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绍喜、陈国雄、李松江委员:
接三位委员关于保护澄城老地名提案后,我局对提案认真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我区2015年开始《汕头市澄海区地名专项规划》的编制,在编制《汕头市澄海区地名专项规划》的初期已经对全区的老地名进行摸查,并在《汕头市澄海区地名专项规划》单独列了一个章节“地名文化保护”,阐述了地名保护的原则、地名保护的内容、地名保护区设置、地名保护措施等内容。结合委员的提案,我们在后期也有针对性修改了这个章节的内容,对老地名的保护、应用和加强老地名相关标识的建设做了规划,现在《汕头市澄海区地名专项规划》已经专家评审通过,待报区政府通过后实施。对于委员提案内容,我局将在《汕头市澄海区地名专项规划》实施后加紧落实。
感谢委员对地名文化保护的关注!
附:《汕头市澄海区地名专项规划》第七章地名文化保护
汕头市澄海区民政局
2017年9月5日
第七章 地名文化保护
第42条 保护原则
1、维护老地名稳定性
老地名作为地方的一种重要历史文化遗产,必须保持其稳定性,能不改的则不改;对于某些老地名确实对社会经济文化发展存在不良影响,需要更改的,须经法定程序予以批准才可更改。
2、保护与利用相结合
能够利用的老地名和古地名,应该尽可能利用,在利用中来保护;如由于某些原因,暂不能利用的,也应予以保护,在适当时机和场合,考虑开发利用。
3、复苏激活有价值的遗弃古地名
历史上存在过、但现状没有使用的古地名,若确有丰厚的文化底蕴和重要的历史价值,又符合地名使用要求的,可重新激活使用。
第43条 地名保护内容
根据以上保护原则,结合澄海地名的具体情况,确定以下老地名应列入澄海地名文化保护的范围
1、老地名。
按地名属性分为自然地理实体地名、人居聚落地名和旧街巷地名三类。自然地理实体包含区内的山体、水体、沟渠等自然地理实体的名称;人居聚落地名包括各街道、镇的传统聚落、村落名称;旧街巷地名包括澄海城旧城区、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及其他传统聚居点的旧街巷地名。
自然实体 | 山体 | 神山、东山、西山、林厝山、大山、虎丘山、鸡翁山、竹篙山、白石山、网地山、东山、梅浦山、狮山、象鼻山、鸡笼山、炮台山、食饭岭、友谊山、尖公山、莲花山、鸿沟山、塔山、南峙山、莱芜双乳峰等。 |
河流 | 东溪、西溪、南溪、北溪、外砂河、莲阳河、东里河、义丰溪、蓬洞河、牛溪、黄厝草溪、头冲河等。 | |
沟渠 | 南大排渠、中排渠、中心排渠、百亩排沟、月眉排渠、苏隆排渠、南成排渠、永合排渠、利丰排渠、六狮排渠、合昌排渠、六孔排沟、截流渠等。 | |
人居聚落 | 澄海 城区 | 城东、城西、城南、城北、环东、东门、西门、岭亭、南门、埔美、新乡、东湖、信宁、仙居、昆美、港口、美埭、上埭、冠山、仙陇、上窖、下窖、龙田、峰下、华富、内陇、北陇、官湖、上坑、下坑、涂池、娘宫、三目、大坝、头围、二围、三围、四围、五围、六围、七围、八围、九围、十围、大山沟、山沟仔、头囲、尾份、透寮、企马线、头份、四合、四十亩、牛担寮、百二两、风台墩、八十亩、柴井、北港、南港等。 |
上华镇 | 渡头、紫琳、下陈、菊池、廖厝、蔡厝、南界、蛟头叶、太蛟、横陇、陇尾、湖心、东林头、东林尾、沙坝、吕厝、涵头、下溪东、岛门、云桥、山边等。 | |
东里镇 | 西园、中兴、东桥、东陇、上西陇、水寨、北联、河美、新陇、东和、南社、观一、塘西、新兴街、月窟、头冲、南畔洲、和洲、明德、大围、大洲、石丁、西洋、龙潭、石头坑、南溪、樟林等。 | |
盐鸿镇 | 上社、中社、上厝、港头、坛头、鸿一、鸿二、鸿三、鸿四、盐灶、鸿沟等。 | |
莲华镇 | 东光、隆华、隆南、溪西、三洲、南美、下寨、林畔、雅道、南潭、鹤浦、上顿、下长宁、新楼、上长宁、西浦、碧砂、东浦、梅陇、隆城等。 | |
溪南镇 | 仙市、仙门、内厝、北社、南社、口厝、埭头、塘陇、外蚁、大新、梅浦、海岱、董坑、西社、银北、上岱美、弓兜、梅洲、南砂等。 | |
隆都镇 | 福洋、东乡、宁厝埔、乔梓里、上社、下欧、下社、东山、东沟、云路、仙地头、何厝、侯邦、关脚、冠美、前沟、前溪许、前美、前陇、南溪、古宅、后埔、后沟、后溪、后蔡、后陈、堤兜、夏厝、大巷、宅头、店市、新乡、樟山、沟墘、溢洋、潭美、田边、白沙宫、美头、贡余、贡林、陇下、陇美等。 | |
莲上镇 | 涂城、南徽、里美、盛洲、竹林、兰苑、上巷、永新、溪坪、凤洲等。 | |
莲下镇 | 槐东、槐泽、李厝宫、许厝、德邻、建阳、下村、上村、沟内、新寮、陈厝洲、蔡寮、渡亭、神洲、云溪、银溪、潜溪、东前溪、管陇、程洋冈、仙美、窖东、窖西、北湾、东湾、南湾、南份、海后、北村等。 | |
旧街巷地名 | 澄海城区旧街巷 | 金城巷、布袋巷、县前街、冯公祠巷、王厝田、会堂街、怀安巷、侯厝池、太子爷宫巷、沟下池巷、川祖祠巷、寿星巷、新溪墘、打铁街、青园巷、燕祖祠巷、北门直街、黄厝巷、水溜口、兴隆街、凤岗里直街、沙岗巷、奠安巷等。 |
其他旧街巷 | 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传统聚居点中,有保护意义的旧街巷地名。 |
