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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
  • 2022-07-22 17:12
  • 来源: 澄海区政府办
  • 发布机构: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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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各单位:

  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区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反映。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22年7月6日        


  汕头市澄海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

  为推动全民健身事业高质量发展,推进健康澄海建设,进一步增强全区人民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根据《全民健身条例》(国务院令第560号)、《全民健身计划(2021—2025年)》(国发〔2021〕11号)、《广东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粤府〔2021〕80号)和《汕头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汕府〔2022〕32号)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按照构建更高水平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的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亚青会场馆建设为契机,加快构建覆盖城乡、便民惠民、持续发展、科学创新的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不断提高全区人民身体健康和生活品质,为我区创建文明城市、经济强区建设和振兴发展作出贡献。

  二、发展目标
到2025年,公共体育设施网络实现全覆盖,公共体育服务的内容和手段更加丰富,服务质量显著提升,公共体育管理、运行和保障机制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发展格局逐步形成,人民群众基本公共体育权益得到更好保障,总体实现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人民群众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明显增加,体育健身成为更多人的基本生活方式。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占比达到40.5%以上,优化提升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和社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率达到95%以上。全区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以上,建有区级公共体育馆、全民健身中心、全民健身广场(公园)、体育场、游泳池,且各镇(街道)均建有全民健身广场(公园),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到每万人30名以上。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现代化全民健身场地设施建设。按照配置均衡、规模适当、方便实用、安全合理的原则,科学规划和统筹建设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着力构建区、镇(街道)、村(社区)三级群众身边的全民健身设施网络和城乡15分钟健身圈,新建居住区体育设施覆盖率达到100%。区级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体育场馆、全民健身广场(公园)、健身步道等符合无障碍建设标准公共体育场地设施;镇(街道)重点建设全民健身广场(公园)、中小型足球场等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村(社区)重点推动基层综合性文化体育服务中心及综合服务设施建设;在已实现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基础上,有条件的村(社区)增建灯光标准篮球场、中小型足球场、健身路径、乡村健身步道等。

  探索多种形式的体育场地设施管理方式,落实公共体育设施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政策。积极推动新建、改建、扩建或临时搭建的亚青场馆设施的后期利用和向公众开放,使其在全民健身、运动训练、学校体育等方面发挥作用。有序推动公共体育设施向学校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新建学校和有条件的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应对体育设施及场所进行物理隔离,实现符合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向社会开放,促进体育资源共享共赢。加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开放的安全检查,确保满足开放要求、符合安全标准,保障场地使用安全。

  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化、多样化的活动场馆和健身设施,政府以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进一步盘活存量资源,做好已建公共体育场地设施的使用和管理,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现有场地设施的管理运营。促进公共体育场地设施拓展服务领域,延伸配套服务,提升服务水平。完善公共体育场馆和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开放政策,研究制订相关政策鼓励符合开放条件的企事业单位、民营体育场馆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支持和鼓励民办体育场馆、经营性体育设施等提供优惠或免费的体育服务。建立公益性体育服务补贴制度,鼓励体育专业机构或组织提供公益性服务。

  (二)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打造具有地方特色的品牌赛事。完善“全民健身日”“体育节”等主题活动制度,组织开展全民健身系列活动,形成相对固定的活动体系。组织举办运动会、品牌赛事和足球赛事等活动,支持各镇(街道)结合地方特色、地域文化、旅游休闲等资源,打造一批具有本地特色的品牌活动。推动区、镇(街道)、村(社区)开展多层次、多层面、形式多样的群众体育活动。推动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学校等单位举办各类体育活动,促进各类体育社会组织开展活动。

  因时因地因需开展群众身边的健身活动,分层分类引导运动项目发展,丰富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大力发展足球、篮球、羽毛球、乒乓球、游泳、健身走(跑)、骑行、广场舞、棋类、门球、太极拳和乡村农味农趣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传承和发扬蜈蚣舞、鳌鱼舞、双咬鹅、龙舟、舞龙、舞狮、武术等传统体育项目。鼓励举办多层次多样化的体育竞赛活动,积极打造一批有吸引力的群众体育赛事活动,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兴办全民健身竞赛活动,加快形成多元的办赛机制和业余竞赛活动体系。积极开展全民健身交流活动,推动全民健身向更高层次发展。

