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协提案第18号关于有效应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带来新问题的提案的办理答复
陈恨水委员:
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委员“关于有效应对‘全部取消药品加成’带来新问题的提案”,我局对政协委员的提案高度重视,成立领导机构,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公立医院取消药品加成顺利推进。一是全面组织实施。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价格调整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7]196号)规定,区人民医院、中医医院、妇幼保健院三家公立医院于7月1日零时准时执行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和药品价格,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二是实行动态调整机制。我区三家公立医院全面取消药品加成,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省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
汕头市澄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7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