2、其它具有重要历史文化意义的地名。主要指澄海区范围内分布的国家级、省级和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不可移动文物的名称。
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 暂无 |
省级文物 保护单位 | 龟山建筑遗址、大莱芜炮台、陈慈黉故居、秦牧故居。 |
市级文物 保护单位 | 永宁寨、魏文懿墓、陈松轩墓、祖姑祠、名贤余氏家庙、唐氏家庙。 |
县级文物 保护单位 | 樟林古港口遗址、西浦古墓、丹砂古寺、郑信衣冠墓、状元先生第、神山摩崖石刻、虎丘山摩崖石刻、蔡楚吟同志故居、迎接南昌起义军进汕筹备会议旧址、中共潮汕中心县委扩大会议旧址、澄海革命烈士纪念碑、杜国庠墓、塔山古寺、莲花古寺遗址、文明塔、神山古庵寺群、文明塔、新兴街、陈时谦“大夫第”。 |
不可移动 文物 | 鼎脐山遗址、缶灶山遗址、临江寨遗址、凤岭古港遗址、杜十郎夫妻合葬墓、陈聚青家族墓、提领京湖制置使黄公墓、塔山顶摩崖石刻、大坑口摩崖石刻、澄城南桥、跃龙桥、莲阳戏馆、西塘园、天褒节孝坊、于门金桥牌坊、报福庵、盛安楼、蔡氏宗祠、陈氏家庙、七落儒林第、冠山书院、山海雄镇庙、笃生太史坊、郑氏宗祠、长房公祠、孔府、许氏家庙、荣禄第、晏侯庙、林国英故居、澄城天主堂、渡头碉楼、炮台山侵华日军炮楼、杜国庠故居、澄海县立中学校门、中宪第、锡庆堂、南溪老根据地革命烈士纪念碑、中共上中江东联区区位办公旧址、福成批局旧址、许士杰故居、仁寿里、文园小筑、成德学校旧址、南溪学校旧址、哲谋广居书斋、起凤陈公祠、蚁光炎故居、蚁美厚故居、志上小学旧址、乐琴间馆。 |
第44条 地名保护区设置
1、重点保护区
澄海旧城区传统历史地名重点保护区:作为原澄海县城所在地,重点对旧城区的街巷地名、片区名称、文物及各类历史建筑、手工作坊、老字号名称进行保护。具体范围为澄海旧城区(主要指汕汾路-莲河东路-凤新一路-蓬江东路围合的区域)。
樟林古港历史地名重点保护区:为樟林古港所在片区,重点对樟林古港、东里水寨及周边的街巷地名、居民聚居地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手工作坊名称、老字号名称进行保护。具体范围为东里镇老镇区。
2、保护区
隆都镇古村落历史地名保护区:主要对隆都镇全镇遗留的历史地名,如村落名称、历史街巷、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及非物质文化遗产等进行保护,重点对前美村的陈慈黉故居、永宁寨及其他历史建筑地名进行保护。
莲花山自然实体及历史地名保护区:重点对莲花山及周边的山体、水库等自然实体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其他古墓葬等历史地名进行保护,盐鸿镇、莲华镇的自然道路、历史建筑、人居聚落等历史地名等进行保护。
十八峰山周边历史地名保护区:重点对十八峰山及周边的冠山、龙田、华富、官湖等区域的街巷地名、居民聚居地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地名及山体、水系等自然实体地名进行保护。
南峙山、虎丘山自然实体及周边历史地名保护区:重点对程洋冈古村落的街巷地名、居民聚居地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等地名及南峙山、虎丘山周边山体及岩石等自然地理实体的地名进行保护。另外对周边莲下、莲上、溪南各镇的街巷地名、居民聚居地名称、文物保护单位、历史建筑名称进行保护。
第45条 地名保护措施
1、尽快对老地名进行普查,并建立老地名档案。
地名管理部门应开展专项的老地名研究工作,对澄海的老地名进行调查摸底、逐条梳理,广泛收集有关史料典籍和档案资料,开展详实的考证和研究,界定确需保护的老地名的范围和数目,进行标准化处理。
2、谨慎撤销或合并老地名。
从保持地名稳定性、保护并弘扬地名文化的角度出发,对老地名的撤销或合并应持谨慎态度,并应开展公众咨询,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
3、系统研究老地名的派生利用,提出利用指引。
重新启用有历史意义的老地名,或遵循地名命名规则,合理、系统地派生到与之相关联的其它人文地理实体上,使这些老地名通过使用得到保留和传承。
4、加强老地名相关标志的建设
对受保护的地名实施地理标志工程,广泛树立受保护地名的地理标志,向社会展示。地理标志工程,应包括现仍沿用的、有丰富文化内涵的老地名,还应包括曾经使用过、但后来消失了的古地名。标志的内容应包括地名名称、产生年代、名称出典和含义、曾使用的其他名称(对已经消失但有彰显价值的古地名,还应有消失的原因和年代)。
5、加强公众对老地名的认识
通过多种形式的宣传,结合必要的地名命名、更名等公众参与活动,并组织城市历史文化活动进行开展,加强公众对老地名及其所反映的历史文化的了解,真正做到保护与利用老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