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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指导和扶持特色小镇创建的建议(建议第9号)的办理答复
  • 2017-11-29 16:29
  • 来源: 结果公开
  • 发布机构: 区府办政务公开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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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立怀等5位代表:

你们提出的关于指导和扶持特色小镇创建的建议收悉。经综合区财政局、国土局意见,现答复如下:

从去年以来,我省开展特色小镇和特色小镇示范点创建工作,鼓励各市各区(县)符合条件的镇积极申报创建。我局及时向各镇(街道)贯彻特色小镇创建的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做好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重要意义;鼓励支持各镇充分发挥优势,明确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总体要求和重点任务;切实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做好我省特色小镇创建示范工作的通知》(粤发改区域〔2017〕1261号)要求,认真做好本地区特色小镇的规划创建和申报组织工作,先后有东里、盐鸿等镇组织实施了特色小镇示范点申报工作。其中盐鸿镇新材料产业特色小镇示范点通过市级向省推荐申报,但未入选广东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示范名单。

一、关于加强对盐鸿镇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的建议

为切实做好我区特色小镇创建工作,协调相关部门落实投资、产业、创新、土地、金融等政策支持特色小镇建设,区政府出台了《关于成立汕头市澄海区特色小镇创建领导小组的通知》(汕澄府办〔2017〕52号),成立了由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尤朝东同志任组长、区发改局、财政局、住建局等相关机构单位领导任成员的澄海区特色小镇创建领导小组,统筹指导特色小镇创建实施工作,形成协调统一的特色小镇创建体制机制,确保特色小镇创建工作顺利推进。

二、关于出台具体措施的建议

区政府出台《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若干奖励扶持措施(2016-2018年)的通知》(汕澄府〔2016〕24号)和《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措施(2016-2018年)的通知》(汕澄府〔2016〕22号)等文件,明确优先支持特色小镇创建工作。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特色小镇创建工作的统筹协调,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协同有关职能部门,整合各项要素资源,出台相关扶持政策;加强上下联动,确保特色小镇创建工作按要求有序推进。区国土局也将结合职能积极谋划、因地制宜,切实加强国土资源保障服务能力,通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修编、加强用地的统筹,指导和督促各镇区用好用活“三旧改造”政策,加快推进“三旧改造”工作进度,为特色小镇建设提供强有力的用地保障。我局将继续加强对基础较好但暂未纳入创建工作示范点的申报单位的指导扶持,适时推荐申报列入省级特色小镇创建对象,切实将特色小镇建设任务落到实处。

专此答复。





澄海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7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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