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绍明委员:
你好!由区人民政府转交我局主办的《关于完善我区垃圾处理配套设施的提案》已收悉。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近年来,我区加大垃圾转运、垃圾收集等配套设施建设,争取到上级补助资金4000多万元,洁源垃圾发电厂项目中央预算投资补助4300万元。
2012年实施“千村整治”活动以来,全区首期规划建设的14座垃圾压缩转运站,通过政府采购方式,由区统一采购压缩设备及运营管理,压缩站之前的垃圾收集、清运由各镇、街道负责落实。目前除涂池垃圾压缩站未建成外,其他13座已正常投入使用;2016年之前各镇已购置垃圾收集设备及清运车辆,由区财政给予70%的补助款,现行收集设备及车辆基本能满足各镇、街道垃圾收集、清运需要,由环卫工人每日至少一次上门收集垃圾。
二、加大区级财政投入
从2017年3月16日起全区全面实施环卫管理新体制,区府办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实施环卫管理新体制工作意见的通知(汕澄府办[2017]46号),明确“以属地管理责任为原则,着力推进环卫市场化管理,实现环卫管理人财物责任向基层下移”,环卫管理主要以各镇、街道对行政区域管辖范围内的环境卫生负总责,包括道路清扫保洁,水域和堤段保洁,环卫设施的配套建设,生活垃圾袋装化收集、转运,特殊工业垃圾、建筑垃圾等的收运和处理。
同时区级财政加大资金投入,城区环卫作业经费依据市场化服务合同价格,按区与街道7:3分担比例负责;各镇环卫作业经费补助,区财政按照常住人口每人每年补助30元的补助标准执行。
三、垃圾处理费征收及使用情况
城区自2011年4月起征收城市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2016年征收的垃圾处理费1124万元,而区级财政每年投入城区环卫清扫保洁经费2935万元、洁源发电厂处理经费837万元和垃圾转运服务费627万元,每年区级财政投入的环卫作业经费4399万元,征收的处理费仅能全部用于补充城区上述经费
各镇从2014年10月起自行组织征收生活垃圾处理费,按照区级负担垃圾洁源厂的处理费用,各镇负担洁源厂之前的垃圾收集、转运费用。各镇每年征收的处理费全部用于各自负担垃圾转运服务费支出。
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