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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2019-07-15 09:18
  • 来源: 澄海区信息中心
  • 发布机构: 澄海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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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4月19日                


汕头市澄海区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 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做好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强化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管理,彻底消除我区境内高速公路安全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全面提升城市建设管理水平,保障公路通行环境安全畅通,根据《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汕头市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汕府办函〔2019〕10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区政府决定依法对全区范围内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进行专项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加强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成立澄海区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协调和检查督导。其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常春(区委常委)

副组长:陈东鹏(区府办副主任)

                谢沛山(区交运局局长)

成   员:市交通运输局、区委宣传部、区公安分局、区交运局、区城管局、区自然资源分局、区应急管理局、区住建局、区市场监管局、澄华街道、上华镇政府、隆都镇政府、广东汕汾高速公路有限公司等单位各一名分管领导。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交运局,负责我区辖区内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整治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区交运局党组成员崔轸担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组成。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守土有责、条块结合、以块为主”的原则,以各镇(街道)为责任主体,实行镇(街道)行政首长负责制,切实履行“块”的治理责任,全面统筹整合辖区工作资源,组织对辖区内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进行专项整治。

区直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积极支持和配合各镇(街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着力加强治理工作的检查指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全力推进我区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专项治理工作落实,确保按时完成整治工作任务,维护安全、畅通的高速公路通行环境。

三、整治目标和范围

(一)整治目标

加强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治理,清拆存量、遏制增量,彻底消除安全隐患,保障我区辖区内高速公路完好、安全和畅通,改善公路通行环境。

(二)整治范围

本次整治从高速公路两侧边沟外缘起向外距离80米范围内未经许可和许可过期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重点整治高速公路建设控制区内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

四、职责分工

(一)各相关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按照“属地管理、依法依规、分类处理、联防共治”的原则,对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整治工作负总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整治工作,充分整合辖区工作资源,集中调配执法力量,组成专项治理队伍,对辖区内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予以强制拆除,确保辖区内高速公路无违法广告标牌设施。

(二)区交运局:负责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核查全区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整改落实情况;负责联系协调市交通运输局依法查处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内设置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行为。

(三)区城管局:核查各镇(街道)城管执法部门对辖区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外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查处和整改落实情况;指导各镇(街道)组织实施高速公路用地红线范围外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治理工作。

(四)区自然资源分局:承担规范国土资源管理秩序的责任,牵头协调各相关镇(街道)开展对全区高速公路两侧广告标牌设施违法违规用地查处工作。

(五)区住建局:配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并对各相关镇(街道)的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和督促。

(六)区市场监管局:负责高速公路两侧户外广告内容的监督管理;配合执法队伍开展执法工作。

(七)区公安分局:依法配合各相关镇(街道)开展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拆除工作,对出现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的,维护好现场秩序和周边交通秩序,防止事态的进一步恶化;对相关部门移送的符合刑事案件立案标准的违法建设案件,及时立案侦查;对阻碍执法人员进入违法现场,辱骂、殴打执法人员等阻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依法予以治安处罚,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区应急管理局:指导、协调相关部门落实专项整治行动中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九)区委宣传部: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我区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在网站、报纸、电视和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十)汕汾高速公路公司:负责对澄海辖区内所属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情况开展全面调查摸底,确定重点整治路段和整治对象。并将摸查情况报送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及辖属相关镇(街道)。要全力配合整治工作,在人力、物力、装备设备、技术和信息等方面支持配合做好调査取证和清拆工作。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从现在开始至2019年4月30日)

一要抓紧做好调查摸底工作。各相关镇(街道)负责组织落实,汕汾高速公路公司积极配合,马上开展对辖区内高速公路两侧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全面调查摸底,逐一核实位置、大小、性质、设立时间及经营公司等详细情况,做到“一牌一档”;制定行动计划和工作措施,并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二要深入做好教育引导工作。加大对违法广告标牌设施设置者、经营者的宣传和教育引导,讲清政策原因和界限,讲明违法的严重性,争取理解和支持,自觉消除违法行为;三要加强社会宣传,充分利用我区主流媒体和自媒体,在网站、报纸、电视和微信公众号等开展多种形式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二)集中整治阶段(2019年5月1日至2019年8月31日)

按照市政府的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设施摸查情况,我区高速公路建设控制区内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共9宗,分别位于澄华街道、上华镇及隆都镇辖区内。各相关镇(街道)要统筹协调各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力量,加大对违法广告标牌设施的清拆力度,集中对逾期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广告标牌设施予以强制拆除,并对拆除的广告标牌设施要进行报废处理,防止设施转移异地设立,圆满完成各项清拆任务,确保我区辖区内高速公路两侧没有违法广告标牌设施存在,消除高速公路安全隐患。

(三)总结迎检阶段(2019年9月1日至2019年9月30日)

集中整治阶段结束后,各相关镇(街道)对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总结,并于2019年9月9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总结书面报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继续加大监管力度,巩固整治成果,杜绝出现反弹现象,并认真总结好的经验,形成良好机制,对存在问题要进行查漏补缺和修整完善,确保以崭新的面貌和良好的姿态迎接市的检查验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提高政治站位,进一步提高对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整治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深化,层层落实,做到领导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用钉钉子精神,确保整治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加大宣传力度,将宣传工作贯穿始终,大力宣传整治工作的意义、目的和重要性,让人民群众理解支持,家喻户晓,在人民群众中形成良好的社会反响。

(三)依法行政,文明执法。要树立执法为民的理念,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预期效果。对严重抗法扰法或造成社会影响恶劣的行为,要结合扫黑除恶工作的开展进行严厉打击惩处。

(四)加强联动,协调配合。开展高速公路违法广告标牌整治是一项综合整治工程,涉及范围广,各单位各部门一定要统一思想,密切配合,凝心聚力,通力合作,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确保整治成效。

(五)积极应对,保障稳定。各镇(街道)要认真做好应急措施,制订群体性事件工作预案,做好应对各种群体性、突发性事件的准备,努力避免矛盾激化,尽量使矛盾解决在萌芽状态,确保社会和行业稳定,并加强清拆过程中施工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六)加强信息报送。请澄华街道、上华镇政府、隆都镇政府切实负起责任,迅速制订方案,及时开展清拆行动,并于每月6日前将本月的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汇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便汇总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适时予以通报。

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位工作联系人,相关联系人的姓名、职务、联系电话于2019年4月24日下班前报区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人:林晓桦

电话:85710164   传真:85737540

电子邮箱:stchjt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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