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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死亡禽畜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2019-01-24 09:36
  • 来源: 澄海区信息中心
  • 发布机构: 澄海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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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死亡禽畜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1月16日                

       

汕头市澄海区死亡禽畜和

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死亡禽畜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整治工作,有效打击养殖业废水、废弃物直排入河和死亡禽畜随意丢弃等违法行为,清除污染隐患,保护生态环境,区政府将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区死亡禽畜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检查,具体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保护生态环境为主题,以死亡禽畜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工作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检查行动,依法处理、分类处置。同时,检查河长制推进落实情况和头冲河治理工程进度,进一步规范养殖业废水废物排放,促进养殖业健康发展。

二、组织机构

区政府成立死亡禽畜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专项整治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区委常委、区统战部部长林典发任组长,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陈遵派任副组长。成员由余维德(水务局)、唐彦斌(农业局)、陈伟峰(畜牧局)、姚松波(海洋与渔业局)、肖益雄(环保局)等组成。

三、检查时间及重点

本次整治检查为期一个月,检查覆盖全区各镇(街道),重点为头冲河(苏北围灌区主排渠)漂浮物等污染隐患清除情况;东里镇、盐鸿镇养殖企业排放情况及死亡禽畜无害化处理情况。

四、工作目标

通过组织专项整治检查行动,推进头冲河的综合整治和死亡禽畜进行无害化处理,进一步推进五清专项行动,同时,通过宣传发动、分发告知承诺书,促进养殖企业和养殖户自觉整改,鼓励群众参与监督。

五、职责分工

各镇(街道):按照属地管理职责,立即成立相应的死亡禽畜和农业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整治领导小组开展工作(领导小组成立情况及成员报区府办,联系电话:85878574),领导小组负责制订辖区内整治方案,明确整改目标、完成时限,并牵头相关部门采取措施彻底清除辖区的污染隐患。

区水务局:加强对各排渠的日常巡查,督促指导及时处理清运排渠中的废弃物。

区环保局:加强对规模化养殖场的监管,组织开展环境执法行动,严厉打击养殖企业违法排污行为。

区农业局:牵头动监所制作死亡禽畜无害化处理告知承诺书,指导各镇(街道)加强对养殖户的宣传。同时,要强化农业专项执法行为,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区畜牧局:牵头相关镇(街道)及部门,指导各镇(街道)设置死亡禽畜填埋场选址,比选择优选取合适的地点对死亡禽畜及废弃药瓶进行无害化处理,规范养殖户行为。

区海洋与渔业局:配合各相关镇(街道)和部门,加强巡查,防止死亡禽畜排入我区海域。

六、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死亡禽畜无害化处理整治工作,是一项保护环境、确保人民群众和农业生产饮用水安全的实事、好事。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宣传,积极参与,切实把这项工作抓紧、抓好、抓落实。

(二)加强宣传引导,明确责任。各级政府、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深入开展死亡禽畜无害化处理的宣传教育,提高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鼓励、引导群众主动配合相关部门查处污染、破坏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加强沟通,协调联动。各镇(街道)、区直各相关单位要明确并严格履行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主动协作配合,形成合力,齐心协力抓好整治工作

(四)健全机制,长效管理。集中专项整治检查工作完成后,各有关单位应建立长效监管工作机制,按职责分工持续开展相关工作,防止污染现象死灰复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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