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工程建设需要和上级的要求,区人民政府拟对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用地范围内的土地进行征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
汕头市汕北大道(凤东路)澄海段工程。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及范围
该项目工程设计路线自莱美路开始至盐鸿镇饶平交界处,总用地面积约2104.377亩,拟征收凤翔街道东湖、仙居、信宁、外埔、港口、昆美,莲下镇北湾、上村、东湾、南湾,莲上镇南徽、涂城、上巷、盛洲,溪南镇弓兜、下岱、外蚁、南社、银北、北社、西社,东里镇大围、观一、南社、塘西、和洲、明德、南畔洲、头冲,盐鸿镇鸿一、鸿二、鸿三、鸿四、港头、上厝、上社、坛头、中社等38个经联社的农村集体土地约1855.1775亩,具体实际征收土地面积以测绘技术单位实测、核实、确认的数据为准。
三、拟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
征收土地的补偿安置标准,根据省、市的有关规定和我区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的标准执行。
四、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凡在上述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搭、抢建、抢种的建筑物、地上青苗及附着物一律不予补偿。
五、汕头市澄海区国土资源局负责受理对本公告内容的查询以及实施过程存在问题的举报,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做好相关经联社的征地具体工作。查询、举报电话:0754—85887500。
六、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
2017年1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