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汕头市澄海区十五届人大第二次会议代表建议(第8号)的办理答复
许旭欣等代表:
你们好!由区人民政府转交我局主办的《关于对神山风景区进行综合整治建成区性惠民景区的建议》已收悉。根据各协办单位提供的资料,经我局认真研究,现答复如下:
神山风景区位于澄华街道冠山居委北侧,汕头总体规划(2017年修改版)规划用地性质为绿化用地,拟今后规划成为社区性质的惠民公园。
根据文广新局的协办意见函,神山风景区内有三处文物列入澄海区不可移动文物名录,分别是:神山摩崖石刻、神山古庵寺群、冠山书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文物保护工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对神山风景区进行重新整体定位规划建设,如在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以内,原则上不允许进行除文物保护工程以外的其他建设工程;如在文物保护建设控制地带以内,其规划建设工程需与文物保护单位历史风貌相协调,且工程设计方案按程序规定报批后方可展开。如规划建设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必须遵守不改变文物原状的原则,做到修旧如旧。
据了解,澄华街道办事处于今年6月份组织统一清拆行动,对神山风景区内涉及占建的33户违建户以及粮食局8400平方米的粮所用地进行拆除,总计清拆面积23000平方米,目前清拆工作已全部完成。
接下来,由所在地街道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强化对该区域的日常综合管理整治,确保该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汕头市澄海区城市综合管理局
2017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