重点任务,该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中。

  按照《自然资源部国土空间规划局 自然资源部耕地保护监督司关于加快推进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和城镇开发边界划定工作的函》的要求,我区目前正在组织开展永久基本农田核实整改补足工作。同时,由于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上级尚未下达,综合以上情况,建议隆都镇进一步优化选址位置,我局将积极配合,为项目落地提供空间保障。

  特此答复。

  

  汕头市自然资源局澄海分局

  2021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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