  结合疫情防控常态化,大力推进居家健身、线上健身和云端赛事,完善线上线下相结合的赛事活动体系建设。制订体育社会组织办赛的激励政策,创新促进体育赛事活动服务保障和监管机制,结合赛事活动需求制订运动项目办赛指南和参赛指引,服务和规范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发展。建立健全赛事活动监管、服务、应急机制,以及大型赛事活动的安保机制,保障全民健身赛事活动安全有序开展。

  (三)提升激发体育社会组织活力。加强对各类基层文化体育组织的指导服务,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立以体育行政部门为主导、单项体育协会为支撑、基层体育组织为主体的全民健身组织网络。加强各体育协会专业化服务能力建设,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育俱乐部和体育活动中心等体育社会服务机构,完善镇(街道)基层文化体育组织服务功能,重点培育发展城乡群众自发性健身组织和全民健身活动站(点),促进体育社会组织规范发展。支持体育社会组织参与公共公益体育服务,优惠使用公共资源;推动体育社会组织下沉社区,更好发挥基层体育社会组织服务社会的作用。

  深化体育社会组织改革,强化对体育社会组织政策和业务指导。推进体育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建立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引导体育社会组织向独立法人组织转变,提高体育社会组织承接全民健身服务能力。加大政府向体育社会组织购买体育公共服务力度,支持全民健身组织以菜单模式为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农村、社区等提供各类全民健身服务;加大扶持引导力度,加强分类指导,将适合由体育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体育服务事项交由体育社会组织承担,发挥体育社会组织办体育的积极性和示范带动作用。

  (四)提升全民健身科学化服务水平。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指导水平,建立专业指导与志愿服务联动,线上、线下结合的科学健身指导服务体系,建设区健康运动和运动处方科普基地、运动促进健康平台,探索运动促进健康新模式。加强镇(街道)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站建设及村(社区)社会体育服务点建设,建立完善社会体育指导员协会,引导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指导、健身宣传活动。组建以社会体育指导员、体育教师、优秀运动员为主体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深入社区、农村开展健身指导服务。完善体育行业职业技能鉴定工作体系,提升职业社会体育指导员服务能力和水平。完善农村文体协管员制度和业务培训机制,提高农村全民健身组织指导水平。

  推动区体质测定与运动健身指导站提档升级,按标准配备测试设备和招收专兼职工作人员,落实工作职能职责,开展常态化测定工作,出具运动处方,指导科学健身。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兴办体质测定和运动健身指导站,并提供技术指导,规范测定工作开展,建立以服务绩效评估结果为资助依据的扶持制度,开展评估资助工作,推进群众体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的跟踪调查。完善信息发布制度,定期公布国民体质测定结果,并将测定结果纳入社会统计指标体系。完善全民健身统计制度,做好体育场地普查、全民健身活动状况调查数据分析,结合卫健部门的营养与慢性病状况调查等,推进全民健身科学决策。

  (五)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均等化和重点项目发展。坚持普惠性、保基本、兜底线、可持续、因地制宜的原则,扶持革命老区、贫困乡村发展全民健身事业。

  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统筹规划建设公益性老年体育健 身设施,推动社区养老服务设施与社区体育设施的功能衔接,推广适合老年人的健身项目和方法,为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和科学指导。严格按照国家无障碍规范标准设计和建设公共体育设施,不断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和康复机构,推动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推动各行各业职工开展体育健身和比赛活动,普及广播体操、工(前)间操,鼓励举办职工运动会。将外来务工人员纳入公共体育服务体系,以公共体育机构、社区和用工单位为实施主体,不断满足外来务工人员的基本体育需求。

  加快发展足球运动,加大足球场地供给,把建设足球场地纳入城镇化和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因地制宜鼓励社会力量建设小型、多样化的足球场地。广泛开展校园足球活动,抓紧完善常态化、纵横贯通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足球竞赛体系。积极倡导行业、社区、企业、部队、中老年、五人制等形式多样的民间足球活动,举办多层级足球赛事,不断扩大足球人口规模,促进足球运动蓬勃发展。

