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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汕头市澄海区贯彻落实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
  • 2018-07-18 17:31
  • 来源: 政务“五公开”专栏
  • 发布机构: 政务“五公开”专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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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府直属有关单位:

经区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汕头市澄海区贯彻落实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汕头市澄海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622日        

 

 

 

汕头市澄海区贯彻落实

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

 

为贯彻落实《汕头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汕头市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意见的通知》(汕府办〔201823号),确保我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顺利实施,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理念,以防事故、保安全、保畅通为目标,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为主线,以加强基层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坚持公路建设、管理、养护、安全并举,充分考虑道路通行实际情况,统筹需求和财力状况,增强工程实施的整体性和系统性,区分轻重缓急,先行解决安全风险等级较高和交通量较大的路段,科学有序完善健全安全及相应配套设施,全面提升全区“安全交通”水平。

二、目标任务

(一)国省道任务及年度计划

我区国省道公路安防工程的目标任务为:2018年底前完成原国省道安全隐患治理;2020年底前完成新增国省道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原有国省道已排查出来的隐患路段共102.44 公里(其中:国道56.514公里,省道45.926公里)。按照市公路局确定的“一县一路一项目”原则,我区需实施的国省道安防工程项目有4个,项目实施主体为汕头市政府,具体建设工作由市、区二级公路局承担。其中:

一是国道G324线需整治路段,隐患里程56.514公里。已结合2016年国道G324线改造(养护)示范工程一并实施,现工程已全部完工并准备交工验收。

二是省道S231需整治里程共17.832公里,其中,纳入正计划实施的省道231线阳坑桥至立德路段路面改造工程的整治里程13.832公里;2019年完成施工招投标,并动工建设,计划工期20个月。纳入目前正实施的省道231线槐南至凤洲路段灾毁恢复重建工程的整治里程4公里,目前已完成总体约80%工程量,力争于20186月底主体完工通车。

三是省道S335线澄海路段已于2017年完成路面大修且目前无其他建设计划。路段安防工程已由市公路局结合其他区县项目统一立项,目前进入施工招投标阶段,力争今年底前完成全部整治内容。

四是省道S336线安防整治内容已纳入国道G539线澄海莱美路段路面改造工程一并实施。项目建设方案已上报广东省公路事务中心及省交运厅审核,现正按省审核意见修编建设方案,项目力争于今年完成立项、施工图设计的招标、编制、审批及施工招投标等工作,2019年初动工建设,计划工期20个月。

确保按期全面完成与国省道公路安防工程的建设任务,实现国省道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得到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

(二)农村公路任务和年度计划

我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的目标任务为:20162019年完成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建设任务102.794公里,其中县道27.849公里,乡道74.945公里。2016年和2017年计划完成安防工程40.010公里,重点完成县道、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路段安全隐患治理;2018年计划完成安防工程25.941公里;2019年计划完成安防工程36.843公里,全面完成乡道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现我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明显改善,安全防护水平显著提高和公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能力全面提升。

现我区农村公路由区交运局已上报审核通过并列入交通运输部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排查基础数据库共64条(具体见附件1.),其中:

列入2016年度:县道X055(樟隆线)、X056(溪六线)。

列入2017年度:县道X051(澄江线)、乡道Y601(澄坝线)、Y704(埭董线)、Y711(东福线)。

列入2018年度:乡道Y610(澄上线)、Y612(澄外线)、Y615(广上线)、Y621(埔上线)、Y627(渡大线)、Y707(莲溪线)、Y709(渡槐线)、Y805(盐莲线)、Y810(西龙线)、Y811(石东线)、Y813(隆碧线)、Y817(南石线)。

2016年度和2017年度我区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需建设资金379.4496万元(具体见附件2),已到位上级公路建设补助款总额300.7万元,其中部公路建设补助款103万元、省公路建设补助款62万元、市公路建设补助款135.7万元,建设资金缺口金额78.7496万元。

