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育勤等区政协委员:
根据区府办《关于办理区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和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的通知》(汕澄府办﹝2020﹞32号)要求,区农业农村局承办区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关于加快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提案》,现将办理情况汇报如下:
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开展以来,澄海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始终认真按照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围绕“三年攻坚、两年巩固,到2020年如期完成脱贫攻坚任务”的总目标和新时期精准扶贫精准脱贫三年攻坚实施方案的要求,着力建机制、抓落实、补短板、提质效,坚决打好打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攻坚战。截止9月底,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4917户,贫困人口11092人,其中2个省定贫困村有贫困户127户,贫困人口410人。经2019年底核查,全区贫困户在脱贫“八有”方面均达到退出标准,实现脱贫率100%。其中,有劳动能力贫困户人均可支配收入达到13981元,超过2019年省定标准(人均不低于8266元);2个省定贫困村在脱贫指标10个方面均达到贫困村退出标准,脱贫率100%。
今年6月份以来,按照《汕头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农扶组〔2020〕10号)精神,我区制订《关于印发〈关于建立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汕澄扶〔2020〕10号),明确监测内容、监测方式、帮扶措施和工作要求,聚焦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边缘人口和贫困村,紧盯脱贫成效和重点工作推进等方面的短板和薄弱环节,采取村级排查、镇(街道)落实整改和区级督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和返贫风险监测。一是实行动态监测管理。对因疫情或其他原因出现的边缘易致贫户进行动态监测预警和提前干预,对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的跟踪监测和效果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帮扶措施,从而更主动、有效地化解返贫致贫风险。二是细化监测对象的帮扶措施,进行分类帮扶。通过全面摸清监测对象的生产生活现状、收入来源、主要支出等基本情况,制定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切实做到一户一档、一户一策。对有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加强劳动技能培训和各种就业指导,使其有稳定收入;对无劳动能力的监测对象,进一步强化低保、医疗、养老等保障措施,确保应保尽保。对因病、因残、因灾等意外变故返贫致贫的家庭,及时落实临时救助,保障其基本生活。三是强化责任落实。督导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定期开展走访摸查,做好信息核实、信息录入、精准帮扶、动态管理等工作,严格监测对象认定,落实帮扶措施,确保高标准、高要求、作风严、措施实,防止出现脱贫户返贫、边缘户致贫现象。
在建立健全返贫监测基础上,我区进一步深化帮扶机制,出台、落实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若干措施。
一是免除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保教费。在全面落实贫困学生义务教育、高中教育等各个教育阶段保障政策的基础上,从2019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学前教育实行保教费兜底,保障所有3-6周岁贫困户子女均能接受学前教育。
目前,共有71名贫困幼儿入读我区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已全部给予免保教费入园,就读幼儿园已全部完成2019年秋季学期已缴交保教费的退费工作,本学年度免保教费补助资金共计31.24万元。同时,该71名幼儿已全部申请并享受国家幼儿资助款补助,补助标准为1000元/生.年,补助金额共计7.1万元。
二是进一步解决农村群众住房难问题。对全区范围内农村住房困难的农户、户口及本人实际居住地均在本区、所居住的房屋是唯一且长期自住的,经鉴定为C级或D级危房的,由区财政安排资金补助进行房屋修缮加固或拆除重建改造,确保农村困难群众“住有所居”。
根据各镇(街道)提供的农村群众住房难农户名单,区住建局委托区房屋安全鉴定所,组织技术人员对名单涉及房屋进行专业鉴定。经鉴定房屋达到危房C、D等级,且有意愿进行改造的农户共有93户,已全部开工。目前已有65户改造完成并通过验收,第一批补助资金150万元将于近期拨付各验收合格农户的一卡通账户。
三是建立防返贫保险机制。与保险公司签订协议,为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对象购买“防贫保”,升级医疗保障、教育保障、住房保障和意外保障。同时,对因重大疾病致贫的建档立卡贫困户给予医疗、生活等方面救助,由区财政每年安排50万元作为专项资金,在澄海慈善总会设立生活困难救助金。
按照协议约定,已发放了3月-7月302名因病住院的建档立卡贫困群众的医疗补助金,共计23.72万元。同时,已发放了首批31名通过高考/中考被成功录取的建档立卡贫困生升学补助金,共7万元。
四是完善社会保障协调会商机制。每月及时更新完善民政服务对象信息系统,实现信息共享。密切关注脱贫、返贫对象,定期对辖区内的低保户、特困人员、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残疾人两项补贴对象等困难群众进行走访慰问,加强动态管理,真正做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今年来,先后印发了《社会救助兜底脱贫行动实施方案》(汕澄民〔2020〕83号)和《关于切实做好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社会救助兜底保障的通知》,健全完善贫困人口监测预警机制,强化最低生活保障兜底保障能力,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对象纳入保障范畴,加大救助力度,全面完成脱贫攻坚工作任务,为扎实完成脱贫攻坚任务提供了制度支持。在此基础上,提高各项保障标准。其中:全区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768元,农村特困供养标准提高到1229元;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的发放标准提高至175元/人月,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的发放标准为235元/人月;全区社会散居孤儿(含社会散居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和机构抚养孤儿基本生活保障金标准分别提高到1100元/人月和1820元/人月;按照社会救助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要求,启动一次性补贴机制,对全区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临时价格补贴。3月份起,我区提高了一次性物价补贴标准,同时将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纳入保障范围,3月至6月,补贴标准分别提高到170元、159元、115元、114元。通过提高保障标准,进一步巩固脱贫成效。
五是加强贫困残疾人家庭帮扶。加大对缺失监护照料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和建档立卡一户多残贫困家庭的帮扶力度,按每位每年6000元的标准补助协助监护照料人员或机构。对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家庭中属于一户多残的,按每户每年给予1200元补助。
目前,对3名长期重病、重症等原困造成生活难以自理的建档立卡贫困残疾人发放了缺失监护照料补助金共1.8万元。同时,区残联在残疾人保障金中专门规划10万元专项资金,用于扶持100户建档立卡精准扶贫残疾人发展种养殖业,每户支持1000元用于购置简易生产设备、果菜种苗、鸡苗、鸭苗等农业生产物资。
六是突出贫困党员帮扶。将全区建档立卡贫困户中的党员列为关爱帮扶对象,每年春节和“七一”期间开展党内走访慰问,并在一般慰问标准的基础上提高至每人1200元。对遭受突发性疾病、灾难或事故的生活困难党员,发放一次性补助1000元;对遭受重病、重灾或重大事故的党员,视困难程度发放3000元至5000元的一次性补助。
2020年七一期间,我区从市扶助金和区扶助金中共列支19.08万元,按照每名1200元的标准,走访慰问159名组织关系在我区、自觉履行党员义务、民主评议党员为合格的党员精准扶贫户。
通过形成职责清晰、各司其责、上下联动、合力攻坚的责任体系,落实民生“三保障”、产业扶贫、就业扶贫、消费扶贫和全面巩固提升脱贫成效若干措施,确保高质量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
汕头市澄海区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