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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
  • 2019-07-18 09:07
  • 来源: 澄海区信息中心
  • 发布机构: 澄海区信息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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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防范工作的部署要求,巩固扩大去年以来我区组织开展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改善我区安全生产秩序,切实减少安全事故总量,坚决防范遏制一般以上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稳定好转,全力维护社会大局安全稳定。现就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关于安全防范工作的决策部署以及区委、区政府的工作要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弘扬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思想,坚守发展决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这条不可逾越的红线,以防范一般以上安全事故为重点,以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消防、危险化学品、城镇燃气、工矿企业、校园校车、特种设备、渔业船舶、大型集会、旅游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为着力点,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通过深入开展各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进一步巩固扩大去年以来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成效,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措施落实,严格开展安全执法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持续不懈排查整治事故隐患,不断提升安全防范水平,为我区加快振兴发展提供安全保障,以优异成绩庆祝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二、任务分工

全面深化对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各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根据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的特点,梳理出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防范重点问题和薄弱环节,在巩固去年以来安全专项整治成效的基础上,集中力量对历史整治遗留问题、安全防范“顽疾”问题,以及虽经多次整治仍存在死灰复燃可能的问题和重大安全风险点危险源开展有目标、有重点的专项治理。其中突出的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及任务分工如下:

(一)交通运输安全专项治理。由区公安分局牵头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澄海海事处牵头水上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二)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治理。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三)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由区公安消防大队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四)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治理。由区安监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五)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由区住建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六)校园校车安全专项治理。由区教育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七)特种设备安全专项治理。由区质监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八)渔业船舶安全专项治理。由区海洋与渔业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九)大型集会安全专项治理。由区公安分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十)旅游安全专项治理。由区旅游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十一)公共设施防漏电专项治理。由区经信局牵头,各镇(街道)、区有关单位依照职责范围负责。

其他行业领域相关主管(管理)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业领域的安全专项治理。

上述十一个安全专项整治的区牵头部门以及各镇(街道)、莱芜管委要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

三、组织领导

深入开展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是贯彻落实2018年12月20日区政府常务会议、2019年1月9日区政府第一季度防范一般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的部署要求,针对我区安全防范形势特点而采取的重要举措。各镇(街道)、莱芜管委、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把安全专项整治放在首要位置,以本次安全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安全防范工作的重要抓手,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明确职责任务,落实落细落小,确保重点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成效。

(一)认真细致开展专项整治。要把工作认真、细致的要求体现到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全过程。一要把认真细致落实到最基层的一线、落实到最基础的环节,直至覆盖到生产经营建设一线的每个生产经营单位、车间、班组和岗位,确保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二要把认真细致贯穿于安全自查自纠、隐患整治、执法检查、督查巡查等各个环节,坚持源头预控要细、过程管理要细、事故防范要细,坚决对查出的每一个事故隐患和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实行“零容忍”、“全纠正”。

(二)雷厉风行开展专项整治。要立即部署发动,迅速传导压力落实责任,把本次安全专项整治总体要求、任务分工和组织领导等内容迅速传达落实到每个层级、每个部门,直至到村(社区)以及生产经营单位。同时,对整治发现的风险隐患,整改要快,对一般隐患即查即改,对重大隐患严格“五落实”。当前正处于岁末年初和机构改革关键时期,更要增强工作的预见性,提前制定处置预案,科学稳妥处置各类隐患、风险问题。

(三)严格依法开展专项整治。要坚持领导带队查,带着执法人员查,带着新闻媒体查。对在安全专项整治中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问题的,在指导的基础上,要加大执法监察力度,依法处理,该关停的要关停,该处罚的要处罚,出现严重问题的或存在严重违法行为的,该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责的要移交。总之,通过各种有效手段,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形成隐患排查治理“闭环体系”管理模式。

区各安全专项整治的牵头部门以及各镇(街道)、莱芜管委制定的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或工作措施,请于3月5日前报区安委办,并于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日前报送上一季度相关工作阶段情况。区政府将根据各镇(街道)、区有关部门、单位开展情况适时召开相关会议听取汇报。(区安委办联系电话:86986836,传真:85855370;电子邮箱:chqajjrmg@163.com。)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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