现已完成2016年度和2017年度中汕头市澄海区县道X051澄江线、X055樟隆线、乡道Y601澄坝线、Y704埭董线、Y711东福线等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共治理公路安全隐患里程共40.010公里,共增设路面标线1155.4平方米,波形钢护栏8405m,轮廓标230个,单柱式标志98块,道口标柱156根,示警桩1474根。汕头市澄海区县道X056溪六线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将在汕头市澄海区县道X056溪六线路面大修工程实施完成后实施,预计2018年底完成。

目前已完成2018年度汕头市澄海区12条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图纸会审、方案设计的上报与批复、一阶段施工图设计、一阶段施工图设计的上报与批复等工程前期工作,在建设资金尚未落实的情况下,继续做好前期工作,同时积极争取上级补助资金,有计划有步骤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综合治理,争取201810月底前开工,201812月底前完工。工程实施后可共治理公路安全隐患里程共25.941公里,共增设路面标线9889平方米,波形钢护栏1093m,单柱式标志286块,道口标柱1402根,示警桩178根,总预算投资金额171.7418万元(具体见附件2)。

同时,已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余下的46条乡道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施工图设计,争取2018630日前完成设计、图纸会审、施工图设计的上报与批复,计划2019年初开工,2019年底全部完工。

三、重点工作

(一)全面开展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

1.区交运局、公路局要按照交通事故风险评估和公路风险评估的综合结果对路段进行分类,并按类别拟订实施的先后顺序,分解倒排工作任务和明确责任,建立健全抓落实的倒逼机制。

2.根据市“十三五”时期公路安防工程规划目标,科学编制本辖区公路安防工程建设计划,统筹安排年度建设任务,落实具体项目,确保将农村公路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隐患整治低限指标落实到位,并将计划和项目开竣工等情况及时向社会公布。

3.根据区公路状况、事故特征、交通流量等实际,准确判断改造需求,制订切实可行的工程改造方案,注重整条路线的规模效益,科学有序组织实施。安全隐患治理完成后,按程序组织工程验收,确保隐患整改符合要求。隐患整治不到位的农村公路,不得开通客运班线和校车。已开通但隐患整治不到位的,须对线路进行调整;因客观条件无法调整的,应暂停营运。

4.公路管理部门要将公路安全设施维护纳入养护工程范畴,根据安全设施的使用年限定期进行维护更新。安全性能不适应新情况的,应结合公路安全隐患治理规划及时升级改造;安全设施遭到损毁的,要及时进行修复,确保公路及其附属设施处于良好的技术状况。同时,加大部门联合整治力度,严厉打击、惩治偷盗公路安全设施的违法行为。

5.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实行省、市、县三级政府挂牌督办制度,分别对应国道、省道、县道重点路段,由区安监局具体负责。对列入政府挂牌督办的安全隐患,在隐患治理完成后要组织开展治理效果评估,治理效果达不到规定要求的,继续挂牌督办。区交运局、公路局等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各地公路安防工程实施的技术指导,针对实施过程中的技术问题,及时提出解决方案。

(二)规范公路工程安全设施建设

区交运局、公路局要贯彻指导执行全省公路工程技术标准。公路安防工程要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三同时”制度,新(改、扩)建、路面改造(大、中修)及灾毁重建公路项目必须充分考虑安全设施建设,切实做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公路工程建设单位在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应编制安全专篇。设计单位应严格依据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设计,落实安全对策措施;对技术标准中的非强制性指标,应在确保安全的基础上经过综合论证后确定,避免因过多使用指标下限造成安全隐患。

公路安全设施建设必须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鼓励采用标准化结构、标准化施工。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不得随意降低标准、更改设计方案,保证公路安全设施齐全有效。进一步健全公路工程交工验收制度,严格按照公路工程管理权限吸纳公安交通管理、安全监管等部门人员参加。安全设施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通车运行。