  (六)扎实推进体教融合下的青少年体育发展。将青少年作为实施全民健身计划的重点人群,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加强体教融合顶层设计,完善政策保障,制订青少年体育发展保障标准。开展各类学校体育活动,开齐开足体育课,促进学生提高健身意识,培养健身习惯。加强学校体育教育,将提高青少年的体育素养和养成健康行为方式作为学校教育的重要内容,保障学生在校的体育场地和锻炼时间。搭建青少年体育后备人才训练网络体系,以区体校为重点,带动面上各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发展,形成覆盖城乡的基层训练网络。支持鼓励优秀教练员、退役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有体育特长的志愿人员担任校外体育辅导员,推进青少年体育志愿服务体系建设。切实保障学生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时间,促进青少年熟练掌握1至2项运动技能,促进青少年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学生体质健康优秀率稳步提高。积极推进体育俱乐部、校外活动中心、户外体育活动营地等青少年体育社会组织建设。

  (七)注重发展体育健身休闲产业。不断完善体育消费政策及全民健身体制机制,引导更多群众参与体育健身活动,增加体育健身消费。建立健身休闲服务标准和安全规范,促进健身休闲产业的健康发展。加强高危体育项目运营安全的监督检查,强化从业人员岗前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确保安全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健全健身休闲业相关企业和从业人员诚信记录,引导企业诚信经营,提供多元化群众体育健身服务,提升健身休闲业服务质量。规范健身休闲价格,加强价格监管。充分发挥全民健身在促进素质教育、文化繁荣、社会包容、民生改善、民族团结、健身消费和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方面的积极作用。促进与全民健身相关的体育健身休闲、体育竞赛表演、体育场馆服务、体育教育培训、体育用品及相关产品制造和销售等体育产业发展,发挥全民健身对发展体育产业的推动作用,不断提高健身服务业在体育产业中所占比重。

  四、保障措施
(一)落实经费投入保障。区级财政部门应将全民健身工作相关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和统筹力度。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发展体育产业促进消费的相关税费、价格支持、财政金融政策,鼓励引导公众对全民健身事业进行捐赠。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各方力量积极参与的多元化资金筹集机制,加大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力度,鼓励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组织和个人以投资、赞助、捐赠等形式支持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全民健身活动、全民健身科学研究和成果推广,拓宽全民健身事业投入渠道。

  (二)完善政策法规。严格落实《全民健身条例》等法律法规,保障公民法定权益。完善规划与土地政策,将选址确定的体育设施用地纳入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合理安排体育用地。完善体育社会组织扶持政策和管理办法,促进社会体育组织规范发展。建立健全全民健身执法机制和执法体系,利用各种社会资源提供多样化的全民健身法律服务,预防和化解全民健身活动的纠纷。建立和完善全民健身督导检查制度,促进全民健身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三)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全民健身志愿服务人员、社会体育指导员队伍建设,提高全民健身服务水平。重视对基层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中榜样人物的培育,将全民健身人才培养与综治、教育、人社、农业、文化、卫健、工会、残联等部门和单位的人才教育培训相衔接,畅通各类人才培养渠道。加强学校体育、竞技体育的后备人才培训,为各类体育人才培养和发挥作用创造条件。加强全民健身人才队伍与其他行业人才队伍的互联互通,畅通全民健身人才流动渠道,促进区域人才协调发展。

  五、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全民健身事业的组织领导,全面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市、区有关工作的政策和文件精神,积极推动体育发展方式转变,不断深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群体”工作格局,切实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责,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建立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全民健身组织架构,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要将全民健身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以及基本公共服务发展规划,将相关重点工作作为政府民生实事推进和考核。各有关部门要将全民健身工作与现有政策、目标、任务相对接,按照职责分工制订工作规划、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政策协调联动,建立部门之间、部门与基层之间政策协调联动机制,形成推进全民健身工作的强大合力。

  (二)加强监督检查。完善服务质量监测体系,建立群众评价和反馈机制,形成包括媒体在内的多方监督机制。区体育主管部门要会同其他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实施计划实施情况的检查监督。对重点目标、重大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全民健身实施计划推进情况进行专项评估,指导推动建立区工作信息交流报送机制,及时发现并解决存在问题,确保实施计划主要目标如期顺利完成。在2025年对《汕头市澄海区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实施情况进行全面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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