(三)加大公路安全综合治理力度

1.积极推动新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应用,不断加大交通技术监控等管理设备投入力度,进一步完善急弯陡坡、临水临崖等重点路段交通管理设施。在货物运输主通道和重要桥梁、高速公路入口处等公路网重要路段和节点,通过设立公路超限检测站或设置动(静)态监测等技术设备,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情况监测。实行货运车辆在高速公路入口称重,全面禁止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进入高速公路,探索利用计重收费等检测数据加强治超执法管理。

2.进一步加强车辆生产、销售、登记、检验、营运准入等环节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生产、改装车辆行为,坚决杜绝非法生产、改装车辆出厂上路。对在用非法生产、改装的车辆要强制予以整改,对非法拼装的车辆要强制拆解。对大件运输专用车辆违规从事普通货物运输的,要坚决予以纠正。

3.加快建立客货运驾驶人从业信息、交通违法信息、交通事故信息的共享机制,设立驾驶人“黑名单”制度。严格落实违法超载驾驶人记分制度,积极推广重点货运源头运政人员巡查和派驻制度,坚决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违法运输。执行上级有关治超责任追究规定,严肃追究货运源头、车辆生产或改装源头和监管源头相关单位责任。加大对超限超载违法运输车辆驾驶人、车辆所有人、运营管理者及货物托运人的处罚力度。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1.区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交运局、安监局、公路局等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加强协作、形成合力,依法强化综合治理,全面推进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

2.汕头市人民政府是国省道公路安防工程的实施主体,具体建设工作由区公路局承担。

3.我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的实施主体为区人民政府,具体建设工作由区地方公路管理站承担,实行县级财政管理体制,现行财力划分、事权和财政支出责任暂不改变。

各实施主体要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行相关技术标准要求,优化审批程序,落实工程建设配套资金,把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成平安工程、放心工程、廉洁工程。市公路局、市地方公路管理总站分别指导我区国省道、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的实施工作。

(二)加大资金投入和保障力度

1.经营性收费公路的安全设施完善所需资金由收费企业承担。市交通运输局等相关部门将加强对收费公路项目实施计划和实施进度的监督检查。

2.普通国省道干线公路(收费公路除外)安全设施完善资金,交通运输部对入库项目按国道平均每公里不超过6万元、省道不超过4万元进行补助。省级补助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级补助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161171)执行;除交通运输部和省级补助外,市统筹利用省对各地的成品油替代性返还、一般转移支付资金给予配套。

3.我区农村公路安防工程共102.8公里,估算投资约1634.5万元。农村公路安全设施完善资金由区人民政府负责,上级予以资金支持补助。其中交通运输部按县乡道每公里不超过4万元标准补助,省级补助按照《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省级补助方案的通知》(粤交规〔20161171号)执行,参照现行财政管理体制,市级对非中心城区及濠江区按县道6万元/公里,乡道4万元/公里标准补助。其中:市交通运输局在其切块管理资金补助县道4万元/公里,乡道2万元/公里;市财政对非中心城区及濠江区的县道、乡道均补助2万元/公里。除上级补助外,还要积极筹备措施配套资金,安排专项资金投入项目建设,负责兜底完成。

4.区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引导公路建设和公路运输、保险等相关行业企业参与公路安防工程建设,鼓励社会各界捐赠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探索引入保险资金,拓宽公路安防工程建设资金来源渠道。

5.区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公路管理机构要重视设计工作,在公路安防工程实施前,按照“安全、有效、经济、实用”原则组织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对处置措施、设施形式、设置位置等要进行多方案比选,以达到综合效果最佳。

为节省工程建设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建议实施主体将多个项目以捆绑打包招标方式,开展过程设计和建设,并按国家有关规范和《广东省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项目设计文件编制指南》要求,统一设计标准,统筹调剂使用建设资金,切实解决项目资金缺口问题,按期完成上级下达的建设目标任务。

(三)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检查

区人民政府和责任单位将把公路安防工程纳入政府绩效考核,考核结果也将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区交运局、公路局、公安局、安监局要加大公路安防工程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建立健全约谈和问责机制,对没有完成建设目标任务或者处置不符合要求并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严格开展责任追查,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行政领导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限期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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